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有成的张总结识了年轻漂亮的李小姐,迅速确定了婚姻关系,张总在大学期间辅修过法律,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有较强的意识,为预防婚前婚后财产混同,他决定在结婚前将自己婚前的大量现金用来购买股票、黄金,并支付了几处房产的首付。婚后,张总的公司发展跌宕起伏,最初公司股价成倍增长,张总获得了近千万的财产收入,之后公司经营接连出现问题,张总长期忙于工作,无睱顾及家庭,事业不顺脾气也越来越不好,夫妻经常吵架,最终感情完全破裂,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张总需要和妻子分割近千万元的财产,当初明明已经做了避免婚前婚后财产混同的安排,为什么没有起到作用呢?
一、张总财富管理风险点:
1、张总拥有的公司股份产生的分红和股权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将被分割,还有可能影响整个公司的发展;
2、张总在婚前购买的股票,股票在婚后如果有增值,增值部分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股票股价下跌,损失则由张总独自承担;
3、张总在婚前购置大量黄金,离婚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黄金是婚前购买的,若发票遗失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黄金是婚前购买的,则黄金有可能被推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被分割的风险;
4、婚前分期付款购买多套房产,并支付了首付款,存在风险:婚前贷款购置房产在分割时分给张总的可能性大,但如果离婚时妻子名下没有房产,也有可能分割给女方;婚前贷款购房,需要证明后期的月供款是用婚前个人财产来进行偿还,如果不能证明,婚后偿还贷款的部分很可能被认定为婚后获得的财产,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都会被分割。
二、如何做好婚姻财产保护和保单规划:
方案一:为避免离婚时公司分红及股权增值的分割,甚至因此影响企业经营,可以在婚前与女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分红尤其是股权增值部分以至于张总的个人财产。为了给予女方补偿,婚前财产协议中可同时约定,张总以分期支付保费的方式,为女方购买年金保险,投保人为女方,被保险人为女方,身故受益人为女方的父亲或母亲。
此方案好处:1、张总的公司分红及股权增值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会受到婚姻状况变化的影响,既能保证张总的财富安全,还能使公司的运转及发展不受影响。
2、为女方购买大额年金保险,补偿女方放弃公司分红及公司股权增值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并为女方将来的生活提供了保障,这样女方更容易接受,夫妻不至于产生较大的隔阂。
方案二:张总婚前有大量现金财产,这部分财产极易和婚后现金发生混同。所以张总需要对婚前的现金财产作出清晰的区分。张总可以为自己配置终身年金保险,投保人和被保人均是张总,身故受益人为张总的父母。
此方案好处:1、婚前现金进入保单变为保单现金价值,婚前保费和婚后现金实现了隔离。张总可以采用趸交保费的方式或者单独办一张新的银行卡,婚前在卡内存足用于缴纳保费的资金,这样可以实现分期缴纳保费,并能证明保费都是来自婚前个人存款。
2、生存年金可以随取随用,且属于张总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
3、身故受益金不会外流。假设张总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幸身故,因为保险架构指定身故受益人为张总父母(日后可以将受益人变更为成年子女),保单的身故受益金不会成为遗产被分配,最终会归张总父母或子女所有,保证了家族财富在张总的血亲内部流转,不会外流。
方案三:结婚前,张总父母健在且年龄适合,可以让父母做投保人,张总做被保人,身故受益人为张总父母,为张总本人购买大额终身寿险。
此方案好处:1、此保单的投保人为张总父母,属于张总父母的资产,如果张总婚姻出现危机,此保单不会被分割,从而实现婚前财产的隔离和保护;
2、身故受益金最终会归张总父母或子女所有,受益金不会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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