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看了一篇讲高中朦胧感情的故事,文章不算长,从头到尾我都在试图找到代入感,可惜并没有能够出现一个清晰的形象,那时候的我应该是有喜欢的人。之所以这么说,源自母亲大人吃饭时所讲,“从小到大,你好像也没有特别喜欢的菜,有什么就吃什么。”
搜索枯肠,也没想起来有什么钟意的不得了的东西。谈到喜欢的人,都是一句漂亮概括。一百个人有一百种漂亮的方法,喜欢一个人却应该只有一个理由。斟酌再三,美其名曰的理由,于我应该是打了一套功夫不到家的太极。
所谓的执念——如果换一个更准确的词——应该是习惯。与其说是不忍心丢弃什么,不如讲是不高兴打乱我的世界里一条已经形成的秩序,不主动去干扰它,也不愿意因为别人而调整它,任由它按照已经在形成的轨迹里继续发展下去。
像这样的人,称之为自私一点也不为过,在他们的眼里周围的一切都只是维持秩序的一个个零件,缺一不可,却又处处都是替代品。
好吧,说得太抽象了,回到喜闻乐见的儿女情长。我也没正八经追过谁,多聊两句能凑合就凑合着在一起了,所以主动权一般不在我手上。按小姨妈的话讲,像我这样的条件应该是比较吃的开的,如果有什么问题多半是因为懒。
懒,又是一个完美的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