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个字沉思,文字是历史的硬币。拿一枚快乐,可以听到涛涛,拿一枚痛苦,亦可看作纷纷。而没有那么纷纷和涛涛的就是这个时代的流行语,证明着这一代人的独特,是我们的硬币。每一种感觉都被千百万人千百万次体会过,算是千锤百炼。只怕我们最不想承认最后却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们都脆弱渺小不起眼。此刻,想聊一个字,老。
“生老病死”这个词千百年千百人说到了也做到了今天,我们已经生作为人漫游天地间,接着,或者,正在,老。
我二十岁的时候常常觉得年龄之于我压力山大,后来我就觉得年龄不是个问题,因为我看到了它的本质,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年龄这个东西,只要我知道我要做什么就行了。可是感叹时光飞逝也是人的习惯心态,也不见怪。
以前我在微博里感慨过一句话,大意是,生命就是一场死亡,埋葬你的是你头脑里和眼里的一切。我想说的是,活着的人已经死了,因为你埋葬在你的感觉里。死并不可怕,出生之前,我们死了无限时间,生命结束时可算是回家。怕死,怕老,没什么,人的本质,就像怕被蚊子咬。
其实我想说,很多人心底里怕的,不是老,而是老之前没勇气或者来不及做的事。我们都明白,梦想,残缺,完美,思绪,烟酒或艺术,这就是人生。还好,八零九零后别太累,零零后一零后又兴致勃勃。
我写这段文字因为二弟给我分享了一首歌,现在我就在单曲循环,他说他最近一直在听这首歌,张敬轩唱的《青春常驻》。我说,挺感人的,特别是那句“为何在游荡里,在游玩里,突然便老去。”他说,是啊,只有和同龄人在一起才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老。人,像个孩子,老的无辜。
其实我想让二弟不要伤感,你的最近不顺利让你变得敏感,一首平凡的歌,也被你品出深意。也许当人痛苦时才会创作艺术,当人痛苦时才能领会艺术吧。人生有起有落,一切还是都会好的。虽然现在也还年轻,你也一样走了很长的青春的路。 你是否想起了你的青春了,十八二十岁的时候,一个多么帅气的小伙子。
作为你的一个特别朋友,特别之处在于,有的朋友可能会彼此有聚有散,而我们到我死都应该不会散,对了,我们还好像还一个爸妈来着,感觉怪怪的,这个社会把这种关系称作兄弟。
我只记得小时候关于你零零碎碎的记忆,没有什么深刻。十八岁我就去北京,你在家里上学,几年没怎么见的样子,我们生活在不同的地方,彼此相忘,手忙脚乱在自己的世界。好在,我们都爱听歌,特别爱听歌。
长大的一个伤感之处在于,一个家庭里的兄弟姐妹长大了,要纷飞。
兄弟姐妹有分开依然亲热的,属于无痛的,有分开就变陌生的,这真的就是一个人心里的隐去的伤痕。想想什么无痛,都有痛在。记得三年前和一个朋友的谈话,我一直印象深刻,最忘不掉的是他痛苦的眼神。
那是春节之前。
“回家过年吗?”我问。
“不回,回去也没有意思。”他说。
他有两个姐姐,他已经好几年没有见到她们了,因为她姐姐在外面好几年没有回家了。他最想大姐了,小时候大姐对他最好,一直陪他玩,给他好吃的,上学时有人欺负他是大姐帮他出气,家里有什么吃的玩的都让着他。可是从大姐离开家这几年,他们联系越来越少,关系越来越远。我看他眼里有泪在闪,就转移了话题。
而我和二弟也是一样,在几年时间里陌生了。直到当他去北京的那天,我们又重新认识。
那是夏天,我们傍晚去附近宽敞的路上散步,我忘记了是不是未完工的北四环,带着相见的喜悦,一路只聊了一个话题,好听的歌儿。后来我们偷偷溜到一个工地里,互相用水管淋了个湿透来消暑,真是痛快!
好在,我们都爱听歌。我知道年轻人没有不爱听歌的,可是,我们更爱听歌,比一般的人。记得一次我听一个电台,就是北京那个号称全国唯一的只播放欧美最新最热流行音乐的hitfm88.7,我每天都是以学习英语的名义从早听到晚,那次我坐在门前的台阶上一首接一首的听,已经到了后半夜我还舍不得睡,我觉得我已经不是单单在听歌了,我是傻傻的在听音符,我是被歌里面一个一个神奇的音符惊呆了,我想抓住每一个音符擦的干干净净再看个仔仔细细,我就这样带着这种本能的想法倔强的坐着,忘记了时间的存在。那个时候我还不会上网,也没有手机,那些喜欢的歌和喜欢的歌手都只是盼着收音机能播给我,就像以前的庄稼人盼望老天给干旱的田地落下雨水,所以每次听到艾米乃姆,听到酷玩乐队,听到艾薇儿的歌我都激动的无以言表,后来知道了甲壳虫乐队,我彻底为欧美流行音乐疯狂了,开始从那些天整天播she的《super star》的音像店买这些歌手的CD.至于听过多少歌,痴迷过多少歌手已经记不清了。后来离开北京,虽然每天都要听,可是渐渐明显少多了,我的烦恼也多了,到了没有办法解脱的地步,我每天找我最喜欢的音乐听来缓解我心里的压力,并没有多大效果,最开心的是一次无意中听到了鹰城owl city的歌,一见钟情,在此膜拜了,记得以前一次说说我还翻译一下那首歌的歌词。不过我听歌后知后觉,好火的歌很多我都不知道,甚至多年之后才知道。比如早上在听的no doubt 的《dont speak》.很好听,可已经是很老的歌了。通过二弟我知道的周杰伦,刀郎,也就是在北京的那年,周杰伦那年八月十五在北京开了演唱会,就这样开始,慢慢我发现普通人都知道他的名字了。
二弟那时是个潇洒的人。做事井井有条,听妈妈说连睡觉都是笔直的躺着,到天亮也一动不动。不胖不瘦的,模样身材都不错,身边总有喜欢他的女孩子。无意时耳闻他一些中学时光还是神采奕奕的,非目睹。只看过一张他那时的照片,表情是青春特有的开心与自信,或者一种有恃无恐的骄傲,双手抱着臂微微斜依着什么。
所谓家人怎么会不亲,可是彼此之间似乎也会存在一些不可思议的冷漠。我后来听到也见到了那些喜欢他的女孩子,可是我都是个旁观者,从没有过问他,好像还去凑热闹拍电影什么的,见了一些明星。此时我倒是记起了一件事,那时二弟和他的女朋友非常甜蜜,每天腻在一起。那天我在上班,他们一起去找我,说,哥,今天是你的生日,你是不是忘了,我这才想起来,那天是我的生日。然后我们一起回到家里,家里妈妈已经在等我了,桌子上有一个蛋糕和我爱吃的菜,我的心里真的很温暖,说了很多现在想想肉麻的话,我的天。不过这种幸福的感觉一辈子能有几回,我自然不会忘。其实对于旧时的美好时光和温暖背影,也早已经怀念的有些厌倦了,心里还是多想想明天,认真的做现在计划着的应该做的事吧。
抚手边的这本书刚刚翻到了一段话:今天是我以后生命的第一天,我醒来像个小孩子认识这个世界,身上充满力量,想要经历一切必然降临与我的感受。甚至渴望着慢慢变老,生命就是生长,生长就是变化,变化就是更新,更新就是又一次年轻,我宁愿这样想。
这是美国乡村歌手约翰 丹佛的一段话,我复述的可能不正确,就当是我的误解吧。再加上美国演员巴里穆尔的一段话:只要一个人还有所追求,他就没有老。直到后悔取代了梦想,一个人才算老。喜欢看一些美剧,对美国人的一个整体印象,他们很积极,他们把不好的事情也会往好处想,拼命的想要找出一切事情的美好之处,比如在奥斯卡的颁奖典礼上,一个年轻人,不记得他的名字了,他获得了电影《鸟人》的最佳编剧奖,在仓促发表获奖感言时,他的最后一段话得到了现场全体起立鼓掌的回应,也算是最佳获奖感言了。
他说“当我十六岁的时候,我想要试着自杀,因为我感觉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我和身边的人都不一样,我和任何人都相处不好,可是后来我没有自杀,我接受了自己,于是今天我站在了这里。我想告诉那些感觉自己很奇怪,感觉自己一团糟的人,是的!你就是和别人不一样的人,你就是那个什么都不对的人,接受你自己,这样很正常,有一天你也会像我一样站在这里。我想要告诉每一个感觉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的人,并且希望大家把这话一直传递下去。谢谢!”
随即是全体起立的场景,这行为太符合美国人的性格和追求,这是一个年轻的充满活力的国家,任何能够产生力量的话语,行为都会得到理所当然的鼓励。
老了,听起来多伤感,每当我听到有人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也想说一句,如果我们的父母还健步如飞,如果早晨在广场你能看到许多舞剑打拳的老人,还是不要轻易的说老了这两个字,因为对于真正老了的人来说,你真的很年轻,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