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于2021.9.18 / 第一次修改:
#数字媒体艺术考# 第十六个问题
把人工物的概念引进来,初看有点多余,整个艺术创作都是人工物的,单说数字媒体是不是多此一举。其实不然,如果从技的角度划分,艺术创作如果笼统地分,可以分两部分,一边偏技艺,一边偏技术。技艺侧重的是相对单纯的个人表达向创作物里的倾注,技术则是人与外力相共同合作实现的向创作物里的倾注。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偏技术的部分人工物的成分更重。这一划分,自然就把传统艺术与新媒体艺术清晰地分类了,而在新媒体艺术里,数字媒体依赖的技术辅助从头到尾,动画、影视等则更多的是在创作端,不像数字媒体内容在呈现端仍然高度依赖技术的介入。
于是,可以这么说,数字媒体的人工物成分大概是我们可以梳理的艺术形态里最为显著的。
先说说人工物,陈昌曙这样介定,在人与自然界之间存在有“可以设想、推论、但不能影响或直接影响的关系”;还有“有所影响,但不能控制和改造的关系”;以及可以“控制、变革、创建和加工的关系”。只有在第三个关系中,才有真正意义上的,更大程度和更高层次的人工化。
亚里士多德认为区分人工物与非人工物的核心问题在于,这个物体自身有没有包含其明显的运动态的或是静止态的根源,自然物的根源是明显的,而人工物的根源在自身表现里其实早已不复存在,同时,也不需要存在。换句更直白的话说,人工物的人工表现与其自然根源之间存在一个张力,人工的更多努力是去其根源化,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体现其创作部分,同时更好地与后续的非人工物环境更好地融合。
这是从技术哲学体系里引出来的讨论,真想说清楚,可能是件很难的事,但这个讨论很有意义,把技术哲学引向数字技术的空间,现在有不少人在尝试,但目前人群主要来自于哲学体系,从艺术设计这一端出发,是条路,但可能有点崎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