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原刊于2019年版《浔阳商贸》,经浔阳区政协文史委授权转发。原文较长,分上下两篇发布。
九江为江西北部门户,交通便利,历来是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商埠之一,各类商业活动十分频繁,尤以茶业和米谷贸易最为活跃,与芜湖、无锡、沙市并称“四大米市”,与福州、汉口同为“三大茶市”。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九江成为长江沿线开埠城市之一,成为江西唯一的外贸口岸和最大的商品转运市场,全国各地商人和商号云集,商业更趋繁盛,形成了以商帮、会馆、公所、茶会等为组织的商业团体。清末时期,随着振兴实业、奖励农商等一系列新政措施的推行和相关法规的制定,九江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商业团体商会。
一、组织沿革
光绪三十年(1904),按照《大清商务总会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九江道道员瑞澂召集九江城区各业商董,按照当局颁发的《简明商会章程》,设立商务总会,公举轮船招商局九江分局总办郑官桂为总理。光绪三十三年(1907),署九江道汪瑞阊以“九江为通商口岸,市廛栉比,商务繁兴,且已经选出绸缎业商人卢元珪为协理”为由,将拟订章程与各人履历一道,呈请农工商部派给关防,得到准许,九江商务总会正式成立,附设轮船招商局九江分局内。九江商务总会成立不久,更名为九江总商会。会址从轮船招商局九江分局内迁出,由商人集资购买了一块位于甘棠湖畔孤溪埂的地皮,建造了一座颇具规模商会大厦,内设会议室、办公室和会客室等。
甘棠湖畔九江总商会会址(摄于 20 世纪 30 年代初)
九江商务总会成立之时,组织形式为董事制。内设总理一员,协理一员,他们以“领导会员,接洽官商”为己任。二者的产生由众会董投票选举,必须是“熟悉商务事理,兼谙商律公牍,才品贤能,名望素著者”方能充任。各业会董则无明确的定额,可以代表所属行业上陈意见,参议商务。担任会董的条件是:手创商业、卓著成效者、系行号巨东或经理人、在地方经商历五年以外者、其人为各商推重居多数者。
民国四年(1915),北京政府在《大清商务总会章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改订商会法案 60 条,颁布了《商会法》。1916 年 2 月,又颁布了《修正商会法施行细则》新商会法规定:“本法施行前所成立的商务总会一律裁撤,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以六个月为限,须依本法改组。各地行政长官所在地域所属工商业繁盛者,只得建立商会,不得冠以 xx 总商会。具不合商会法规定及逾期不报者,应即取消。”此外,《商会法》还废除了原来的“总理、协理、坐办及理事、评事、干事”等名目,取而以“正副会长、书记、会计、庶务”等名称代之,正副会长等人员选举后,只将他们的年龄、籍贯及商业行号等信息造册呈报当地官员后即可就职,无须发给委任状。正、副会长及会董均为名誉职务。
依照新的法令,九江商会在 1915 -1918 年间,先后进行了两次改组和调整,由舒先庚任会长、金至大任副会长,陈霭亭、辜葆诚等 30 余人任会董。然而,自 1918 年舒先庚去世后,会长一职成为众人争夺的焦点。金至大先是代理会长,后因“不洽舆情”被迫辞去会长之位,改由陈霭亭代理之。不久,陈霭亭因病辞世,辜葆诚代行会长职权。但是,因辜葆诚在“五四”运动中阻挠九江商民罢市,九江商会经过公决,一面停止辜葆诚的职位,一面筹备改选。1921 年后,经过改选,邓星垣出任新一届九江总商会会长。
九江县商会会员证
1926 年,北伐军进入江西,九江商会改为名“九江商民协会”,实行委员制。1927 年,“九江商民协会”被取消,重组商会,王汝芳任会长。1928 年,九江商会改为“九江市商会”。次年,工商部拟定《商会法》草案,并于同年 8 月 15 日公布施行,“九江市商会”旋又更名为“九江县商会”。
与此同时,随着国民政府颁布《同业公会法》,九江各行各业开始组建同业公会。同业公会设主席 1 人,常务委员若干人,其余与商会类似。至 1931 年,九江先后成立了 32 个同业公会,具体是:钱业同业公会、精盐业同业公会、米业同业公会、报关转运业同业公会、五金颜料业同业公会、陆尘业同业公会、山货行业同业公会、棉业同业公会、金银首饰同业公会、京苏洋货同业公会、绸缎疋头同业公会、布业同业公会、杂货糖业同业公会、油盐酒酱业同业公会、麻业同业公会、饭馆业同业公会、旅栈业同业公会、烟业同业公会、瓷业同业公会、蛋业同业公会、屠宰业同业公会、柴炭业同业公会、卷烟业同业公会、国药业同业公会、香纸业同业公会、茶栈业同业公会、染业同业公会、煤业同业公会、划驳业同业公会、皮业同业公会、木业同业公会。
1931 年 10 月 30 日,九江县商会依法进行新一轮改组,由城区 32 个工商同业公会代表选举执监委员,熊勉等 15 人当选执行委员,其中熊勉为主席,熊渭等 4 人为常务委员,另有候补委员 7 人;高树堂等 7 人当选监察委员,另有候补委员 3 人。人员构成具体如下:
主席:萧勉
常务委员:熊渭、唐芝龄、周宪、傅继修
执行委员:陈义熊、傅国章、谢馥之、马兰生、胡徽、江思齐、吕传炳、伍礼鎏、周达、孙景标
候补执委:李宏、许熙书、于振寰、游绪致、黄世间、林中麟、尹岳云
监察委员:高树堂、王汝芳、黄云阶、吴呈镜、曾宪玖、胡禹培
候补监委:叶先墉、肖竹如、金主槟
九江总商会拾枚铜元兑换券
改组后的九江县商会废除了会长、总理、会董等称呼,改为委员制。执监委员任期为四年。商会内设总务、财务、商事三科,各推举 1 人为主任。每星期开常务会议 1 次,每月开执行委员会 2 次,监委会 1 次,执监联席会议 1 次。如遇重大或紧急事项,则召集临时会议决定。改选后的九江县商会主要会务有:(1)筹议工商业之改良及发展;(2)工商业之征询及通报;(3)国际贸易之介绍及指导;(4)工商业调查统计及编纂;(5)工商法规研究及建议;(6) 工商业之调处及公断;(7)工商业之证明及鉴定;(8)商品征集及陈列;(9) 办理商事公告;(10) 受商人委托办理华洋文契之翻译检定及商业登记;(11)受当事人或官厅之委托办理商业清算。
1938 年 8 月,九江沦陷,市内大量商人外逃,商铺停业,商会无法正常运作,名存实亡。1940 年,在日本特务机构的授意下,九江县政府筹备委员会筹划成立了九江伪商会,由罗锦章任主席,宛仲廉等人任常委,詹乐章等人任执委。此后,随着汪伪政府在南京建立,九江成为伪江西省政府所在地,“九江县总商会”随之撤销,成立“江西省总商会”,主席由涂鸣岐担任。
抗战胜利后,一些回到九江的商人着手组建九江县商会。1946 年 4 月,九江各同业公会主席依照商会法,在九江县党部的监选下,选举出了商会理监事会。熊渭任理事长,伍勉如、陈均生、章渭川等人任常务理事,赵若斯任常务监事,许杰夫、蔡石轩等 20 余人为理事。1948 年 11 月 28 日,九江县商会进行了第一届二次改选,熊渭继任理事长,伍勉如、章渭川、程先俊、陈均生为常务理事,赵岳斯为常务监事。1949 年 5 月 17 日,九江解放。1950 年 4 月 20 日,九江组织了九江县城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接管九江县商会,改组同业公会。1952 年 1 月 1 日,九江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
九江总商会壹百枚铜元兑换券
二、维护本地商业,参与全国商事
九江商务总会和九江总商会的成立,既是因应清政府改革措施的需要,又对九江商业的发展上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根据九江总商会的章程,商会整顿了各业行规,使其整齐妥善;对商务盛衰之原因,出进口产品的多少,以及产品的改良、行情的涨落,做到随时互相咨访;通知各业公所,遵照条例填写年度表格,上报江西农工商矿总局转农工商部核察保护。
此外,首任会长郑官桂在商业领域的工作主要有:协调商家与商家之间、商家与政府之间的矛盾,维护商户利益和市场秩序,统制行市涨落,沟通物资交流,纠正商业弊端,等等。次任会长舒先庚在位期间,致力振兴实业,独资创办了裕兴织布厂,发行了小额流通货币,支持许森、姚肇之等人筹建映庐水电公司,推动了九江民族工商业的发展。
1915-1937 年,九江总商会在对外贸易与工业生产的发展、商品运输工具的改善、新式银行、保险事业的创办,以及新的市场中心和销售网络的形成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九江商人和商户的利益。
1924 年,政府为了规范金融市场,要求各地禁止兑换纸币,九江钱业货店因而发生接收与消纳之疑问,从而使九江市面出现恐慌。为此,九江总商会召开临时会议,一致主张电告南昌当局,表示九江市面不能与南昌各埠同步进行之苦衷,电文云:
纸币暂停兑现,计出权宜,理应祗遵。惟九江为通商口岸,若海关完税,若轮船水脚,以及各大洋商公司煤油、包糖等大宗贸易,向系适用现金,确与内地情形不同。查民国四年院令中、交两行停兑,而九江尚能兑现,即现时战事区域,上海中、交两行,且宣告凡有苏、浙、皖字样钞票一律兑现。益缘华洋杂处之区,因地制宜,不得不然。属会为商人机关,对于商情窒碍之处,不敢雍于上闻,拟请本埠各行号盖有九江字样纸币,仍旧照常兑现,其他钞票一依通案办理,庶于停兑纸币之中,仍不失维持通商之意。是否有当,伏乞核夺,至为盼祷。九江总商会叩具。
九江商会土地所有权状
1929 年,江西财政特派员公署自裁厘改行消费税则后,一面推行新税,一面对于旧有关卡如姑塘二套口等处,仍未遵章裁撤,以致九江各业商民所受苛捐痛苦,较以前有过之无不及,故各业工会共 10 余团体,联合上书九江总商会,请转呈国民政府财政、工商两部,要求按照定章裁撤关卡。总商会接受上项请愿后,召开了临时执监会议,决定除分函全国商会联合会与江西全省商会联合会外,还专门呈文财政、工商两部,指出旧有关卡不撒,“不特予商民以苛扰,且有妨碍新税之推行。为商民谋解放,此等关局在所必除”。
财政、工商两部接到呈文后,认为九江总商会所陈合理,要求江西将旧有关卡“饬速裁撤,以符定案而恤商艰”。此外,鉴于油类税率过高,九江总商会还特向江西特种消费税局呈文,指出食油类为日用必需品,与奢侈品性质不同,“若苛加税率。不但商人力有不胜,而于平民生计尤大关系”,请求减轻税率,“以维商业而纾民困”。
1931 年,江西省财政厅长杨绵仲因军费开支巨大,省库空虚,遂以营业税为名,向九江市商会垫借 10 万元。为此,九江市商会特召开全体执监紧急会议。经过讨论,九江市商会认为:“浔埠居长江中枢,各商店过境货物,已占十分之八九。际此营业税则,尚未确定成分,营业税何日开征,仍属遥无期,以债台百级之商会,奚能筹垫此项巨款。”最后一致表决,拒绝了省财政厅营业税借款的要求。
(未完待续)
【编后记】
由于编者没有原始文本,因此无法确定文章中引用的出处,但这是一篇质量很高的文史研究文章,值得细细品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