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男生会在意门当户对吗?
下面的评论五花八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说辞,也有一些网友举了例子说家里某个亲戚就娶了(嫁了)一个不门当户对的人,生活的很幸福。
事实上,从大概率来讲,男生也许比女生更加的在乎门当户对,当然这个门当户对并不仅仅指家庭,还有学历、经济收入等因素。
在爱情中,男生要比女生理性得多,女生在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时候是可以抛却一切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的,这个现象在苦情电视剧中很常见,牺牲者往往是女性,但最终得到幸福的真的很少。
作家张爱玲就把这个爱情真相看的很透彻,在她的每一部作品中几乎都能道出一个残忍的爱情真相,在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她就用一段很短的爱情故事,给我们展示了爱情的残酷真相。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
振保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
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情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事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
从这些别人对他的评价上来看,他是一个妥妥的好人,一个无论是从家庭、社会还是从职场来说,他都是一个好人。
他是从贫苦中走出来的孩子,他的生活以及他拥有的东西是他一步一步用自己的双手打拼出来的,他们孤儿寡母,所以没有人能够给他好的背景让他去走人生的捷径,还有一局人指望着他这个长子——那不争气满月的弟弟和娇气的妹妹。
他不是那么的圣洁,他去巴黎留学,把自己的贞洁留给了街头上叫卖的妓女,在嘈杂的环境中去感受所谓生活的气息,那个女人身上夹杂着狐臭和汗酸臭,振保为了掩饰自己第一次的寒酸,把这称为夏天的乡土气息,往后提起这件事,他也是调侃式的说一句“去巴黎之前还是一个童男子呢!该去凭吊一番。”,振保对他的初夜是不满意的。
他在他的红玫瑰和白玫瑰之前,除了那个妓女还有过一个名叫玫瑰的初恋,对这个女人说不上爱与不爱,但是今后的女人都成了他的“玫瑰”,这个女人代表着振保的自制力,和之后的无节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算是印证了那句话“男人有钱就变坏”,那时候的振保是没有钱的,所以对于玩女人这一块,他是善良的。
毕业回国后,初次见到朋友之妻王太太,他就对这个女人表现出了“欲”,他深藏于内心的卑鄙就被牵了出来:
闻名不如见面,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底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一寸都是活的。
世人只说宽袍大袖的古装不宜于曲线美,振保现在方才知道这话是然而不然。他开着自来水龙头,水不甚热,可是楼底下的锅炉一定在烧着,微温的水里就像有一根热的芯子。龙头里挂下一股水一扭一扭流下来,一寸寸都是活的。
这段话里描述振保对他今后的红玫瑰的“欲”是从脸开始的,他先看见了她面容美丽,才开始打量她的身体,在看她的身体时,振保已经通过自己的臆想把她衣服里面的轮廓“看穿”了,而后就是欲望的爆发,“烧着的铁炉”是振保那颗躁动的心,“一根很热的芯子”是振保的身理反应,“一股一股的流水”是他对王太太的设想。
随后王士洪和王太太跟他说可以进去洗澡了,他的欲望和臆想再次膨胀:
振保抱着毛巾立在门外,看着浴室里强烈的灯光照耀下,满地滚的乱头发,心里烦恼着。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这里的一个已经做了太太,而且是朋友的太太,至少没有危险了,然而……看她的头发!到处都是——到处都是她,牵牵绊绊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振保是想着要玩弄这个女人的,但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过要负责,而且他在这女人身上是很理性和精打细算的,他认为她已经成为了王太太,就算两人发生了什么,料想她也不敢发声的。
于是机会来了,王士洪出国出差,留下王太太——中文名叫王娇蕊,娇蕊和振保两兄弟在寓所,振保把弟弟笃报支走,起初是为了避嫌,后来也是为了“避嫌”,在两人都不想躲避的时候,在两人都感受到自己对对方的在意的时候,振保开始和娇蕊敞开心扉的谈心,了解娇蕊的过去。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也许这是唯一的解脱的方法。
振保占有了娇蕊的身体,他们开始正大光明的约会,娇蕊以为振保爱她爱得足够满了,她在爱情的旋涡理越陷越深,最后把一切都写信告诉了王士洪。振保也可以说是爱娇蕊的,起初他眼里的娇蕊就像个被宠坏的孩子一样,有着婴儿的头脑和成熟妇人的身体,是很完美的组合,又纯又欲,可是他爱的好理智,他站在旋涡上面试图使娇蕊也走出来,两人在平行线上同行但不交叉。
他对娇蕊说:
娇蕊,你要是爱我的,就不能不替我着想。我不能叫我母亲伤心。她的看法同我们不同,但是我们不能不顾到她,她就只依靠我一个人。社会上是决不肯原谅我的——士洪到底是我的朋友。我们爱的只能是朋友的爱。以前是我的错,我对不起你。可是现在,不告诉我就写信告诉他,都是你的错了。……娇蕊,你看怎样,等他来了,你就说是同他闹着玩的,不过是哄他早点回来,他肯相信的,如果他愿意相信。
看,他玩得起,惹得起,却负不起责,事情败露后,他让那个曾经在他看来又纯又欲,那么可爱柔弱的娇蕊独自承担,娇蕊也的确选择了独自离开,和王士洪离婚远走他方,振保也听从了家人的话娶了那个干净美好的孟烟鹂,烟鹂满足一个男人对妻子的要求,她干净美好,门当户对,有文化有修养,有过很多追求者可是她依然能保持洁身自好,她们在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订婚和结婚。
结婚后,母亲和烟鹂颇合得来,可是振保对于烟鹂有许多不可告人的不满的地方,烟鹂因为不喜欢运动,连“最好的户内运动”也不喜欢。振保忠实地尽了丈夫的责任使她喜欢,但是他对她的身体并不怎样感到兴趣。起初间或也觉得可爱,后来她连这一点少女美也失去了,对于一切渐渐习惯了之后,她变成一个很乏味的妇人。
振保这时候开始宿娼。每三个礼拜一次——他的生活各方面都很规律化的。和几个朋友一起,到旅馆里开房间,叫女人,对家里只说是为了公事到苏杭去一趟。他对于妓女的面貌不甚挑剔,比较喜欢黑一点胖一点的,他所要的是丰肥的辱屈。
这对于从前的玫瑰与王娇蕊是一种报复,但是他自己并不肯这样想。如果这样想,他立即谴责自己,认为是亵渎了过去的回忆。他心中留下了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这两个爱人。他记忆中的王娇蕊变得和玫瑰一而二二而一了,是一个痴心爱着他的天真热情的女孩子,没有头脑,没有一点使他不安的地方,而他,为了崇高的理智的制裁,以超人的铁一般的决定,舍弃了她。
此时对王娇蕊多情的振保和当时无情抛弃她的振保形成了多么强烈的对比,当时的王娇蕊在他心里是耻辱、是对崇高的亵渎,对圣洁的贬低。而现在,她是一朵美丽娇艳,想让人去爱去疼的玫瑰。
故事还没有走到结尾,白玫瑰已然变成了衣服上的饭粒子,已经让他生厌想要早早的洗掉,而红玫瑰也曾被当做墙上蚊子血,那么的恶心,想要逃离。
随着故事的发展,饭粒子依然粘在衣服上没有洗掉,随着时间的发酵发了霉,更是让人作呕,烟鹂和家里的裁缝有了关系,让振保很是恶心,他开始大张旗鼓的出去玩,甚至把情人带到家门口故意设法让烟鹂看到,他在她身上实施报复。
蚊子血已经走的越来越远,恢复了红玫瑰的娇艳样子,十年后再见娇蕊,虽然她老了,不再那么美好了,可是他还是留下了自己都无法解释清楚原由的泪水,他一生都在记挂着,娇蕊也是从离开振保开始学会了爱人和爱己,振保对于娇蕊的这份坦然是嫉妒的,是不甘的。
最后振保改邪归正,红玫瑰已经在生命里走远,她永远是心口的朱砂痣,饭粒子依然留在生活里,她也没有再变成白玫瑰,而振保,他又变成了一个好人。
每个人的人生都如同振保,永远不会对自己的玫瑰满意,永远都有理由去嫌弃,得不到的都是最好的,得到了的都是不想要的,永远活在不知足中自艾自怨。
在安托万的《小王子》中,小王子也曾因为嫌弃玫瑰的娇气而离去,可是最后他明白了玫瑰的娇气只对于他一个人,因为他驯养了玫瑰,所以他成为了玫瑰生命里独一无二的小王子,而玫瑰也成为了小王子生命里独一无二的玫瑰,最终小王子选择回到他的星球,和玫瑰一起快乐的生活,包容她的不足,享受她的美好。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像小王子那样及时回头,学会好好珍惜自己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