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莫文蔚,不爱出门,放假了喜欢躺在床上听歌。我认识她的时候,她的网名是close to u,我知道那是一首歌,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把它放在我的mp3里,听了好多年。现在我才意识到她听的应该是莫文蔚那版,而不是我听的原版。
她喜欢包,每次见面好像都挎着不同的包,不是什么高级货,但搭配她,很时尚。她的字很好看,给我的信封上的字迹清秀规整,像她一样漂亮。信封上她的名字,给我说不完的亲切。给她处理过一次电脑问题,扣扣远程,她的电脑目录整理得整整齐齐,就像她的人。
跟她在一起,好像没什么话题,可我就是喜欢就那么待着,想让时光停止。喜欢坐在她的副驾驶,看着她认真的开车。她第一辆车是雪弗莱,怎么突然就能想起来?
当一个人不能拥有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为什么我偏偏忘记了?但又没有真的完全忘掉,只是换成了一个“很重要”的标签,就那么跟她一起,打包放在了我的脑海深处。
然后,她长大了,我们都长大了,各自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