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年初看的一本,都说这是一本关于偏见的书,的确如此。文章当中的知更鸟有怪人阿瑟·拉德利,以及汤姆·鲁滨逊。前者被人们用误解、偏见、流言蜚语永远的禁足在家里,而后者,则因人们的种族歧视而失去了生命。正如书中所讲,“一个那么痛恨希特勒的人,怎么转过脸来对自己家乡的人这么恶毒呢……”,我们总能够在评论远去的事件中通情达理,却总是忽略了身边的不公与偏见。那些所谓的地域、行业、行为等种种的固有印象,不正是我们的偏见吗?我们听得见“远方的呼唤”,却总是在杀死身边的“知更鸟”。
摘抄:
1.那年头,生活节奏很慢。人们悠哉悠哉地穿过广场,在周围的店铺里晃进晃出,什么事儿都不紧不慢。长日漫漫,一天的时光好像不止二十四小时。人们没有什么地方要去,没有什么东西可买,而且口袋里也没有什么闲钱,就是梅科姆县以外也没什么可看的,所以不需要急急忙忙赶路。对某些人来说,那是个盲目乐观的时代:梅科姆县的男女老少最近刚刚得知,除了恐惧本身,他们没有什么可恐惧的。
2.迪尔是个新鲜人物。他穿着蓝色亚麻短裤,扣子一直扣到衬衫上; 他头发雪白,像鸭绒一样毛茸茸地贴在脑袋上;他比我大一岁,却比我矮一大截。他一讲起古老的吸血鬼故事,一双蓝眼睛忽明忽暗,闪烁烁;他有时候会突然开心地大笑起来,还习惯性地伸手去拽额头中间那一撮竖起来的头发。
3.迪尔是个袖珍版的梅林,脑子里装满了古怪的主意、不可思议的渴 望和神乎其神的幻想。
4.房子里住着一个恶毒的幽灵。人们都这么说,可我和杰姆从来没有亲眼看见过。据说他会在夜里等到月亮落下去的时候溜出来,偷偷往人家的窗户里面窥探。如果谁家种的杜鹃花被寒流冻坏了,那肯定是他往花上吹了口气。梅科姆镇发生的所有小偷小摸之类的勾当,他都摆脱不了干系。有一段时间,一连串病态的夜间犯罪让镇上的居民心惊肉跳:人们家里养的鸡和宠物不断惨遭毒手。虽然作案者疯子艾这掉进巴克湾里淹死了,但人们仍然盯着拉德利家,不想打消他们最夜的怀疑。随便一个黑人,到了晚上从来不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而是横穿到对面的人行道上,一路走一路吹口哨。梅科姆学校的操场连者拉德利家的后院,院里的鸡圈旁边有几棵高大的胡桃树,总有一些果实掉落到学校操场这一边,但那些胡桃散落在地上,孩子们谁也不去碰,因为拉德利家的胡桃吃了会死人的。如果有人把棒球打进了 德利家的院子里,谁也不会想法子拿回来,就当是丢了。
5.就在杰姆刚刚开始记事的时候,人们开始谈论怪人拉德利,还有几个人亲眼看见过,可惜杰姆没赶上。他说阿迪克斯从不怎么提起拉利家的情况,每次他问起来,阿迪克斯唯一的回答就是让他管好自己 的事儿,让拉德利家的人管好他们的事儿,这是他们应有的权利。
6.没人知道拉德利先生用了什么恐吓手段,让怪人从不露面。杰姆的猜测是,拉德利先生大部分时间用锁链把他拴在床上。阿迪克斯说不对,不是这么回事儿,要把一个人变成幽灵有的是办法。
7.杰姆的描述听起来也算是合情合理:根据脚印推算,怪人身高约六英尺半;他生吃松鼠,还有他能逮得住的猫,所以他手上总是血迹斑斑——如果你生吃动物的话,沾染上的血污就永远也洗不掉。他脸上 有一道长长的锯齿状疤痕,牙齿又黄又烂,眼珠子鼓鼓地向外突出,
可能是作为一个老师,整天跟教育这件事打交道,我在这本书里,反而从阿迪克斯身上,看到了很多关于教育、关于为人父母的道理。 第一个准则—以身作则。 “孩子永远不会成为你期待的样子,他们只会成为你的样子。”
看完这本书,这句话一下子就进入了我的脑海。文中的父亲阿迪克斯,真的给我们做了最好的榜样,那就是—你想让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首先自己得是什么样的人,你的孩子只会按照你的样子长大。 用生活中最简单的事情来讲,有多少人自己拿着手机来斥责孩子孩子拿手机?有多少人自己颓唐堕落却要求孩子自律努力?又有多少人自己脏话连篇又要孩子知书达理有礼貌? 第二个准则—做一个好父母,而不是“好老师”。
好父母和好老师的区别是,前者更注重培养孩子的人格,引导他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为他养成好的习惯、成为他最坚实的依靠以及成为他的榜样;而后者,则致力于交给他能够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而忽略了前者所做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