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快一年多没见面的朋友突然联系我,问我:现在还写东西吗?最近他有一些关于文字的想法,想和我聊聊。
而我迟迟不敢回他。
时光那个小东西,小的让人猝不及防
我爱扮自信。
自信到自恋,自负。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把它理解成一个有品位的人必须的品质。
我爱潇洒。
年轻永远是挥霍的资本,就像你永远不可能再拥有青春。
我旅行。
像爱丽丝在梦中漂游,我梦想走遍世界每一个美丽的地方。
暮色踏着“哒哒”的马蹄踏碎最后一抹玫瑰红,一个绅士模样的男子在街灯下沉默地吐着烟圈,目光深浊;几个乞丐商量好彼此的地盘,行动利索;一个小孩子咬着一颗棒棒糖,缠着妈妈买橱窗里放着的布娃娃。
一切和一切都仿佛没什么特别。
我背着一个墨绿色的大旅行包,揣着不多的钱,想着今晚该去哪儿落脚。
或许我该赶一下素描老师布置的大卫,然后在画板前,随着飘落的铅笔灰一同入睡;或许我该画个浓浓的宴会妆,穿一身高调的黑,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理由,像个傻子,笑着与人觥筹交错;或许我还该给他发个email,问问他近来可好。
他应当转着漂亮的鸡尾酒,和别人调侃着天有多高,海有多深。在某个地方。酒会,游船,天台,大厦。
这一切都将远离我而去,包括那些或许,那个他。因为我离开了那个奢靡的城市,那个充斥着诱惑与悲哀的城市。
现在我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没有然后。
在这个无聊到有点窘迫的夜,我要开始讲一段我人生中最幼稚也最荒唐的一件事,趁我还记得的时候。你最好停下手中的事静静听我讲,我不可能在过去或是未来告诉你这些。
我们有所有分手的情侣间的重逢场景,安安静静,没有吵闹,也没有奇迹,就像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在街上遇见,简单地一声招呼微微一笑。
那时候,我还是齐耳短发,装酷上蛮有心得,有一些看着感情深厚,每次吃饭都AA制的朋友。我偶尔有点迷茫,就像舞台上正在表演的小丑,突然一块黑色的幕布从底下拉起,那种感觉,无措,纠结,然而不会惊慌,因为你身边还有一群和你一起的同伴。
就是这样,在看不清谁是谁的密闭黑暗空间,我随着这个圈子里的节奏昏昏暗暗。那种骄傲的深沉的黑色,披在我的身上。
我开始参加无数的聚餐,认识无数的人,谈了无数的恋爱。一切都像成长那样自然而然,我也习惯并热爱这种生活,我相信这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经验,每个人都需要这样,一种大艺术,大自由。
我觉得我是party上最耀眼的黑色,请允许我这样的自信。
我是在一场舞会中认识他的,那时我还不会跳舞,只是目光炯炯盯着那根钢管,一个眼神热烈的女人正在卖弄她姣好的身材。那种赤裸裸的诱惑与内心此起彼伏的澎湃,你必须身临其境。我熟悉那眼神的交流,她正在寻觅一个猎物,先是喝酒,唱歌,然后跳舞,然后,你可以自己想象。
这就是聚会。陌生人与陌生人,陌生人与朋友,朋友与朋友。这都不重要。第二天谁都不会记得,交流就是分离的倒计时,这是规则。这就是聚会!
他跳的很好,甚至让我在一杯鸡尾酒之后还能清晰辨别他的方位。无法摆脱的一种情绪,很熟悉。
我感受到他的目光向我扫来,也许是我对自己的暗示。我在厌倦这一切,无力抽脱的闷愤感。这让我讨厌这场party,我从一开始就不该来。
他看到我了,我确定。他带着一种特殊的味道过来,我来不及看清他,他就抱住了我,像抱着一个曾经丢弃的又失而复得的破旧的娃娃。
醒来的时候,是在他的家里。
有点小资,有点气质。这是我当时的评价。卧室一块巨大的黑色的壁上,雕了一个半裸的女人,抱着大提琴,懒懒坐在树荫下。这让我想到中世纪欧洲的宫廷画师,会这样细腻美妙地描绘这场景,我在画展中见过。
我说,如果你不那么有钱,一定是个艺术家。
他反笑,为什么艺术家就不能有钱了。
我说,一般艺术家都是疯子,疯子不会有钱,所有的钱都花在治病上了。虽然他们一定强调自己没病。
他说,那你呢,你是疯子么。
我说,我不是。
他和其他年轻的小伙子不同,带着正常的年龄上的成熟。这让我有种莫名的安心,却也是觉得荒唐可笑的原因之一。那时的他,是我的信誓旦旦,带着桃木樨的灼灼烈火。
他会花大把的时间在研究古画上,然后费尽心机托尽关系就为了让我看到各处优秀名画展。
他会开车带我游一游名山明水,那叫做旅行,那让人的视野变得开阔,生命也是一场旅行。
他会看着菜谱做一桌的菜,这让人忘掉他是一个有钱人,一个资本家。
他不是年轻人,不会问,你爱不爱我。他只说,我爱你。
那是一个第一次让我真的愿意不顾一切的男人,像很多年轻的姑娘儿一样,觉得幸福了,就放肆地爱了,爱到心甘情愿,飞蛾扑火,爱到忘了“被爱”背后的保质期。
他的笔记本上记着我们每一天的生活。很简洁,没身处过体会不了那种感情。
----歌里的栀子花开,今天我们去看花海。
----钓鱼的暮色安详,老者智矣,我见到墨镜下你眼神如水。
----矫健的快马,奔驰如飞,我们在内蒙古,草原上。
----即到容颜老时,红酒杯里景象如昔。
还有一句写在扉页的话:
因为你喜欢,所以我喜欢。
他的字娟秀美丽,和他的风格全然不同。我怀疑他是日本悱句的崇拜者,从这些句子里。
再然后有一天,他告诉我,他订婚了,未婚妻是法国人,大提琴拉的特别好。
这很荒唐。
他走得很安静,一切就像夏夜里的蝈蝈叫了几声,又黯淡下去的样子。留下了那个半裸的抱着大提琴的女人。
我记清楚这一切,把自己又丢了回去,回忆里的我差点忘记了明天。
后记:
之前写东西的时候,想把自己写进去,现在,却怕把自己写出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就这样变了。
最后愿每个人都能有一次,不顾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