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听孙燕姿的《遇见》上瘾,干脆把彩铃也换了。我是个太懒太懒的人,或许,换一种文艺且矫情的说法,是长情。一段铃声,可以用到七八年从不曾更换,记得上一个手机号码的彩铃是阿桑的《一直很安静》,那个时候,高中毕业,喜欢看仙剑,喜欢里面的李逍遥。喜欢他无拘无束的男主光环,多年后,再看仙剑,却忍不住骂李逍遥是渣男。也许,这就是成长的代价,从深信到怀疑,从执着到放手。
下午洗澡的时候,洗到一半,没有了热水,花洒里洒下来的水冷冷地喷在身上,我把眼泪一滴滴流进水里,连哭泣,都是无声。哭自己爱而不得,却再等不到重逢。洗完澡出来,站在阳台上吹了半晌凉风,头发滴滴答答地滴着水,500度近视的视线,只剩下一片模糊的轮廓,山,房屋和人。静静地,在阳台倚楼听风,眉梢上的悲伤,在风里,风化成时光的路过。我悲悯自己,一路走来的执着与凄惶,却也终于在哭过笑过, 痛苦挣扎后决定向前看。
不漂亮的姑娘大多只是备胎,大概这便是所有故事的线索。不过,很遗憾,我从来,都不是那个备胎。我在聊天对话框里说"他离婚了"。小猪说,把你的骨气捡起来;女票说,你要是心软我就打死你;蜗牛妹妹说,你们不能在一起;男闺蜜说,你们不会在一起的;我对自己说,都过去了。
十六岁的时候,我想我会在27岁的时候结婚,刚刚好的年纪,嫁给那个要在28岁结婚的少年,我欠这十年暗恋的少女一个告白,一个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也再不可能说出口的告白。我25岁的时候,一段时光走向尽头,那个26岁的少年结婚了,在我27岁还有5个月零29天的时候,他离婚了。很多那时候一起玩耍的小伙伴,攻陷了我的微信。大家都在关心,在这样兜兜转转的时光之后,我们会不会在一起。我突然心疼自己,我是曾经用了十年光阴去喜欢一个并不喜欢我的人,孤独的时光那么长,每一次,都足够酿成一杯至毒的毒药,而我,甘之如饴地喝了那么久,终于,把自己的那颗真心,连同时光一起,毒死了,埋葬了。而我,不打算再用余生,把那些绝望一遍遍地翻出来咀嚼回味。有时候,爱,就是求不得。然后,在漫长的心伤,绝望和痛苦之后,连回忆,都是苦的时候,豁然地放下。可能我一直都不知道,喜欢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我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把自己关在幸福的门外。这十年,错过的,不只是一段成长,还有,一段本该幸福的时光。我不想,再错下去,我应该,走出去,遇见新的人,开始新的人生,而曾经的那个少年,将再不会与未来的时光重逢。
我排着队,在人海里穿行。无数个十字路口,我目不斜视,到头来才发现,转角处,我错过了那些遇见。而直行的路,没有尽头。
半年少一天便是27岁的傻姑娘,听着《遇见》,泪水模糊了屏幕,再见了,擦干泪。我等的人,他应该在阳光下笑着遇见,然后再不分开,而不是,在时间鲜血淋漓的道路上,上演一场久别重逢的狗血剧。
在冬天,在更深露重的冬夜里,拥抱小小的自己。终于,可以微笑着作别那段旧时光。依旧不漂亮,但还是要努力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无论多远,他应该来自未来,而不是出自过去。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往前飞,飞过时间的海,才能遇见最美丽的意外。
每一个,固执别扭的姑娘,都值得,被岁月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