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高中时候无端喜欢徐志摩,特别是老师讲到他的一生都在追求自由爱情,他多情,他有才,他善良,他几乎是我那时候的偶像。
我那时候比较肤浅,也不知道张幼仪的存在。就是对他自己我也不是十分了解,那时候没今天如此的方便,想了解什么百度一下就知道,读着他的《再别康桥》,更觉他是多么多情有趣,崇拜之情常存心间。
我想想着他帅帅的样子,如诗中所言,“轻轻的他走了”是什么样子,他是西装革履,还是身着长衫,他是西方的,还是东方的,我甚至以为他是东西合璧的,他会着穿长衫穿皮鞋的,只是不论他穿什么,都是完美的。
因为那时候我喜欢徐志摩,欣赏他的才学,佩服他敢于反叛家庭的勇气,他敢爱敢恨的鲜明性格,让我很是着迷。
只是人是会变得,如今的我还记得曾经的喜欢,只是已经不再崇拜,甚至淡淡的失落,比起他所谓的潇洒,我更加喜欢张幼仪的善良隐忍能干。
明明她是没有任何错误的,只因为对方的荒唐,让她的人生走过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有让人看见的苦,更有无人知道的疼。
我为我曾经的偶像懊恼。你如果不爱,为何要和人家结婚,为何和人家生孩子,为什让人家养了孩子,又怀了孩子,身在异国,举目无亲的情况下,绝情的把她抛弃!何况她对你一往情深,为你生儿育女,操持家务,孝顺父母,这样的人你都无情抛弃,最无耻,她还怀着你的孩子,竟然强迫她离婚。我的喜爱和崇拜此处已经荡然无存,骂人的念头都有。
后来的后来,你被林徽因甩了,心里的愤恨少了一些,本能反应,活该!
可是你不思悔改,转身发现了和你一样的女人,她也是够疯的,为你打掉了别人的孩子,你们两个真是很相配,你为了别的女人,害死了了自己的孩子,她为了你,害死了她和旧爱的孩子,也许只是婴儿,再我心中已经是生命。
难怪梁启超先生会给你们主持一个别人的婚礼,也难怪他会祝你们有夫之妇和有妇之夫可以永结同心。然后他拄着拐杖,愤愤不平的走了,他是一个讲道理的人,他都如此生气,可见你真是玩的过火,已经超越了很多人的忍耐限度,已经挑战世人的观念。
还好,你死了!原来我叹你英年早逝!如今我觉得你死有余辜,你直接间接的害了两个人的命,还伤了太多人的心,尤其是张幼仪。
一个人可以有才,可以傲物,不可以缺德。你的才学我还是欣赏,他的诗句我读了还是喜欢,你的感情还是那样充沛,只是你的心真的可以安?你负了那样好的人,可曾忏悔过?!
既然想要追求自由,何必和人结婚,既然和人结婚,又为何将她辜负,既然将她辜负,何苦对她那样绝情,就是今天,你的所做所为,也是违反法律,挑战道德。
为何至真的心,没有遇到正确的人?!还好,张幼仪是独立的,也是坚强,她用自己的努力,让世人对她刮目相看,她也迎来自己的爱情,有了自己幸福的晚年。
年轻时时候,喜欢激情,喜欢勇敢,所以很爱徐志摩,如今,经过时间的洗礼,更爱张幼仪了,因为徐志摩的爱,只是激情的冲动,而张幼仪的爱让人感动安全,大抵年少总喜欢改变,中年却喜欢安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