我想再没有比我更失败的暗恋了。
在暗恋F君的两年多里,我从未与他交谈过一句。
哦,除了一句“对不起”的客套话。
十五六岁的青涩年纪,喜欢一个人的理由都会特别幼稚吧。
高一第一次月考结束后回教室的拥挤人潮,走廊里充斥着同学们嘻嘻哈哈的谈论说笑,我抬起头,你就在前方,于是你的背影占据我瞳孔所有空间,从此,我的记忆牌坊深深刻录下你的名字。
当时在看人生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言情杂志,你说多巧,你的背影像极了他们那个帅气的御用摄影师。一个因背影颜值而开始的暗恋,现在想来实在是丢人又好笑(愚蠢又可爱……)。
总之从那一刻开始,我的眼光就追随着你,沉默时候的你,认真时候的你,做作业时候的你,打球时候的你,上课回答问题时候的你,和朋友玩笑时候的你,面无表情时候的你,抿唇时候的你,微笑时候的你,大笑时候的你……那几年的所有心惊肉跳似乎都是关于你。
很庆幸当时的我是语文科代表之一,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一圈一圈地绕着教室,朝读、听写,若无其事地经过你或是,错过你,所有的小情绪,幸好都有书本挡着。改作业和发课堂本亦是最积极做的事情,总是抢着拿做多的份,每次都在心中比十字:阿门,这次一定要有F君的本子啊!
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几十回合之后,老天到底还是眷顾了我。我记得那个暖洋洋的晚秋黄昏,写着你名字的作业本终于被我故作镇定地交到了你的手上,不知是否因为我太过紧张,你“呲”的一声,模样有些痛苦,我愣是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踩着了你的脚,怯生生的一句“对不起”,低着头灰溜溜的快速跑回座位。
我想当时我的脸定是红得不成样吧,不过更好笑的是每每回顾这件小事的我不知哪儿来的勇气笃定其实当时并没有真正踩着你,只是你故意的,恩,绝对是你故意为了吸引我的注意!这个想法一直被我甜蜜蜜地收藏了好久,直到后来已经变得不再重要,才终于成为我笑话自己的小秘密。
应该我们也算是有缘分的吧。
你的女友和我同住一个小区,两座单元楼就只隔着一个曲径通幽的景观小池塘,拿某句小矫情的话来说就是这小女友的家门口竟是我上学的必经之路,甚至到高三,小女友的妈妈和我的母上大人机缘巧合下成了好朋友!
所以生活其实是部玄幻小说,本来我以为分班之后你的身影总算可以从我自以为是的世界里随时间变淡,可如此意外的,想你的次数更甚以往。
我会起很早,坐最早班的公交车,顶着薄雾暖阳,或是哈着车窗冷气,穿过拥挤的校门口,在最可爱的那栋教学楼下,抬头撞见最可爱的你,属于你的那个暖烘烘的后脑勺。
我似乎跟你的后脑勺很有缘,周二午后认真听着三角函数侧头看见才下完体育课的你汗流浃背和身旁友人谈笑上楼梯的那次是这样,周五放假好不容易挤上公交瞥见悠然路过车窗外的你的那次是这样,周末逛街转身发现对面拐角你的侧影然后撒手狂追却生落成空的那次也是这样,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哪怕只是这样遥远地看上一眼,次次都能甜如蜜糖。
唯一一次忍不住是11年那个跨年夜,迄今为止最美好的跨年夜。那时候我知道了你的手机号,如此惊喜的,竟和我之前使用的手机号如此雷同。我总是很自觉地把这些有的没的巧合归为缘分,独自窃喜。
那天晚上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反反复复终于写好短信祝福稿,可悬在发送键上方的手指微颤不止,若不是烟花弥漫盖住了乱跳的心声,我定会更加不知所措。是过了有多久呢,暴露在空气中的手再忍受不了广场上的寒冷,我问母亲“发不发?”,我生怕她问我为什么,然后她回答“发呀,就是要发啊!”尽管此“发”非彼“发”,可感谢妈妈,积聚那么久的勇气终于在按下发送键之后得以释放。
凌晨12点,窗外的烟花一簇一簇光鲜夺目,我拿出被我一回家就塞进枕头底下的手机,我是真的都哭出来了——你回短信了。你说“祝你新年快乐”。其他还有什么是重要的呢,这就够了呀,这漫天烟火明明就是只为我一人绽放的呀。
其实你还有后文的,你问我“姐姐?你是?”,是的,我心机的以妹妹发给姐姐的口吻发的短信,我早就找好借口了——按错号码了。胡乱解释一通之后我的勇气似乎再次被耗光,以“谢谢”收尾的,致遥远的那个你,和自己。
这个小插曲之后并未有任何改变,我们依旧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同学。不过最欢喜的事情仍然是陪阿闻去以前班蹭聊,因为那样能见着你的几率又增大了。尽管总是期待不已地上楼,怅然若失地回教室。
那时候阿闻还不知道这场暗恋,说话自然无所顾忌。你和你女朋友之间的故事我便是从阿闻那里听说的,初中的同班初恋,高二再次同班复合,是的,我很嫉妒,所以我主观的一点也不喜欢你的女友,哪怕连你的QQ邮箱名一直写着的都是forever。不过现在我想的却是如果哪天陪着我妈去参加你的小女友的婚礼结果新郎不是你,我定是要伤心死,毕竟直到大二你们都还高调地秀着恩爱。至少你的小女友是这样的,因为那个时候微博微信还未流行,而你的QQ空间,尽管依旧是我的特别关注,却突然在某一天再也无权访问。
在这件事上,我并没有难过多久,只是心急气躁地刷新了一遍又一遍,甚至恬不知耻地申请访问了好几次。不过那段时间过后没多久,我终于醒悟:你以为的暗恋,如果对方有心,其实终归是会被发现的。访问记录、浏览记录、同学交谈……察言观色,如果有心,此般彼般,蛛丝马迹,哪会无所知觉。这是我从这场暗恋里学会的道理之一,到现在我也能理解了,为什么好多恋人喜欢翻看彼此各大社交平台消息记录,一遍一遍,毫不厌倦。
终究我还是将你遗忘,一如为你买的作为生日礼物的那两盆杜鹃,我照顾不好它们,意料之中地颓败了。
说来这件事也挺好笑,你的电话你的住址你的生日关于你的好多事我都是从各种可供利用的渠道之中挖掘出来的,然后某天我终于有所不甘,蠢蠢欲动蓄谋已久,在你生日那天跨过半个城区买来盆杜鹃,宝贝似的端坐在我家阳台,取名F一号,后来禁不住烈日暴晒,在我家第一次全家旅行之后,光荣地枯死了;我又去买了一盆,F二号陪伴了我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总是我一个人自言自语,但就像听我讲话的就是你一样,我很满足,所以在其花朵盛开如此妍妍却被熊孩子毫不留情扯掉的时候,你定不知道我是有多生气多伤心。
F二号还是凋零了,只剩下几张照片和一根夹在日记本里的枯枝供我怀念。我的第一次养花经历以你起始,以败而终,而那些个开心的、压力大的、无聊的无数日子,终归成了专属于我的青葱小岁月。
关于你的好多事,大的小的,直接的拐着弯的,所有交集,都被我一一写在日记本里。我也是后来翻笔记本才发现,你在我们班半期考那次的考试编号纸条还被我小心翼翼地保存着;有一段时间,更是饶有兴趣地记录着每次不经意与你见面时你的穿着。可就算做到这种地步了,我还是没有勇气哪怕主动和你对视一眼。我是有多怯懦啊!
可我多么感谢你,能遇见你啊,真好。
是不是所有的暗恋都如这般卑微胆怯,已经不重要啦,毕竟我始终是那个占了便宜的人。一个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另一个人收藏在心底好多年,无始无终的,占据了另一个人美好青春的一部分。所有苦辣酸甜,全是我一个人的独家记忆。
独一无二的,属于我的暗恋。
那年的我在图书馆里读着席慕蓉的诗,我想起你,而我想过很多次要告诉你的这件事,就当做转送给现在的我的礼物吧:
礼物
给你的礼物其实并不需要拆封
一如你给过我的那些记忆
(在潮湿的轻雾中绽放的花树
在黑暗的山路上啊那袭人的芳馥)
请含笑收下 请为我稍稍留步
即或只是这一盏茶的时光
即或只是这一转身默然的相对与交会
我只是想要告诉你
有一个夏天的夜晚从来不曾远去
千里迢迢我只是前来向你宣告
多年之前不能确定的答案如今终于揭晓
就请含笑收下吧不必拆封 今夜别后
我们生命里总有一部分会不断地
在花荫之中 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