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花季少女,被人贩拐走,囚于地窖,成为几十个老光棍的发泄玩偶。
这个案子发生在一个偏远的乡村,时间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案情也简单,就是一个村民将一外地女孩囚禁在地窖里,百般折磨。
报案人是乡卫生院的一个产科医生,那晚她值班,一男一女送来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女孩被男子用独轮车推着,脸色惨白,头发凌乱,已经处于昏迷状态。
医生帮着把女孩扶出来时,发现独轮车里流了很多血,女孩下身裤子也全被染红了。男子说女孩是她闺女,不知怎么的,晚饭后下体开始出血。
医生看女孩这样子,怕是来不及送县里医治了。救人要紧,她没想那么多,叫醒护士就把女孩弄到屋子里抢救,让男女二人在外面等着。
为了方便救治,医生脱掉了女孩的衣物,震惊地看到,女孩身上到处都是伤口,掐的、揪的、树枝抽的,有的伤口已经成了疤痕,有的伤口一看就是新的。
给女孩止血时,医生更发现,她刚刚被引过产,是子宫撕裂导致大出血,从她的宫内情况看,这还不是第一次引产。
医生心疼的同时,也很气愤。她使出浑身解数,誓要救活女孩,也真是老天开眼,她俩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后,血总算止住了,但女孩仍旧没醒。
传统观念里,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很多家庭无论前面生了多少个女儿,都会一直生,直到生出儿子为止。女儿本就不受待见,实施计划生育后,生育数量受限,女儿被认为“占用”了儿子的名额,更是成了父母的眼中钉。
女医生从小也不被家里待见,这时候她以为女孩是受了父母的虐打,对她格外怜惜,就让护士出去给男女说女孩没有度过危险期,需要进一步救治,不让他们探视。这边呢,她给女孩输着液体,找来些干净的衣物给女孩换上,时刻观察着女孩的体征。
快天亮的时候,女孩终于醒了过来,医生很惊喜,扶她坐起,给她喂了点水喝。
女孩四处看,眼里充满疑惑与警惕,医生忙向她解释了一番。谁料,女孩一听就抓住女医生,颤抖着求她救命,这才揭开了一起性奴案。
两年多前,女孩到乡上看戏,那天人很多,有个男的找她说话,问她坐过汽车没,她摇头,男的问她想不想坐,她点了点头,男的说他有个朋友是开汽车的,下次带她坐。
男子嘴里有着说不完的话题,总是能勾起女孩的好奇心,两人越聊越投机,后来男子从包里摸出个糖果,说是只有沿海才买得到的高级糖,女孩吃了后,就失去了意识。
女孩遇到了人贩子,手术室外面那个男子就是买主。当时女孩已经被带到了省城,男子买下她后,带她回了村里。回村的途中,男子就多次强暴了她。
到了男子家里,女孩才知道,男子有个婆娘,他把自己买回来,是要帮他赚钱。
进村第二天,女孩就被关进了地窖。这之后,夫妻两人不时带一些陌生男人进来,强行与女孩发生关系。女孩若是不听话,不仅要被嫖客打,完事后还要被夫妻打,有时男人出门了,他婆娘还要来额外“问候”女孩,骂她是贱货,因为自打有了女孩,男子就不怎么碰婆娘了,经常变着花式在女孩身上发泄,这婆娘觉得女孩是在抢她男人。
两年时间里,女孩打了三次胎,男子找村里以前一个接生婆弄的,也都没出什么事。这次大出血,接生婆没了法子,他们才把女孩送到了卫生院。
刚开始的时候,女孩会向那些进入地窖的陌生男子求救,可他们无一例外地出卖了她,待他们走后,女孩会受到畜牲夫妻更加凶猛的毒打,慢慢的,女孩再也不敢了。直到看见女医生,她才又燃起了求生欲。
医生听得无比惊骇,天亮后,她把门开了个缝,见畜牲夫妇靠在墙上睡着了,就小声叫来护士,让护士帮着守好女孩,她去乡派出所报案。
所长听了医生所说,同样吃惊,可当他们回到卫生院时,护士告诉他们,女孩爸妈强行把她带走了。
“我不是让你守住她吗?”医生质问。
“她醒了,她爸妈要带她回去,我也没法拦啊。”护士无辜道。
“他们是人贩子!”情急之下,医生说道。
偏偏在场看病的人里有畜牲夫妻村上的,他偷偷溜出去,一路追上畜牲夫妻,和他们讲了这事。
要说这畜牲夫妻,兴许是没读过书,不觉得自己犯的事有多严重,兴许是仗着有村里人撑腰,谁也不怕。他们听了消息,完全没想过跑,只是很生气,若不是担心女孩再次大出血,只怕他们当场就要对女孩大打出手。
他们把女孩带回去,关进地窖,又到村里跑了个遍,把那些与女孩发生过关系的人都通知了,让他们帮着保住女孩。
所以,当派出所的几个警察去村上调查时,村民一致说那女孩是畜牲夫妇的亲生女儿,还说女孩不听话,被畜牲夫妇打得怕了,就在外面乱造父母的谣。
所长要见女孩,听她亲口说,起初村民们都拦着不让,这个所长是警校毕业分配过来的,正义感很强,他执意要见女孩,畜牲夫妻没办法,就同意了。
但在所长进地窖前,男子已经给女孩打过招呼,说只要她乱说一句,保证让她不能活着离开地窖。男子还提出,要和所长一起进去,免得所长“胡乱套话”。
在地窖里,所长问了女孩许多问题,可女孩竟突然变了口径,与村民们说的差不多。从地窖出来,所长向众人解释,说这是一场误会,还叮嘱畜牲夫妻以后对女儿要好一点,尽量不要体罚,畜牲夫妻频频笑着应声,村民也都夸所长英明。
村长留警察吃饭,很是热情,所长不同意,村长就给另外两个警察做工作。他们是这里的老公安了,和村长打了多年交道,碍不下面子,就劝所长,所长说还有个案子得赶紧收尾,他必须赶回去,但他让那两警察留下来,算是给了村长台阶下。
回到派出所,所长骑着摩托就往县城赶,直接到了局里,向局长汇报了这件事。地窖阴暗,所长问女孩话时,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从声音听出些微异样,可当他向女孩表明身份后,他就感觉到,黑暗中,有只手紧紧捏住了他,那只手很瘦弱,力气却不小,一直颤抖着、用力地捏着他。
所长猜到女孩是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不敢说实话,这也给他敲了个警钟。早上,他听了医生的话,热血上涌就来了。当时乡派出所算上他只有三个人,可帮男子说话的村民有二十多个,若他强行带女孩走,只怕会出事,这才决定先稳住村民。他去局里,就是要搬救兵。
这年轻所长是县公安局长特地带人去警校挑的,当时局长选人有个硬性要求,就是户籍不能是本地的,这样才能真正地伸张正义。
局长对他寄予厚望,他在派出所干了两年,局长就把他提成所长了。
局长听了前因后果,没和班子成员通气,直接通知几个嫡系部下给他凑人。当天晚上,局长亲自带着紧急调来的五十人到村里把女孩解救了出来,一并把畜牲夫妇都抓了,连夜弄到县里审的。
为了不走漏风声,行动前,警察都不知道要做什么、要去哪里。等到了村口,才受领了具体任务。
警察去的时候,那两老公安都在村长家喝高了,没有参加。为了保护所长,局长也没让他露面。
到了县里,女孩说的内容就和她给医生讲的大致相同了,还说出了自己被拐前家里的情况。
刚开始,畜牲夫妇都咬定女孩是他们女儿,还说她有神经病,让警察不要相信她。
几个回合下来,男子就老实交待了。那年他在省城打工,认识了一个工友,听说他老家那边很多买女人去做老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男子当时已经有了婆娘,但他村里穷得很,有近三分之一的男性是光棍,粗略算算,差不多近百号人,他觉得这是个赚钱的门道,让工友牵线,认识了个人贩子,买了女孩回家,专门供那些光棍享乐。
光棍没有大钱讨老婆结婚,小钱还是有的,男子收他们一次两元钱,实在穷的人,提几斤米面来也行,反正他唯一的成本就是供女孩吃喝。没用多久,男子就把买女孩的钱赚了回来。
为了让这生意做得长久,他把村长也请进了地窖,完事还不收钱。
女孩最后一次引产大出血时,男子想过,若是把她送到卫生院,她可能会乱说。可如果女孩死了,他的摇钱树就没了,两相权衡,他还是决定送女孩去医治。
获救时,女孩身体很瘦弱,毫无血色,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
局长怕村民纠结起来闹事,让那50人在县局留了三天。三天里,对双方取了供词,女孩家里的情况也查清了,案子总算是盖棺定论,最后还是局长带人到村里宣布了案情,这才安抚了蠢蠢欲动的村民。
参与此案的村民有三十六人之多,那些帮着畜牲夫妻做假口供的村民,既是怕东窗事发后牵连到自己,更多的是担心女孩被救走后自己又没有女人用了。
但这案子只追究了畜牲夫妻的刑事责任,对参与欺凌女孩的村长和几十个村民采取了宽大政策,既往不咎。这样做,虽然违背了法治精神,但在当时那种社会形势下,也是不得已的让步。
女孩获救后,没有表现出特别大的欣喜,一方面是身体虚弱,一方面是长期受到殴打和凌辱,即便是警察告诉她已经自由了,还是战战兢兢的,见到生人就不由自主地往后退,全身缩成一团。
直到她父亲和两个哥哥来接她时,她才和他们抱着哭成一团。
办案民警一路把他们护送回老家,又协助女孩在当地派出所办好了相关手续,只说女孩被拐了,对女孩遭受的一切只字不提。
民警还了解到,女孩的走失对她母亲打击很大,妇人思念成疾、终日郁郁寡欢,一年后就病逝了。而女孩本来在家里是很受宠爱的,父母疼、哥哥护,如果不是遇到这场祸事,她会过得很幸福。对于女性来说,这种幸福,在重男轻女的年代,尤为珍贵。
男子交待,他和人贩子只接触过一次,且案发地在省城,当时县局派那个年轻所长去查,查了半年,最后得知那伙人已经散伙了,不知去向,也就不了了之。那对畜牲夫妻,男的被判了十年,女的五年。如今,他们早已刑满释放,活得好好的。
至于女孩,局长对她做了充分的保护,除了两个送她回去的办案民警,没人知道她到底是哪里人。
希望她能做回一个普通人,过上普通的平淡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