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来看看《血字的研究》的梗概,先说说故事情节梗概。
引子:
约翰·H·华生,是毕业于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的医生、军医。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作为次要人物,作者只对其职业层面、教名、嗜好与习惯、著作等进行拓展。华生通过《血字的研究》开始自己的写作生涯,而且树立了不错的声望。正是他的作品让福尔摩斯得以声名远播,为他带来了不少的客户。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在《希腊译员》中说:“自从你开始记载歇洛克的案子以后,我处处都可以听到他的名字。”
作者自始至终不涉及人物的其他生活,这取决于人物”引子“的作用,他是“主情节线索中的次要人物”,而本故事侧重的是悬案——重大故事事件。
重大故事事件:
一天清晨,伦敦警察厅的侦探葛莱森来信邀请福尔摩斯帮助他侦察一起凶杀案。案子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一所无人居住的房屋里。尸体僵硬的脸上充满了恐怖,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口袋里有一张名片,从死者身上还滚下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的RACHE“复仇”一词。死者是被人毒死的吗?凶手到底是谁?葛莱森和他的同伴都想知道戒指和此案有何关联。
我的感受:这不愧是一个疑点重重的重大事件。作者通过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将所有己知线索以及那些束手无策的警察所能侦破的全部结果尽数抛诸给读者,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因为接下来我们将随着福尔摩斯一起用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科学知识、缜密的逻辑推理、超人的胆识与智慧来破解这个扑朔迷离的案情。
进入发展阶段:
凶手很快就被福乐摩斯擒获,至此,凶手已经归案,并且是“自投罗网”,这让所有读者都措手不及,因为除了福尔摩斯,所有人都还蒙在鼓里。罪犯突然落网?但他如何杀人?为何杀人?福尔摩斯如何得知罪犯是谁?
我的感受:我所掌握的叙事技巧不外乎正叙、倒叙和插叙而己,在推敲这部中篇小说的叙事风格之后,对作者柯南·道尔顿时肃然起敬,倍感钦佩。按常理来说,这些内容应出现在第一部,但是柯南·道尔却另辟屡径,叙事时间回到了三十年前,叙事空间由英国伦敦转移到了北美大陆的荒漠,他用长达五章的内容,以客观冷静的第三人称叙述视角向读者讲述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在回溯历史之后,又将笔锋一转,以次要人物华生作为第一人称叙事者,实则是罪犯杰斐逊·霍普作为第二叙事者详细讲述犯罪过程。作者通过不同时空、不同角度的叙述,将凶杀案本身的恐怖与冷血淡化,凶手在讲述了杀人动机之后,已经因病死去,其形象似乎也不那么狰狞可怖,反而使人对他多了几分同情,这时再让福尔摩斯向华生讲述自己的推理过程,至此,作者设置了数十个叙事者,从侦探到警察,从警察到罪犯,再到整个小说的作者“华生”,他将整个故事以“案发——破案——犯罪故事——推理过程”这样的叙事结构编织起来,这其间有爱情故事、犯罪故事、历史故事和侦探故事,真是耐人寻味、魅力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