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林根据唐队长的口述写成了这一份水域承包协议。协议如下:
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本生产队将珍珠湾水面38亩租给王建根,用于河蚌养殖,每年上交生产队水面费3000元,租期自签订日起五年止,到时本生产队无条件收回此水面,如王建根需续租水域则双方另行协商,每年租金必须年底前付清,如租户违约,本生产队有权收回水面,一切后果与损失由租户承担。
协议中出现的“王建根”即是老王。
需要说明一点,那时的协议非常简单,故没有像现在的协议写的面面俱到。
唐队长拿过那协议,说:“我来念一遍,大家听好有没有哪里需要修改补充的?”
于是,他将协议读了一遍。
唐队长读完协议又问:“大家觉得这个协议行吗?如果大家都没有意见,那今天我们就把这一份协议签了。”
老王说:“协议里说每年租金年底前付清,可能比较困难,是否可以将‘年底’两字改成‘春节前’,还有协议里好像只有处罚我们租户违约的,但你们集体违约却没有注明,这可以讲不公平的,我看也要注明一下你们违约怎么受罚?”
唐队长对老王说:“你说的‘年底’两字改成‘春节前’,这个没问题,马上可以改正。但你说关于违约的处罚好像集体若违约没有处罚,我可以对你讲,集体是不会违约的,难道集体会欺负你一个养殖人吗?”
张会计也说:“协议关键还是要靠人执行的,刚才唐队长说了生产队是不会欺负你们养殖人的。”
老王说:“我担心,现在是唐队长担任队长,他知道这个协议签订的详详细细,但他到时不是他做生产队长了,那后面的生产队队长变卦,我们又如何是好呢?”
唐队长思考了一会儿,说:“你说的话也对,想一想本生产队还是有人对我这个队长的位置虎视眈眈,或许五年后我真的不在这个队长位置了,到时我说的话也没人理了。那么好吧,现在我有一点权力,就添上一句话,倘若本生产队违约,那每年租金上交给生产队,那就不用上交了。老王,协议这样一改,你可曾满意?”
张会计说:“大家都是一个大队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有话要好说,有话要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