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被戏称为“精神感冒”,不仅说明它像普通感冒那样普遍,还说明他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医学上的病,而不是思想上的问题。严重抑郁的症状之一就是自杀,自杀是套在抑郁症患者脖子上的枷锁,抑郁症患者是没有选择自由的。因此,我要说,抑郁症患者的自杀其实是被抑郁症所杀——是他杀!
不久前,一位中年男性从一座高楼的19层纵身一跃,53岁的生命从此而终结。
大家都说,他死于自杀。
昨天下午,当我站在这座楼下,抬头向19层望去时,头脑中闪过一个问题:他真的是自杀吗?果真有人会自杀吗?
自杀是一个法律界定,也是一个精神医学定义。但是,当这个定义已经约定俗成被广泛传播时,我觉得对其进行哲学层面的思考是十分必要的。
“自杀是指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动。”精神医学如是说。
这个定义中有两个关键词:“故意”和“伤害”。而在这两个词背后隐含着定义者的两个基本哲学假设:自杀者的意志是自由的;自杀者是能够做出趋利避害的理性选择的。
必须承认,这两个假设都是有问题的。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具体而言,遗传的限制就是一个人终生难以逃脱的枷锁,比如你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都有糖尿病,你的父母又有糖尿病,那么你不被自己的糖尿病家族史锁住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其实,疾病对人类的自由构成了严重的限制,比如你感冒了,想不发烧或咳嗽,都不是依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
抑郁症被戏称为“精神感冒”,不仅说明它像普通感冒那样普遍,还说明他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医学上的病,而不是思想上的问题。严重抑郁的症状之一就是自杀,自杀是套在抑郁症患者脖子上的枷锁,抑郁症患者是没有选择自由的。因此,我要说,抑郁症患者的自杀其实是被抑郁症所杀——是他杀!
那么,自杀者是否能够做出理性选择呢?
“理性经济人”是西方经济学的逻辑基础和理论假设。看看那些“剁手党”,就不难知道在消费方面人们是多么得不理性。再看看那些抽烟者、嗜酒者、酒后驾车者、意外怀孕者……他们从理性上都知道自己的做法是不对的,但在行为上还是去做了。
事实证明,在很多情况下,人们是违反“趋利避害”的生物本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趋害避利”、主动去“作死”或“找死”的。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是一种价值判断。这样的价值判断对于抑郁自杀者却没有任何价值。因为对于泰山和鸿毛的判断不能阻止他们去死——很多人留下的遗书可以证实这一点,更多自杀者已经失去判断能力了。
基于两个本身瘸腿的假设,法律和医学只是牵强附会地解释了自杀者“为什么”会纵身一跃。而像我这样的心理医生,更加关注自杀者纵身一跃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呢?
自杀,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实现对这个世界的最后一次控制啊!
(17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