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大概是现代人永远都避不开的话题。家里有汽车,妈妈和外婆有她们各自的电动车,我有我的自行车,弟弟也有一辆。而在这一辆辆车上发生的事情,也能算的上是一种生活的缩影。
我的第一辆车是一辆学步车,我的主观记忆中并没有它的存在,只是在照片里看到过它,但印象也模糊了。所谓学步车,望文生义就是帮助婴儿学习走路的车,底下装有四个万向轮,上面是一个塑料圈,中间的洞下面有一块布,和塑料圈项链,相当于一个坐垫。而那个塑料圈的前方装一个杆子,挂上一些新奇的玩具,小朋友在里面,看到前面有玩具,就迈开步子向前走,就像阿凡提用一根长杆栓了一根胡萝卜,挂在毛驴的前面,毛驴看到萝卜就不停地往前走想要吃到它。或许在这一点上,人和驴之间有一种生物本能的共性。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拥有了一辆小自行车,红黑配色,后轮旁有两个辅助轮,那时我这个年纪的小男孩大多都会有这样一辆自行车。在我那本厚厚的相册里,有一张我骑着这辆小自行车的照片,双手抓着自行车的握把,照片里的小男孩笑得多么开心,对他来说,胯下的自行车和肩上的清风就是他的整个世界了。照片中,妈跟在我后面,她穿着一件米色的衣服,虽然背景已经虚化,但仍然能看出她脸上的笑容。那时的快乐是很单纯的快乐啊,不像如今,已经很少有那么发自内心的快乐和笑容,就算有,也不是那么单纯的快乐。
如果你在我大笑的时候问我:“你开心吗?”,我一定会告诉你:“是的。”但你若再问我:“只是开心吗?”我一定会张着嘴看着你,因为当我努力去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快乐已经离我而去了。总之,二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人成为“大人”,而成为“大人”的表现之一,便是你发觉自己的哭和笑都不那么单纯了。
六岁的时候(我很确定那年我六岁),我学会了骑自行车。不到一个礼拜,我就已经能骑着车在一块空地上绕圈了。我骑的是一辆蓝色的自行车,轮子大概只有十六寸,但陪伴了我接下来的六年。那辆自行车是舅妈的,准确地说,是前舅妈的,她和舅舅离婚之后,没有带走这辆自行车。于是,这辆小轮子的女士自行车就成了我的专属交通工具。
我骑着这辆自行车在街巷间穿梭,我的玩具大多数在上小学之前就遗失了,再加上每天只被允许看半个小时的电视,于是我把大量的课余时间都花在了骑自行车上。起初,我只是在外婆家旁的空地上绕圈,后来,隔壁的超仔和鑫仔也学会了自行车,我们自然而然地组成了“三人组”,出发去探索社区了。我们从社区的东门出发,从不同的路径到达西门,我们熟知这里所有的道路,当时的我为此深感自豪。
小学时,我写过一篇作文,大概是说,我骑着车上了马路,却发现所有的车子都和我“对着干”。而事实却恰恰相反,我并没有骑着那辆小车上过马路,就算之后我开始骑着它上路,我也从来没有逆行过,全篇作文只是我为了完成作业而编造出来的而已,为了使事情看起来逼真,才自作聪明地加上了“逆行”这一情节。后来我的作文老师上课时讲到,什么都可以是假的,小说可以是假的,诗歌也可以是假的,说明文、散文、杂文,都可以是假的。我对此深感赞同。
初中的时候,我算是拥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蓝色,24寸的轮子,是妈带着我去买的,花了四百块。我骑着它去上课,去书城看书,在家和外婆家之间往返。最让我觉得厌烦的是每周六早晨去上英语课,每次要早早起来,迎着朝阳骑三公里,在夏天一定会让你大汗淋漓。我看着教室里的钟,多么希望它过得快一点,我看着秒针又走了一圈,知道又过了一分钟。
那辆车时常掉链子,也正因如此,我学会了如何把链子装回齿轮上,自行车的链条是很脏的,润滑油、灰尘和污泥混在一起,每次都把我弄的满手乌黑。最严重的一次“掉链子”,是在我去上英语课的路上,它前胎的内胆跑了出来,把前轮缠死了,我不得不提着它走过余下的一公里。而这次事故,也让我更不愿意去那里上英语课了。我开始迟到,从刚开始的五分钟,到后来渐渐迟到一刻钟甚至半小时。我和妈说,我不想去了,妈只是表达了她的焦虑,重申了我英语成绩的现状,在结尾加上一句,不去怎么行。后来妈接到了老师的电话,大概是说我最近老是迟到,第二个周末,妈亲自开车送我去上课。那天早晨,我坐在车里,脑子里却想着如何“逃走”,车停在了红绿灯路口,只要在这个路口左转,就到了那家培训机构,我心想:“此时不待,更待何时。”立刻打开车门就往另一边走去,我一手按住我的挎包,一来不让晃动影响我的速度,二来表现我心中的坚定:我不想去上课。最终,在另一个路口,妈开车追上了我,开窗喊我,让我上车,我开门坐了进去,妈关上车窗,伏在方向盘上哭,哭了一阵,就掉头带我回家了。
那天我在车里,透过车窗看着灰蒙蒙的天,看到江边的柳树,看到冷漠的大楼,看到红绿灯变换着颜色,我不知道这些都意味着什么,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们,正如鲍勃·迪伦在给他情人的信中写道:“这儿什么也没有发生,狗在等着出门,贼在等着老妇人,孩子们在等着上学,条子们在等着揍人,每个人都在等着更凉快的天气,而我只是在等你。”
我也只是在等着回家,回到我的房间,把房门关着,听着音乐继续看小说。
这辆自行车最后毁在了2013年余姚的洪水中,当时架空层里的水位高到能淹没大多数的成年男子,如今仍能看到大水留在墙壁上的痕迹。自行车在水里泡了七天七夜,早就已经烂透了,最后被妈当做废铁卖了。
还没上高中,我就有了一辆新的自行车,这辆车是爸带我去买的,花了九百块,依然是蓝色。铝合金的车身,车行的店主送了一个车尾灯,一个挂包,一块挡泥板,至今仍然装在车上。这辆车陪我度过了一整个高中,和之前那辆车不一样,我从来没有骑着它去上过课,因为高中的第一节课外辅导班就被我翘了。
高一刚开学,妈就给我报了辅导班,依然是英语。上课的时间是晚上六点半,我在外婆家吃了晚饭,背着包骑上车出发,我和妈说,我去上课,但实际上,我只是骑出去饶了一个圈,然后直接回家了。我清晰的记得,那天正好是广州恒大对阵大阪钢巴的亚冠比赛(我特地查了这场比赛的时间,是2015年9月30日,这证明我的记忆没有出错)。于是,晚上七点半,本应该在上英语课的我,却坐在家里看着足球比赛。其实我早就忘记了那场比赛哪一方赢了,但我从那一年广州恒大夺得了亚冠冠军这一事件来推断,那天是恒大赢了(确实如此,而且是主客场双杀)。比赛开始不久,妈回来了,她用她招牌式的“瞠目结舌”的表情表达了她内心的震惊和愤怒,但那晚她什么都没有说。之后,在我三年的高中生活中,妈再也没有给我报任何课外辅导班,当然我也没有再想报任何辅导班。
没有去报辅导班,并不意味着我对于学习一点都不上心。没有辅导班,我就经常去图书馆自习。不管严冬还是酷暑,只要我去,我一定在图书馆开门前到。图书馆下午一点半开门,于是我时常会提早一些出发,去买一杯奶茶。夏天我会买一杯大杯去冰的珍珠奶茶,而冬天就买热的。我不喜欢尝试新的口味,可能因为我懒的去思考吃什么,也可能是因为我会对新事物格外的挑剔,也许两者兼而有之。我会一边写作业一边享受那一杯奶茶,只不过我的钱不多,只能支持我偶尔的消费。在正午的阳光下,看到奶茶挂在我的车把上,杯中的液面光滑如镜,杯身上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便是我在炎炎夏日里最充实的时刻。
说到这里,有一条路便不得不提,那便是北滨江路。高中时,我已经不满足于骑着车在社区周围打转,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想要顺着姚江骑下去,看看是否能找到姚江的源头,于是我沿着北滨江路向西骑,骑了四十分钟,公路就到头了,再往前就是一滩泥地,上面是被挖掘机履带轧过的痕迹,那天正值雨过天晴,池塘里的青蛙杂乱而又密集地叫着,地表的沟壑里积满了水,时候又恰好到了傍晚,天空中有一抹晚霞,那积水中也有一抹。我那时想,那积水那么脏,倒映出来的晚霞竟要比那天空中的更澄澈。不经意间,我想起了《倔强》里的一句歌词:”我的手越肮脏,眼神越是发光。“或许眼前的世界就像是这肮脏的积水,那么绚烂的晚霞又是什么呢?
和西边的尽头不同,北滨江路东边的尽头有一座公园,那里有色彩艳丽的霓虹灯,有规划的错落有致的园林树木。每每经过,我都会放慢速度,静静地感受着夏夜的凉风,让它拂过我的全身。路的尽头有一堵墙,我在那里停下车,走到岸边,望着江上跳动的浪花在月光下闪闪发光,水波拍打堤岸的声音隐隐约约,我仿佛能顺着河流听到海浪扑在沙滩上的声音。我有时会想跳下去,但我知道那很危险,我可能会死,所以我绝不会跳下去,就像我坐在窗台上,知道跳下去会死,但我绝不会跳下去。在没有边际的夜里,我突然觉得,这里有一份宁静是属于我的,于是在之后的高中时光里,我经常骑车去那里,有时是在和家里人闹矛盾之后,有时是在考试失利之后,有时又不需要什么理由。我在日记里把那里称作”埋着孤独的地方“,而现在,我更愿意把那里称为“一个安静的地方”。
高考前的最后一个周末,我最后一次去了北滨江路的东头,想以此作为一个告别仪式。我惊奇的发现,这条断头路竟然已经通了,我往东边的黑暗中望去,那里有车灯闪烁。我发了一条说说:
埋了那么多孤独与怨恨的断头路也已经通了。
也该通了。
那时我只觉得“路通了”对我即将要参加的高考来说,是一个好兆头,可我没想到,通的那条路上写满了孤独和绝望。
自行车在我二十年的生命中始终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它们更像是伙伴,而不是一个简单的交通工具(就像阿凡提的毛驴,哈哈)。轮子不知疲倦的一圈圈转着,任我驱使,它们是值得信赖的。
虽然我从不把自行车简单地当做交通工具来看待,但对于汽车,我的看法就很纯粹,它们只是机器而已。
我最早有关乘坐汽车的记忆,是跟着外婆去慈溪的阿太家(外婆的母亲)。那个时候,有人售票的城乡公交还很常见,售票员通常是一个中年的大妈,背着一个腰包,里面装着满是皱纹却叠的很整齐的纸币,另一个夹层里装着硬币。粗壮的小臂紧紧抓着杆子,把乘客的钱装进包里,再从包里摸出钱来找零。她们通常有着一副大嗓门,喊话的时候,唾沫星子飞溅,那个时候我觉得她们很不文明,后来我知道,那是因为交感神经兴奋,唾液变得粘稠。我不喜欢她们,绝不是因为她们的大嗓门,而是有一次,我的个头差不多超过了一米二,那个售票员为了证明这一点,进而让外婆掏钱给我买票,十分粗鲁地把我拽到公交车前门的杆子旁,把我的头靠近杆子上那条标注了“120cm”的红线,又理直气壮地说道:“侬相相看,老早超过一米尼嘞。”。那天,外婆攥着我的那张“半票”,用一种欣慰的语气自言自语道:“居然要买票了。”
我们家最初是没有汽车的,最常用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瘦瘦的电动车,那辆电动车年轻时就身材娇小,到了晚年更是老态龙钟。外婆偶尔骑着它接我放学,我看着所有的自行车、电动车都一个接着一个地超过我们,就跟外婆说:“我跑的都比你骑得快。”外婆很生气,嘀咕了我一路。
大概是在一个春天的下午,舅舅开着他朋友的车带我去兜风。我摇下车窗,阳光从樟树叶的缝隙中溜进来,又从车窗钻进车里,在座椅的皮革上闪烁。舅舅在一个路口转弯时,打了半圈方向盘,他的动作流畅而潇洒,我立刻感受到了离心力。
2006年,舅舅买了第一辆汽车,是一辆银色的奥迪A6,我对于年份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那年我正好上小学。我关于那辆车的记忆并不多,只是偶尔坐过几次。没过几年,舅舅买了一辆新车,一辆黑色的奥迪Q7。那个时候我能叫得出型号的车,也只有奥迪A4、奥迪A6、奥迪Q5、奥迪Q7,由此,不仅能说明我是一个对车不感冒的人,也能看出舅舅先后两辆车就构成了我脑海中私家车的概念。因为这辆车的牌照里含有“502”三个数字,于是,这辆车被妈称作“胶水”。每次在外婆家门口,看到这辆黑色的Q7在狭小的弄堂里飞快地驶来,妈总是会激动地向我和外婆招呼:“胶水来了!胶水来了!开饭了!“
我虽然生在余姚,但初中和高中都在宁波就读,每周末的接送任务也算是一件”劳民伤财“之事。妈有时抽不开身,就由舅舅来接我。舅舅的车里有一股烟味,那味道早就和车多年相伴,与车融为一体了,无论舅舅用多贵的空气净化器都不能将其根治。于是,当车窗缓缓关上,外界的声音”咔“地一声,像是被装进了罐子里,那股烟草的香味,就开始从座椅的皮革中缓缓渗出,充满整个车厢。我向来不喜欢那股烟味,而如今我称其为”香味“,只因为偶然一次坐舅舅的车回余姚,我坐在车上,闻到了淡淡的烟草味,让我感到心旷神怡,于是我用鼻子用力地嗅着,贪婪地把车内的空气吸入鼻腔,我感受到那股凉凉的空气夹杂着淡淡的烟草味进入我的鼻道,在到达喉咙前变得温暖而缓和。
冬天的夜色来的很快,还没下高速,天就完全黑了,车里的按钮亮起红色的灯,在黑暗中十分醒目,时速表上红色的指针缓缓的波动着。我和舅舅都没有说话,舅舅不是个多话的人,我也不是,于是我们都沉默着。减速,转向,又加速,窗外的光影倒退着,像极了《重庆森林》里那种迷幻的灯光。
慷慨激昂的演讲固然听起来让人热血沸腾,但沉默却更有深意,毕竟海洋先得浩瀚,才能涌起大浪。
今年寒假里,疫情的”龙卷风“到来之前,我至少已经开了一百公里。而这一百多公里中,大多数的路程是往返于泗门的奶奶家和余姚市区之间。爸因为工作原因,过年并没有回家,于是我便承担起了这一”大任“。我坐在驾驶座上,就像爸以前那样。爸的风格和舅舅不同,他喜欢和我在车上聊天,特别是在去奶奶家的路上。爸会和我谈论古今中外,也会传授给我科学道理,而我则学校里的那些”糗人糗事“都告诉他。就连车上放的音乐也风格迥异,舅舅的车载音乐基本都是通俗的流行音乐,爸则会听一些古典音乐,还有弗拉门戈吉他。因为妈和奶奶的婆媳关系并不融洽,很少会去奶奶家,所以爸通常只带我去。许多年来,父亲开车载着儿子,而如今,儿子坐在父亲坐过的位置上,开车载着母亲。
在一个周六的晚上,那时我尚在读初中,爸开车载着我从泗门回余姚市区,天已经完全黑了,我听着歌,听到逃跑计划的《夜空中最亮的星》时,我望着窗外漆黑的田野,我竟然哭了。我坐在后座上泪流满面,把头别到一边,担心爸会从后视镜里看到我。歌里这样唱道: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
和会流泪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
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夜空中最亮的星,
请指引我靠近你。
在将来,我也会拥有我的车,我也会开着车,载着我的家人。我或许会像妈那样,伏在方向盘上嚎啕大哭,我的孩子或许也会曾经的我一样,在后座上捂着嘴呜咽。
如果你问,我们流了这么多眼泪,可人间疾苦并没有因此减轻半分,那么眼泪的意义是什么?
我想我能回答的,只有一个微笑。
一个大大的微笑。
(龇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