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和人接触。
在人群里,我能听到他们口中不咸不淡的问候,身上微微出汗的气味,以及眉宇间为朝九晚五犯愁的情绪。
来到这个城市五年,我从没有不快乐过,似乎也从未感到真正的快乐。和这个城市里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都只是活着罢了。
所以,在辛辛苦苦对着冰冷对机器奉献了青春中宝贵的三年后,我带着全部积蓄,买了一张x国的机票,成为一名在动物内脏与木屋之间穿梭的动物保护组织志愿者。
和动物在一起,仿佛在一群透明的大脑中间,他们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你都会明白他的需求。不像人类,愁肠百结,一个心思玲珑九重天。
我和一位土耳其姑娘自动组成了互帮互助一对红。她叫土棋,发音听起来像某种全球畅销的饼干。她对我说,在这里静止的时光美好却又有些无聊,你最好给自己寻找一个寄托。
“你是指昨晚志愿者迎新晚会上跟你搭讪的美国大叔吗?”
“no,他可不值得我打发时间。我照顾的麦琪才是我的最爱!”
土琪每天的任务是给刚刚出生的小猴子打扫卫生与喂食,麦琪是其中最调皮的一个,他们两个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使得土琪忍痛贡献了一撮头发。
“她是你的妹妹。好好照顾她。”我盯着她的头发不怀好意的笑了。
我不擅表达,却容易眷念。土琪的话让我的心痒痒的,却怕生出情分又离别太过艰难。
我照顾的是三只熊。他们高大威猛,粗壮的四肢令人生畏,每次我都会学着师傅的样子挥挥手,再使出吃奶的力气把肉甩进去。这是一家人。爸爸,妈妈和孩子。小熊虽然年纪小,但长势喜人。每一次,他都抢在爸爸妈妈身前用厚实的熊掌接住食物,像是炫耀自己每天都在成长的体魄和敏捷。我把它当作馋猫转世,直到那一天,我开始认为,他吃的那些肉赋予了他思想与智慧。
那是阳光晴朗的下午两点,太阳依旧热情的浓烈,我像往常一样挥挥手,准备使出铅球比赛的力量程度。小熊竟然慢慢伸出双手,向我摆了一摆。我拿着内脏的手愣在原地,而他的眼睛却盯着食物精光一闪。我看他吃的开心,自那以后,决定让它成为我的寄托。
他是一个讨人喜爱的熊孩子,我叫他大雄。有时候,游客乘车路过,向他挥手,他也会回以招手,但渐渐的,他只为我挥手,或者说,为了我手中的盛宴。
我喜欢观察他,就像观察一个刚刚学会认字的孩子一样。他纯净,直白,可爱,贪婪,比猫狗更强悍,比雄狮更娇憨。说实话,有时我会没来由的厌恶他对人类的亲近,因为这种亲近近乎于谄媚,似乎让我想起了自己费力离开的世俗社会。
不过,这只略显市侩的熊不也是因为他的熟络得到了我更多的奖赏吗?
我以为自己不一样,实际上没什么两样。
利诱的一次次得逞让对方沦陷,使我们都想成为控制他人一切的霸主。
离别的日子即将到来,我欣然接受着他每天到问候,却在肉起手落的时候想要擦掉眼泪。
想到离别就心痛。
那些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只是初见,便不会有日久生出的眷念。
当值的最后一天,我很想把大雄一起带走,可是,他只是像每次欢迎我那样,挥挥手,仿佛明天我还会站在这里拿着一堆内脏等着他。
我会定期来看你的。
在回途中,我想了想,
从明天起,做一个直面自己的人,像大雄一样,挥着手,活的市侩而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