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就听过大冰这个名字,可是呢,却没有着力去看他的书,因为想来不过是一个文艺男青年在旅行过程中写下的或浪漫或狗血的故事,博人眼球而已。
而我真的去看了,却发现第一个故事讲的津津有味,而看了第二个故事便开始想世上竟然有如此的人,看到第三个便在我以为猜中了结尾的时候故事却不断突如其来地走来,不禁感慨故事竟然可以讲的这样好。
我想也许是因为大冰曾历经沧桑,无论是他有丰富的舞台生活,长期的旅行生涯,还有他认识的那些名人们,比如赵雷、大鹏。
而这故事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它的真实,或者作者的真诚。每个故事里的人都那么努力的生活,每个故事下面都带着血和泪痕。
比如他写《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你们这些唱歌的人,都是靠什么活着的?”你以为在那茫茫尘世中,那老妪便是那绝世风景,她那么颤声一问,让每个人都心惊动魄。却不料这也只是个引子,后面写的是阿明那人世间讨生活的艰辛。阿明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长大后需要向泥里水里讨生活,每天务工时间十几个小时,而偶然间那音乐却如天籁一般惊醒了他,他想原来还有这么动听的声音,这就像对地狱里的他的一种救赎,于是他抓住这音乐,买了个吉他,开始了漫漫的自学生涯,夜深人静时,他想如果我能过上靠音乐的过活,是有多幸福啊。他跌倒过,被骗过,流浪过,挨过饿,受过冻,可是他终于从那地狱里爬出来。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身上带有光,所以这歌只唱了一首,店里的人泪就落下了。
比如他写《老兵》,你最开始以为他在写一个普通的塘口,在写他们之间的友谊,后来你以为他在写他背后的军旅生涯,后来你才知道他在写的是一种对于人间正义的守护。老兵出手不凡,来一个扑倒一个,老兵能攒钱,攒的钱能在深夜里发光,攒的钱被以为要移民国外,后来他却用这钱组织一个消防队。他从枪林弹雨中呼啸而过,全军覆没而他独存,所以他身后站着死难的兄弟,所以每喝酒必醉,每每醉倒必定大哭,每赚钱必攒下,每攒到钱必想如何把钱散尽。你我不是英雄,能够有英雄给我们崇拜也是好的。
有英雄,就有英雄崇拜,关于英雄崇拜,《史记》中的一句话最为精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比如他写《姑娘》,最开始你以为他写的是那条狗,那条因为事故而残缺的被主人抛弃的狗,而每每去垃圾箱找吃的,还被嫌其难看的人踢上一脚,它每天躲在树下,躲在属于自己的小角落里。直到来了个姑娘,她好好待它,给它喂食,并与它隔窗相望,似有共鸣。而那狗却在雨夜被人打死了,那姑娘也像是丧失了生活希望一般。她就如那狗,是来自残缺的家庭,母亲自她幼年去世,父亲后得癌症,而自己的哥哥也患上了忧郁症,她无法承受这一切,便从家里逃了出来。她看到那狗,泪如雨下,仿佛看到了自己。她终于决定要回到哥哥身边,而那哥哥却也很快地逝去。所以你看她多像那狗。
比如他写《听歌的人不许掉眼泪》,写一对情侣每日徜徉在丽江酒吧里,女的苍白的脸埋在男的树一样的肩膀里,那歌手一唱《乌兰巴托的夜》,那男的就泪光闪现,两人在丽江呆上一月,陪着那流浪歌手能多赚一点是一点,而后两人离开,后大冰常听说在西安有一样的酒吧,大冰给这对男女发短信,发现那女的很早就得了癌症并已经病逝,而男的为了了却她的心愿,而成就了这么个酒吧。
“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听歌的人/不许掉眼泪/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 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
比如他开始写椰子小姐,最开始你以为他要写三个小姐之间的友谊,后来你以为他要写在都市里打拼生活的白骨精,最后你才明白他写的原来是爱情。而这份守护让任何人都会觉得是那么地遥不可及,无论是六年中的他并没有向他告白过,还是七年中他对她的陪伴也并没有向她承诺过,当所有人都以为她就要嫁不出去的时候,她忽然高调地宣布,我要结婚了。
而又有谁记得,在她失去工作,流浪的搬迁中,
有人借酒兴请椰子姑娘发表乔迁感言,她一手擎着筷子一手擎着杯子,麻利地站到了椅子上,她喊:天、要、绝、我、我、绝、天……我命由我不由天!
书的结尾是那句话,不要以为你孤独,这世上有人就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是的,如果有一天你淹没在人海,庸碌一生,那是因为你没有努力让自己过得丰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