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演说有三个题目
关于演说有三个题目需要探讨:
第一个是或然式证明由什么题材构成,
第二个是风格,
第三个是演说辞各部分应如何安排。
或然式证明已经讲过了,我们曾经指出或然式证明所依据的题材有三种,这三种是什么性质,为什么只有这三种,因为说服是由于判断者本人的情感受了某种影响,或是由于他们认为演说者具有某种性格,或是由于演说者有所证明而生效的。
(注释:参看第1卷第2章第3段。)
我们也曾经指出修辞式推论从哪里获得题材,其中一些是特别种类,另一些是部目。
(注释:“特别种类”指修辞式推论所专用的题材,即“专用部目”,参看第1卷第2章第12段。“部目”指通用的修辞推论所依据的题材,即“通用部目”。通用部目共四个,即可能、不可能部目,过去部目,未来部目和大小部目(即比较部目),参看第1卷第2章第12段及第2卷第18章末段。至于夸大与缩小,亚理斯多德认为不是部目而是修辞式推论,参看第2卷第26章第1段。)
二、风格问题
1.风格的重要性
我们还要讨论风格问题,因为只知道应当讲些什么是不够的,还须知道怎样讲,这大有助于使我们的演说具有一定的特色。
第一,我们已经按照自然的顺序探讨了首先出现的问题,即怎样使事情具有说服力;
第二,我们要探讨怎样通过言辞安排这些事情;
第三,我们要研究朗读(注释:主要指读音,也包括表情、姿态等),朗读的作用非常大,可是一直没有人研究过,这个问题新近才出现在悲剧演出和史诗朗诵中,因为起初都是诗人亲自表演他们的悲剧。
(注释:起初是悲剧诗人亲自担任主要演员,扮演剧中的一个或几个主要人物,他们自己懂得朗读的方式,用不着别人来研究这门艺术。后来由于有的悲剧诗人嗓子不好,不能朗读,于是出现职业演员。)
所以,很明显,朗读与演说有关系,就象与诗有关系一样;朗读与诗的关系已经由忒俄斯人格劳孔和一些别的人研究过了。
(注释:忒俄斯(Teos)是爱琴海东南部的岛屿。格劳孔(Glaukon),待考。)
2.朗读问题
(1)朗读是读音问题
即怎样用声音来表达各种情感,例如什么时候读大声一点,什么时候读小声一点,什么时候读不大不小的声音;怎样利用音调,例如读高音,读低音,读不高不低的音;何种节奏适合于何种题材。
我们所要注重的是三种性质,即音量、音高和节奏。所有注重这三者的人几乎都在戏剧比赛中夺得全部奖赏(注释:指头奖和次奖。得第三奖为失败。)。
在戏剧比赛中,如今演员的作用比诗人大,在政治性竞争中也有这种情况,这是由于我们的政治制度有缺点。
(注释: “缺点”大概指在民主制度下,参加公民大会的人和法庭上的陪审员(每个法庭是50人)人数太多,这些人喜欢看演说者“表演”,容易冲动,而不大注意演说的内容。)
(2)朗读重要性
可是关于朗读的艺术,至今还没有著述问世,这是由于风格的艺术直到晚近才被提出来,并由于朗读被认为是庸俗的艺术,理应如此。
然而由于修辞术的整个任务在于影响听众的判断,所以我们必须注意朗读,并不是理应如此,而是必须如此,因为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力求避免在演说中使听众感到苦恼或喜悦;我们应当根据事实进行论战,除了证明事实如此而外,其余的活动都是多余的;然而,正如我们方才说的,这些活动是有很大的作用的,这是由于听众有缺点。
所以,在各种讲授中,都必须对风格的艺术稍加注意,因为要讲清楚,这样讲或那样讲,效果是有差别的,可是差别并没有想象的这么大。所有这一切都是一种炫耀,目的在于讨听众的欢心;没有人这样讲授几何学。
(3)朗读艺术
朗读艺术一经形成,就能收到表演艺术的同样效果。
有一些人对这门艺术作了一点研究,例如特剌叙马科斯在他的《论怜悯》中所从事的研究。
(注释:特剌叙马科斯(参看第2卷第23章注[77])在《论怜悯》中主张用朗读方式和动作来打动听众的情感。)
表演的才能是天生的,不大依靠艺术;风格却是由艺术造成的。
所以那些在风格方面有才能的人能获得奖赏,正如那些长于朗读的演说者获得胜利一样,因为笔写的演说辞得力于风格,而不大得力于“思想”。
(注释:“长于朗读的演说者”,指政治演说者和诉讼演说者(诉讼演说可以请别人代写,但须由当事人朗读)。“笔写的演说辞”,指典礼演说辞,这种演说辞主要是供人阅读,很少用来朗读。至于政治演说辞和诉讼演说辞则称为“口头的演说辞”。这里提起的“思想”指思考力,参看第2卷第26章注[2]。)
3.风格形成
(1)诗人促使风格形成
首先促使风格形成的是诗人们,这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字是摹仿的工具,而声音也是我们的一切官能中最宜于用来摹仿的现成的工具。
于是朗读的艺术、表演的艺术以及其他艺术便形成了。
(注释:诗人是摹仿者和表演者,他们首先用字和声音来摹仿,创造出风格。)
(2)散文风格有诗的色彩
由于诗人们似乎是靠风格而获得名声的(尽管他们的话没有什么内容),所以散文的风格起初也带上诗的色彩,例如高尔期亚的风格。
(注释:高尔期亚(公元前483? —前336?年)是西西里岛著名修辞学家和智者。他认为风格是修辞学中最主要的问题,主张采用诗的词藻,讲究对偶。)
甚至直到如今,大多数没有教养的人还认为这种演说家的话最漂亮不过。其实不然,因为散文的风格不同于诗的风格。
结果表明:如今连悲剧诗人都不照样采用以前采用的风格了,他们象早期悲剧诗人抛弃四双音步长短格而采用短长格(因为在一切格律中以短长格最象说话的腔调)
(注释:“四双音步长短格”诗行每行16音缀,每音步两个音缀,一长一短,每两个音步组成一个“双音步”。“短长格”指三双音步短长格诗行,每行12个音缀,为戏剧中对话的诗行。)
那样,抛弃一切不合乎谈话之用的字,这些字正是早期诗人(注释:指戏剧诗人)用来装饰他们的作品的,现在依然为写六音步格诗的诗人们所采用。
(注释:“六音步格诗”指六音步长短短格诗行,即史诗诗行。)
所以摹仿那些连他们自己都不采用的手法的人,是可笑的。
有关风格的一切问题,显然用不着仔细讨论,只讨论和我们现在提起的风格(注释:指演说的风格,即散文的风格)有关的问题就够了。
至于另外一种风格,已经在《诗学》中讨论过了。
(注释:《诗学》第20—22章讨论诗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