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花街往事》又接着看了这本书,路内的语言始终是粗鄙且带着戏谑的,文字带着深深的底层人物的气息,真实的露骨。很多段子一样的描写,带着幽默,让人忍俊不禁,读来顺畅的让人不释卷可粗糙的文字又膈的难受,所以中途转去看了《阿勒泰的角落》,之后还是继续过来看完了。“他的很多叙述,表面上是不忿、不屑,骨子里是伤感、悲观,可呈现出来的效果却是一个接一个的笑话。”豆瓣上的这个评价可以说很贴切了。
这是一个人物的自述,也可能是作者对自身的回忆。在20世纪90年代的戴城,从上学期间到糖精厂的生活,到与白蓝的爱情,将人生一段述给读者,带着戏谑的嘲弄口气,以平淡似水的口吻讲那些幽默往事。青春里的故事,带着伤感无奈与看穿不屑,着实痞气的浪荡不羁。
“一个二十岁不到就进入工厂,在日复一日的流水线程序中消耗自己的力气的男孩,这么快就对整个生活悲观起来。于是,他成为一个潇洒的人,好像什么都不怕。因为他没有什么好失去的,顶多就是从这个工种,换成另一个工种;从修管子,到换灯泡。
他什么都不怕,于是整个世界(其实这世界里只有一座工厂)在他眼里缩成一团,扭曲变形。他肆意地挑逗着他眼前的一切,并不愤怒,有些轻蔑,甚至嘴角常常挂着一丝笑。这让我们大笑不止,直到笑出眼泪来。”
豆瓣中的故事简介:上个世纪90年代的戴城,路小路在一家化工厂上班,他是个愣头青,不知道未来和生活目标在哪里。跟着一个叫“老牛逼”的师傅混,没学会半点技术。在机修班,除了拧螺丝之外什么都不会,在电工班,就只会换灯泡。除此之外,还喜欢打游戏、翻工厂的院墙,打架。当然还追女人,他与一个叫白蓝的厂医产生了爱情,最终因为白蓝考上了研究生而离开了他。
后来30岁的路小路坐在马路牙子上对这他的情人讲述了那些年发生的故事。
小说中有很多有意思的句子:
我自行车钥匙没带,穿着一双塑料拖鞋跟着他们跑。我爸爸说:“来不及了,你就在后面跟着跑吧。”
我把这件宿命的事情想明白了,就知道,即使我做了钳工,也就是花了一辈子的时间让几万个水泵起死回生。我当营业员是一辈子数人民币,当科员是一辈子看日晷,当工程师是一辈子画图纸,都没什么意思。我这个想法不能说出来,因为实在太无趣,令人厌世。
整个钳工班都以“卵”字作为后缀,只有他是“逼”,这说明他非常厉害,睥睨群卵,不可一世。
我操,我一听这话,实在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秦阿姨你太可爱了,脚臭配口臭,我输给你了。这种配对法简直是在做水稻杂交试验,我生出来的小孩可能是个脚臭与口臭的双料冠军,到时候拜托你给他找个腋臭的配偶吧。等我的孙子出生,他就是一个生化武器。
我小时候种牛痘,胳膊上有个“井”,后来看到有人把牛痘种在自己男人脸上,这个事情令人叹为观止。“井”字伤疤就留在了王陶福的脸上,过了一些日子,这伤疤褪去了一半,变成一个“牛”字,操,每当看到王陶福,我们就会想起他老婆的牛逼。
那时候我对她说,你又说鄙视我,又要亲我,假如我是个知识分子,大概会很恼火,把你当成是个医务室的卡门。但是你看,我一个拧灯泡拧螺丝的,就不会有这么多杂念,这多好。我只会按照那种使我成为亡命之徒的方式往前走。
那时在澡堂里洗头,都是用塑料盒子装的洗头膏,厂里发的,用食指伸进去抠一坨出来,抹在头上,很像是猪油。洗头膏有草莓味、菠萝味、橙子味,反正洗好了出来都是顶着一脑袋水果。
我想这是一种最好的离别方式吧,最不伤感,就像在雾中走散了一个朋友,事后回忆起来,只有一点点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