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乡下的小妹打电话过来,嘘寒问暖、东扯西拉,和我聊了半天,终于忍不住说出了主题:“哥,最近一直关在家里,他什么都做不了,心烦气躁的。我说了他两句,他就打我!我该怎么办?”我懵了一下,冲口而出的是:“离婚!”
是的,在我的三观之中,从不认可夫妻间吵架会吵到动手的地步!这是绝对零容忍的事情!!!
很多网友说,动手只是家暴的开始,我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夫妻间如果真的动手了,打人了,就好像癌变细胞已经开始扩散了,到危机的中期了.那么,就算后期的感情维系得再好,也只是维系而已,很难再像以前那样的糖里调蜜,恩爱加倍了.试问,谁见过破镜真正重圆?那种用不同方法强行黏在一起的,怎么样看都会有裂痕的。
多年前,老婆的闺蜜阿琴,不顾家里的反对,追随李生,远嫁广东,而且还是相对偏远的地区。刚开始,李生打工,阿琴自己创业办了个小小的工作室,小两口在广州的生活也算是其乐融融。那段时间,她们圈里人都好羡慕:嫁给爱情,还收获了事业上的成功!
好景不长,5年时间,随着两个小公主的出生,阿琴的工作室虽做得风生水起,家庭地位却越来越没有了,李生对她也越来越没耐性了。终于有一天,阿琴顶着两个熊猫眼,双臂淤青着拉了个行李箱,敲开了我家的大门——因为一点琐事,两口子又像往常一样争吵了起来——不同的是,这次,李生没忍住,动手了。
接下来的琐事,我想很多看官都能猜到:闹离婚、做司法鉴定、男方道歉、接回家、然后继续以前的争吵生活,然后又没忍住,又再被打……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多年。每一次的原谅,换来的不过是一年或半载身体上的平静而已。去年,阿珍又一次满脸憔悴的找到我,让我帮忙再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和起诉状——不同的是,这次她真的彻底放手了。法院宣判的那天晚上,阿珍喝醉了:“哥,你是对的,一旦有了开头,除非终结这段感情,不然,他永远克制不住他的拳脚……”
诚然,从恋人到夫妻,从花前月下、琴棋书画诗酒花,到厅堂厨房、柴米油盐酱醋茶,从浪漫到现实,从爱情到亲情,从两个人的事情到两个家庭的事情……这些转变,充斥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时刻。俗语云:“哪有不咬舌头的牙?”我与爱人相恋3年,结婚8年,在磕磕碰碰、坎坎坷坷的生活中,也难免有些拌嘴、争吵,偶尔也会冷战。我是个躁脾气,稍稍不如意就会炸。但每一次,老妈就会耳提面命:“床头吵架床尾和!多哄哄你媳妇,就没过不去的坎!”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所以,我是幸福的,因为虽然我们家存在着很严重的“贫困夫妻百事哀”的问题,却绝对没有“隔夜仇"的遗留。
其实,不论男女,在婚姻当中,一旦动手了,就代表着已经输了。感情,是没有对错和理由的。用理论、比较来衡量,本就是一种不明智。发泄的方式有很多种,何必采用这种极端?
最后送各位看官我屡试不爽的一句话:“每年中,用心哄对方5天,对方一定会宠你上天!”
愿所有夫妻都能相濡以沫、白头偕老,而不是劳燕分飞、相忘于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