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正是因为你爱的人住在这里,宇宙才有了意义--《时间简史》作者霍金
那年夏天,书澈刚来美国风城读研,在图书馆台阶口不小心跟人撞了个满怀。缓过神来一阵清香,抬头一看,一身运动的装束,尤其是笑容很治愈。书澈不禁脸红,赶紧对不起,她走远时还让书澈愣得回头几眼,光圈映着她瀑布般的长发。当晚书澈在日记里反复写到: "I bless the day I found you, I want to stay around you. And so I beg you, let it be me"。
后来书澈知道了她的名字--'槿汐'。她初中就来留学,还花了一段时间专门学英语,在这个城市差不多有七年左右了。书澈的室友和她是同一个实验室的,他觉得俩人挺合适的,就撮合了。谈了不到两个月的时候,槿汐让书澈见了见来探亲的妈妈。
很快到了美国劳工节后的周末,她说爸爸也想见见书澈,让他上在美国寄居的亲戚家去,在郊区。当时书澈觉得有点太早了,刚谈了两个月,不过想想既已打算了要与她相守,又何必在意呢,就去了。在她亲戚家呆了两天,和她爸妈小聊了一下,期间她出门了很长一段时间,说是去见她的同学和朋友,她是独生女。
返回风城的那天晚上,月色忧伤。离动身还有一会儿,她拿出电子琴,想弹《梁祝》被填成歌的那一段,却又不记得谱。书澈也只记得刚开始的两三句。他们就反复把这几句弹了好几遍。回来第三天,书澈收到了她的分手信,她在信上签的日期是九月十二,那天是在她亲戚家。
书澈反复追问她是不是因为她爸妈不同意,她否认了,说她父母对书澈印象挺好的,说是她觉得自己还小,现在还不想谈恋爱,今后几年也不会谈,书澈总觉得她的解释不太信服。 那段时间,书澈徒然想让她回心转意,每次她总是只静静地听其诉说。 有一天晚上,书澈去了她的宿舍,她不在,书澈把一本集币册和里面的一些硬币托门房老头转交给她 (她喜欢集币),然后悄然离去,从此再没有跟她联系。
与她分手不久,书澈的家人生了一场大病。回国,托关系看病,找工作,熬绿卡。忙忙碌碌中,时常在心里想起她。短暂的一段时间,为什么会让人记得那么清楚呢?
青瓦常忆旧时雨,朱伞深巷无故人。如今已是匆匆数年,再回首,记忆仍然鲜明如昨。有一次书澈在超市买东西,竟然发现她也在,想不到在这里重逢。只是她已经结婚了,这是书澈早预想到的,正印证了那句诗: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醒来发现竟是一梦。
鬼使神差地,书澈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申请成为她的好友。等了一个多月,不见她的回复,接下来的三个多月没再去查。上个礼拜书澈又去查了一下,看到了她三个月前的留言,还留下了她的手机。书澈忐忑中想起了《三体》中的一句诗:“我看到了我的爱恋,我飞到她的身边。我捧出给她的礼物,那是一小块凝固的时间”!
接下来的一天,仿佛张爱玲《半生缘》里描述久别重逢的那样,他们见了一面,咖啡店里放着陈奕迅的《好久不见》。他们知道了彼此的近况,她变化不大,只是他们回不到那天。
前天吃完晚饭洗碗时,书澈哼着那段《梁祝》的曲子,脑子里突然电光石火一闪,似乎明白了什么。以前书澈从没有把她父母可能反对与她想弹《梁祝》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现在再回想,难道她是有意而为,有感而发?他宁愿相信这不是真的,也不想知道答案。写到这里,耳畔仿佛又想起了周杰伦的那段曲子:“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 人生若只如初见,依记得那年闻着清香,抬头看到那张轻眉红颊的脸,是那样的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