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我们已经提到了,上世纪70年代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发明导致了微型机的出现和巨型机性能的进一步提高,个人电脑产业开始蓬勃发展,并最终成了改变我们生活的一股强大力量。
这一章我会围绕这一块展开,短短几十年,却诞生了这么多优秀的人和发生了这么多精彩的事,看到这些,不得不感叹科技力量的伟大。
个人精神的变化
人们对计算机的态度的经历了很有意思的变化,了解了这一部分,你会更加清楚技术进步背后的人文主义精神。
在20世纪60年代,很多反主流的人认为电脑是不详的,是奥威尔式的专制统治工具,应该为五角大楼和统治阶层所独有。历史学家刘易斯·芒福德在其《机器神话》中警告说:“电脑正在一点一点的吞噬我们的自由,损害有益人生的价值观”。
但是到了70年代,由于个人计算机的逐渐兴起,人们的想法开始转变。
“计算机从作为官僚机器的控制工具而被不屑一顾,变成了作为个人表达与自由解放的象征而被欣然接受” 约翰·马尔可夫在《袋鼠说了什么》这样写到。
我们回顾历史会发现,那群在旧金山湾区沉溺于摇滚乐和毒品的叛逆反主流分子,最终却帮助建立了个人电脑产业。(史蒂夫·乔布斯为典型代表)
其中有一个人在推动反主流文化人群与黑客的联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斯图尔特·布兰德
大家或许对他不是很熟悉,但是大家一定不会陌生乔布斯所说的“Stay hungry,Stay foolish”
这句话便来自其创立的《全球概览》(也叫地球目录)这本杂志,这本杂志可谓是当年反主流文化分子中的圣经。
杂志首期的封面图片是1967年美国宇航局探险队从太空拍摄的地球的照片,副标题是“通往工具之路”(access to tools),潜在的含义是科技也能成为人类的朋友。(《全球概览》多期的封面都是一张从太空拍摄的地球的照片)
在布兰德看来,《全球概览》本身就是一个全球系统,同时又是读者用来改善全球系统的工具,这个全球系统就是他们自己的生活、他们所生存的世界。读者同时拥有了在《全球概览》和生活中找到自己地位的机会。在《全球概览》的开篇语里,即每一期的内封页上,都有布兰德对《全球概览》的宗旨的定义:
我们就是上帝,我们也许能做好这个角色。到目前为止,遥不可及的权力系统(例如政府、大型企业、教育体系和教堂)造成的问题基本把它们的益处抵消掉了。与此困境及其收益相对应的是,一种属于个人的、私人的力量正在崛起——一种个体实现自我教育、获得启迪、塑造属于自己的环境,并将他的冒险经历与有兴趣者分享的力量。《全球概览》愿寻找并推广能促进此进程的工具。
布兰德的定义明确表达出了反主流文化对等级制度和现有体系的批判,批判它们从情感上和地理上远离公民的生活,批判它们的整体破坏性。他一直在找一个工具,一个真正能让个体获得自由的工具。正是这种理念的影响,许多反主流文化者冲入了计算机领域,寻找属于他们的精神和理想。
《全球概览》所影响的人还包括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佐斯和维基百科创始人吉姆·威尔斯等等。打破旧的体系规矩,站在更高角度审视专业的技术和创意,并把它们变成可供普通人使用的工具,这一源自嬉皮士文化的理念,为后来的硅谷和整个美国科技界注入了原始的反叛精神。
其1971年的停刊号是乔布斯的最爱,当时他还在上高中,他之后一直带着这期杂志去了大学,去了团结农场,他在斯坦福毕业典礼演讲中也着重提到了这一点:
当我年轻时,有一本很棒的刊物叫《全球概览》,它被我们那一代人奉为至上宝典。它的创办人叫斯图尔特·布兰德,他就在离这里不远的门洛帕克镇,凭一己才华塑就了刊物……它怀有理想主义地介绍了大量实用工具和一流观念。
最后一期的封底上印有一张清晨乡间公路的照片,是那种喜欢搭车冒险的人常会见到的风景。照片之下是一行字: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这是他们停刊时的告别语。Stay hungry, stay foolish,这是我一直以来的自我期许。现在在你们毕业之际,我也这样祝福你们。
IBM的失败
如果要把计算机工业的历史划分阶段的话,那么,1976 年可以作为一个分水岭,史蒂夫·乔布斯在车库里整出了世界上第一台可以商业化的个人电脑 Apple-I。
(注:第一台个人计算机是阿尔泰,不过当时它其实只是一堆零部件而已,而且还必须焊接到电路板上才能执行少量任务。但是它还是非常新的一个东西,比尔盖茨和保罗看到这个之后,开始研发用于阿尔泰的BASIC版本,这个也启发了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设计 Apple-I)
而作为之前计算机行业的领导者的IBM当然也在密切关注着个人电脑的发展,不过,因为公司保守的基因文化而且有强大的技术底气,他们选择观望了几年。
1981年,IBM研制出了IBM-PC,虽然第一批 IBM-PC 的性能只有现在个人电脑的万分之一,但是,它比苹果公司的 Apple 系列还是好要很多。
它对当时的字处理,编程等应用处理的很不错,所以它一出市面便很受欢迎,当年就卖掉 10 万台,占领了四分之三的微机市场。当时《时代周刊》就评选 IBM PC 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产品。《华尔街日报》也高度评价了 IBM 的这一贡献。
当时的所有人都认为IBM将会是个人电脑时代的领导者,但是后来的结果我们也都知道,2005 年 IBM 将个人电脑部门卖给了中国的联想公司,IBM 彻底退出了个人电脑的舞台。
我在这里简单讲述一下原因,之后大家也更能理解有时候技术领先并不代表一定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其失败的原因有三。
第一,IBM 的基因里就不是做终端消费型产品的
当初他们面对的主要是政府部门、军方、银行、大企业和科研院校等,他们不太看得上这类产品。
虽然IBM PC 在外面的反应很好,在公司内部反应却冷淡。 IBM PC 第一年的营业额大约是两亿美元,只相当于 IBM 当时营业额的 1% 左右,而利润还不如谈下一个大合同。所以这个东西自然就不可能上升到公司的战略高度去考虑。
第二,1982 年,IBM 和美国司法部在反垄断官司中达成和解。IBM 得允许竞争对手的发展。
一方面,自己不愿意下功夫做 PC,另一方面无法阻止别人做 PC,IBM 只好看着康柏(Compaq),戴尔(Dell)等公司作大了。
第三,对软件不重视。
IBM 原来认为 PC 机赚钱的部分是几千块钱的硬件,而不是几十块钱的软件,所以对于软件这一块根本没有引起重视,当时IBM PC 的操作系统都是从盖茨那里买来的,即DOS(磁盘操作系统)系统。
但是其实后来他们发现不是这么回事。
由于兼容机的出现,IBM 沦为了众多 PC 制造商之一,利润受到竞争的限制。而所有微机的操作系统只有一种,虽然每份操作系统现在还挣不了多少钱,但是它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因此,IBM 决定和微软共同开发微机的新的操作系统 OS/2,共同来开发微机的软件市场,但是盖茨怎么会是寄人篱下的人,所以他一方面和 IBM 合作开发 OS/2 ,挣一点短期的钱,另一方面下大力气开发视窗操作系统(Windows)。
而且到了八十年代末,由于摩尔定律,微机性能每十八个月就翻一番,微机慢慢开始胜任以前一些必须要大型机才能做的工作。这样,微机开始危及到大型机的市场。 IBM 出现了严重的亏损,有史以来第一次开始大规模裁员。这段时期,是 IBM 历史上最艰难的时期。
图形用户界面
IBM在1958年准备收购一家发明复印的公司,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没有采取行动,两年后公司改名。
IBM不会想到,当时错失的这家公司在之后提出的图形用户界面(GUI)彻底的颠覆了计算机的操作方式,我们今天所用的电脑的用户界面都是来自于它,乔布斯和盖茨也是其巨大的受益者。
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讲的施乐公司
在当时,大多是电脑都是基于字符的。你在键盘上输入一个字符,计算机就会在屏幕上显示那个字符,通常是荧光绿色的字符衬上深色的背景。操作起来还是很麻烦,远不是我们今天所操作的样子。
因此施乐PARC(施乐公司帕罗奥图研究中心)的工程师们想要研究一种友好的图形界面,以取代那些麻烦的命令符和DOS提示符,他们想到可以把桌面上的概念应用到屏幕上。屏幕上会有很多文件和文件夹,用户可以使用鼠标指向并点击自己想要使用的内容。
通过大力研究,位图显示和图形界面成为了施乐公司PARC开发的电脑样机和面向对象的程序语言Smalltalks的特性。
当时阿特金森(苹果早期雇员,负责麦金塔图像设计开发)和乔布斯看到施乐的人演示Smalltalk的全部成果时,他们都惊呆了。乔布斯反复说自己不敢相信施乐居然没有把这个技术商业化,“你们就是坐在一个金矿上啊”。
乔布斯后来回忆说到:“仿佛蒙在我眼睛上的纱布被揭开了一样,我看到了计算机产业的未来。”他和阿特金森在结束会议之后,在飞速开车回公司路上时,大声说道:“就是它了!我们要把它变成现实”,这个是他一直以来寻求的突破:将电脑推广到普通人家里,让他们享受到艾奇勒建造的房屋一般美好又廉价的设计以及厨房电器一般的简易操作。
“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
苹果公司这次对施乐PRAC的技术剽窃,有时被形容为工业史上的最严重的抢劫行为之一。
之后乔布斯偶尔会骄傲的承认这一说法,“毕加索不是说过吗,‘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搬,而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的灵感这一方面,我们一直是厚颜无耻的。”
不过另一说法同样有其道理,与其说是苹果实行了抢劫,不如说是,施乐公司自己酿下了苦果,“他们就是一帮白痴,根本没有意识到电脑的巨大潜力,他们本可以称霸整个计算机产业的。”
在创新的过程中,好的想法是一方面,是否执行,执行的好不好又是另外一方面了。
苹果提升的并不仅仅是细节,还有整个概念。施乐PARC的鼠标并不能用来幕上拖拽窗口。而苹果工程师们设计出的界面上,用户不仅可以任意拖拽窗口和文件,还可以将它们拖到文件夹中。
施乐的系统中,不管是调整窗口的大小还是更改文件的扩展名,用户都必须选择一条指令后才能执行操作。而苹果的系统将桌面的概念转化为了虚拟现实,允许用户直接触摸、操作、拖拽和移动文件。
苹果的工程师们协同工作,完善了桌面概念:添加了漂亮的图标和位于窗口顶端的下拉菜单,以及双击鼠标打开文件和文件夹的功能。
这其中还有几个有趣的细节
阿特金森的最伟大的功绩之一是实现了屏幕上窗口的重叠(这个我们当今以及习以为常了)
这一功能让人们可以像堆叠桌子上的文件纸张一样移动屏幕上的窗口,不过,电脑屏幕上是没有层层像素的,学过计算机的都会知道,制造这个窗口重叠的假象,需要用到“区域”概念,在当时需要编写极其复杂的代码,阿特金森在当时强迫自己一定要做出来,因为他觉得他在施乐PARC见过这个功能。
而实际上,他们从来没有做到过这个功能,他们后来还对阿特金森这一壮举表示震惊。他拼命工作,后来开车恍惚之中撞到了一辆卡车,差点送命,他后来恢复意识对乔布斯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不用担心我,我还记得那些‘区域’。”
另一个是,当时施乐的鼠标有三个按键,结构复杂,移动不够平滑,乔布斯想要的是一个可以光标向任意方向移动的鼠标,而不仅仅是上下左右。
这就需要使用一个滚球,而不是通常使用的两个轮子。一个工程师告诉阿特金森,这样的鼠标是不可能批量生产的。阿特金森在吃晚饭的时候向乔布斯抱怨了这件事,等他第二天上班时发现那名工程师已经被乔布斯解雇了。接任的工程师见到阿特金森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能做出那种鼠标。”
微软的崛起
不过乔布斯后来犯了一个错误,这件事让30年后让他都无法走出愤怒。一直说微软是一个可耻的盗用者。
当时微软负责给苹果开发软件,所以乔布斯和盖茨暂时结下了良好的关系。1981年,在硅谷的库帕蒂罗市苹果公司的总部,乔布斯给盖茨看了新设计的麦金塔个人电脑以及漂基于图形界面的操作系统。这个一下子把盖茨给震住了。
这种基于图形界面加上一个小小的鼠标的操作系统,比他们当时采取老式的命令行界面,只会显示出小而呆板的系统提示符的DOS不知道要强太多了,前者使得计算机的操作大大简化,一个孩子都可以轻松的操纵电脑。
而这一举,无疑是让盖茨过早的认清了今后个人微机操作系统发展的方向。在当时麦金塔都还没完全研制出来,直到1984才正式上线。
吴军在《浪潮之巅》说到他老板贾里尼克院士在他们每次去IBM作报告时,都要确认他们报告的每一页内容是已经公开发表过的,因为IBM有世界上最好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他们可以用比你还快的速度将你没有发表的想法实现、申请专利并发表。
而盖茨是一个商业嗅觉和执行力都相当出色的人,让他提前几年知道了个人计算机的发展方向,无疑是很致命的。
盖茨当时一回去便根据现状制定了合理战略。
首先,微软用薄利多销和来者不拒两条战略尽可能的来延长DOS的生命周期,为微软新一代操作系统开发争取时间。
同时,微软暗地学习苹果,悄悄开发Windows,写出了Windows 1.0和2.0,不过这两个版本由于不够成熟,都很不成功。
所以当时没有人认为微软能做好图形界面加鼠标的操作系统。
盖茨怎么会是放弃的人,他暗地里却请了很多高手来助阵,包括施乐公司最早做图形界面的一些人,当时最好的操作系统VMS的主持人David Neil Cutler以及操作系统著名专家Jim Allchin等。
按理说,苹果在开局中抢到了先机,它对自己软硬件都有控制,也在操作系统上领先微软一代,即使犯了错误也不应该这么致命才对,最后为什么就把本该由苹果引领的个人计算机革命拱手给了微软呢。(微软最终花了九年时间,在1990年才做好图形界面加鼠标的操作系统视窗,即Windows 3.0)
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软件原因。
在微软之前,软件都是不能挣钱的,软件都是买硬件时送给用户的,苹果由于拒绝开放麦金塔计算机技术,客观上把兼容机厂商推给了IBM和微软
所以局面之后由苹果对抗IBM变成了苹果对抗IBM加所有兼容机厂商。
不过这个也是由于苹果基因决定的,其不具备开放的基因,PC时代如此,智能手机时代同样如此。
第二,苹果违反了信息领域的摩尔定律和安迪 比尔定律。
计算机发展的太快了,常常是软件带动硬件发展。更新软件时,软件升级,硬件很快会显得性能不够,这个紧接着就会促进公司去更新硬件,而苹果软硬件都做,很难平衡两者速度,软件做的太快了硬件跟不上,硬件太快了没有软件可用,当时苹果可没有 APP Store 这个大杀器,历史上苹果有好几次计算机一推出速度就已经落后了。
而且用户每隔几年就需要换一次电脑,计算机价格不能太贵,而苹果的价格一般是IBM PC的两倍以上,一般个人用户用不起。
第三,公司治理问题
当时苹果内部乔布斯和斯卡利矛盾重重,各个部门各自为战,搞出了成千个大大小小的项目,而微软在盖茨的大学同学鲍尔默的管理下,井井有条,所以当时微软基本上是人才净流入,苹果是从上到下都不太稳定。
其中Windows 3.0最大的作用是激发了软件开发商可以充分利用的硬件资源,开发出各种各样的软件,这个又倒逼硬件厂商提供性能,这个让整个计算机工业链的生态就此定型,而这个生态链上游则是微软,而苹果的麦金塔由于用户太少,没有形成自己的优势。
可以说微软通过十年追赶,最后依靠Windows 3.1就打败了当时混乱的苹果,而苹果当时甚至都组织不起有效一次有效的进攻。
由此微软奠定了电脑操作系统的统治地位。
不过之后的互联网时代,苹果凭i系列崛起,微软决策失误,错失浪潮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注:文章中资料来源于《乔布斯传》《浪潮之巅》《谷歌方法论》以及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