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咨询来访:
自己1岁多的女儿从小区的亭子中摔下,造成右头部颅脑粉碎性骨折,经1个多月的抢救治疗,可能埋下癫痫等脑部疾病隐患,问如何向小区的开发商维权?
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纠纷,首先是适用过错责任赔偿原则。有过错就应当赔。
一、那么发生事故后监护人应当怎么做?
首先,迅速就医抢救孩子的生命;
其次,收集好就医、饮食、交通、住所等因孩子受伤住院所产生的全部单据发票;
再次,当孩子的病情稳定,须及时做司法鉴定认定下孩子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休息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的认定。
最后,将所有准备好的证据资料,与事故潜在过错方交涉,看对方是否可就受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方案进行赔偿。
如调解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责任划分
1、监护人的责任。
因为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负有法定的监护义务,监护人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但本案原告的父母疏于对原告的安全管理和保护,放任1岁多的孩子在3米高的亭子玩耍,以致其不幸从围栏缝隙跌落下来,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P.S:在很多判例当中法定监护人是被认定为主要责任的,但也有的判例认定为次要责任,这个裁判认定法官结合事实、法律和自由裁量度来把握。
2、小区开发商的责任。
因为亭子的所有者是开发商,对小区亭子的日常使用、维护等具有管理义务和责任,而事发时小区亭子的围栏间隙明显超出国家标准,围栏位置也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一定的过错,应对原告损害承担次要责任。综合考虑原、开发商的过错责任分担和认定,在有的判例当中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主要责任。
三、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计算
1、关于医疗费,前段已发生的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和单据为准。
关于后续医疗费,关于后续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作出的后续治疗费鉴定意见书上确定金额,故应一并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每日60元标准计算,原告共计住院多少天天,每日费用乘以天数合计计算;
3、关于营养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且鉴定意见书载明营养期限,计算赔偿;
4、关于残疾赔偿金,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城镇生活一年以上,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5、关于护理费,根据司法鉴定意见护理期限计算。
6、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摔伤致捌级伤残,在身体承受了一定的伤痛,精神上受到了一定的伤害,一般由受案的法院酌情认定精神抚慰金金额,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要求。
7、关于交通费,本院结合受害人家属往返昆明、或北京、伤害就诊、复诊乘车次数、人数、票价,车票和机票的发票计算交通费。
8、司法鉴定费,以实际产生的鉴定费发票主张。
四、法条依据
(一)、《民法总则》中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
前款第(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能做什么?
这样的案件的发生对孩子和家庭都会造成非常深远的影响,不仅伤害到孩子的生命健康权,更应该让孩子的监护人深刻自省,轻则重伤,重则死亡的危害后果不是危言耸听。
我看到这类案件的监护人后来的各种悔恨遗憾和泪水,非常值得同情,但“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我们应当更加谨慎的看护未成年人,选择在更加有安全设施的地方玩耍,并且将自己的注意力投放到孩子身上,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如果不幸还是发生了事故,记得立即就医,收集好证据,如果有任何疑问,应当及时向律师咨询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和计算依据,自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及时做好维权工作。
P.S:本文的评析只在了解了来访者的口头咨询后写的综合咨询解答,并未审核过有关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如为得到律师更详细全面的咨询解答,应当提交全案的全部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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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莹,
神奇的“无知少女律师”,
从一无所有人生谷底到认知升级,热爱英语的少小民族,有创见的基督徒女律师。愿与你分享“无知少女律师”的法律和商业方面的专业见解、认知升级、育儿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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