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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初三那年,我觉得自己长大了。人有了秘密就算长大了,是这样吗?可这个秘密还有一个人知道。
这一年,班里来了个姑娘,名字叫方子薇,诗一般的名字。皮肤很白,微胖,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微笑。这股淡淡的笑意,让人觉得她不难接近,却又很难接得近。她头发有点长,过肩,总是用橡皮筋扎起来。那种白色毛线裹缠着的橡筋。
她就坐在我的前面。我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黑黑的头发和白白的橡筋,像黑夜里的星星,微弱的光在大片的黑里若隐若现。她坐下或站起,带着甩动的头发,扇过来的气息涌进我的鼻子。很好闻的味道,有点涩、有点酸、有点尖,一溜地钻到心底,沁人心肺,让我心旷神怡。
从此,我有了一个新习惯:早早就在座位上等上课的人都到来,迟迟还在座位上等下课的人都走开。和我最好的同学曾明权,就是后来知道我秘密的那个人。他说我有毛病,改性子了,之前吊儿郎当,搞事起哄的样子不见了。这时他还不知道,我只是为了闻方子薇坐下和站起,头发甩动带来的那股气息。这种既熟悉又陌生,瞬间就能钻到心底的气味。让我痴迷。说不出来是什么,却牢牢地吸引着我。
这是我的秘密,不能对人说的秘密。
我还发现了一个不算秘密的秘密。方子薇很少说话,偶尔说的话只能叫字,不叫句。她说话很慢,总是不够听。即使我很留心,也没能听到她有说多少话。老师们提问不会找她,女生们八卦不会找她。她也从来不主动提问题,像个隐形人似的。即使在课室外,集会、早操、体育课那些嘈杂喧闹的场合里,我还是能够一眼就找到她。她像个外星异类一样,在涌动的人流中停滞,在喧闹的噪杂里沉默,显得无影无踪,又格格不入。
每个月都会挪一次座位,以列为单位左右移动。据说是为了防止眼睛斜视,左边看久了需要右边看看中和一下。
座位在中间时,她下课后会走出教室,站在走廊的栏杆边,也不凑人堆,独自一个人眺望着远方,有种“步上层楼欲说愁,欲说还休”的忧伤。脸上还是淡淡的笑意,看不出一丝的变化。我也装模做样地叠好书本,缓几拍跟她出去,在离她有点距离的地方跟同学们心不在焉地寒暄着,眼角的余光不断地捕捉着她的动静,心里默默数着上课铃敲响的时间,赶着点先回到座位,坐好,狠狠地呼掉胸腔里积压的陈气,等着她坐下来时扑过来的气息,再深深地吸一口。一口等待了45分钟的气息。
座位调到窗边后,下课时她就很少出去了。她总是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呆呆地望着窗外,看着窗外的云卷云舒、叶落草黄,听着鸟叫蝉鸣、风吹雨打,就像一尊雕像,一动不动的。起初,我还想等着她起身,慢慢地就失去了耐性,几次装模做样的蹩脚动作后再也装不下去,最终放弃。不得不走出去跟同学们胡天海地地吹牛。不然,两个人孤零零地近距离坐在教室里,会招来非议的。
那时,男女同学之间几乎是不说话的,偶尔说话也仅限于班干部之间的公事交流。那时的规训都是强硬的,死板的,不能变通的;不像现在这么到位,这么润物无声。牛仔裤不能穿,头发不能烫染,谈恋爱是绝对禁止的。学校里还传着一则消息,六班有一对早恋的给开除了。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我没去核实。我在一班,一班和二班是县一中的重点班,都是从全县几千个学生里考进来的尖子生。这些学生大部分就住在县城,像我和曾明权这些,从各个镇里来的,需要内宿。学校对我们的管理更加到位:起床、上课、下课、自修、睡觉都有铃声催着;吃饭虽然不响铃,但过了时间就要饿肚子。饭菜都是自己准备,用一个铝制的饭盒把淘好的米和配好的菜装好,盖紧,放在学校食堂的大蒸笼里蒸。赶不上时间就没饭吃,过了时间可能就给别人吃了。
我们那时还没有校服,穿的都是自家准备的衣服。男生夏秋会穿背心或薄薄的汗T恤,都是白色的。很多穿久了变成不均匀的土黄色,仔细看的话,还能发现几个小破洞。偶尔能见到“某某单位什么比赛”的字样,可能是他们自己的,也可能是家里哥姐或长辈的。穿有字样背心的同学,总让人觉得有种遮掩的做作感,遮掩下面是故意的显摆,做作里头是蹩脚的矜持。不说也罢。也有穿短袖“的确良”衬衫的,女生就多穿这个,里头还有宽肩的背心。女生可能比男生更耐热。
我有两件白衬衫,一件短袖,一件长袖;可衣领和袖口上的黄褐色的汗斑总是洗不掉,平时很少穿,特别的场合才会穿一次。
冬春时节,男生穿的多是残缺的小号中山装,或少两个口袋,或缺几颗纽扣,深蓝色或军绿色老粗布做的;女生是小翻领的上衣,用料依旧是老粗布,深蓝色或者灰色。间中可以见到几个穿灯芯绒外套的女生,无疑她们都是县上干部家的女儿。
鞋子,夏秋是拖鞋或塑料凉鞋。拖鞋一般是人字拖,有弹性;凉鞋是那种包头或开口的、两边有洞的一体压模出来的塑料鞋,死硬死硬的。那时的脚糙得很,硌着也不觉得疼。冬春是穿解放鞋或白布鞋。那种自己纳底的老式布鞋再穿出来就会被别人笑话,起先是有的,慢慢就消失了。
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形:体育课或运动会的时候,有个别的同学会穿运动服,跟体育老师的服装一样,蓝色或红色的,从肩膀到袖口有两道白条条,柔软贴身。羡慕死人了。
方子薇的服饰着装无疑是那个时期的顶配:透明的凉鞋,小头的白鞋,白衬衣上带有细细的条纹,红色灯芯绒外套的口袋包着黄色的边,里外都透着精致。有几次,我坐在她背后还能看到她不时露出来的背心上有“三枪”的字样,“三枪”可是那时候的名牌,一般人穿不起。没见过她穿运动服,可能跟她体育很差有关吧。
后来听说,方子薇是学艺术的,因为手指摔坏了,拉不了琴,给省上退了回来,才来到我们班。我没问,也没人可问。班主任可能知道,他肯定不会说。毕竟这是方子薇的伤心事,大家都不忍心去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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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曾明权是下面镇里的,因为文化成绩优异而被县一中招进来。我们住在学校里,每周要回一趟家,补充油米酱菜。
从学校到家里,踩单车要2个小时;回学校多是下坡路,也要一个半小时。曾明权家比我家还远,要加半个小时。
每周六下午,我们吃完午饭,就会收拾好已经空了的瓶瓶罐罐和米袋子,从车棚里找出盖着厚厚灰尘的自行车,准备回家。
我的自行车是单杠26寸的“永久牌”,上初一时我爸刚买的,还挺新,比曾明权的轻。他的是28寸双杠的,不知道是什么牌子,后面有个长长的大铁盒,锈迹斑斑,一看就知道是有岁月的家伙什。我的个子比他高,单车比他的矮,骑车时,我只要坐在车座上,一蹬踏脚板就可以上路了。他不行,他要蹬好几次踏脚板,等速度起来,右腿从后面摆过大铁盒,屁股才能坐到车座上。像狗撒尿一样,挺考究技术的。有一次下坡,他的刹车线断了,控制不了速度,人车分离飞了出去,摔了个五股趴地,像狗吃屎一样满脸都是泥,手掌和膝盖都磨破了,流着血,车轮也变形了。我就没事,一有什么突发情况,两脚夯地,就稳稳停住。不赶时间的时候,我们会换着骑,每次他都舍不得还我。就是还我后,还是啧啧称赞,说以后一定要换一辆我这样的。
回家的路,先到我的那个镇。在镇头的岔路口,我们就分开了。约好明天中午一点半在这里汇合。
回家真好,可以胡吃海喝,可以跟爸妈吹牛,最重要的是可以不按时间睡觉起床。自由在每周的这一刻显得尤为可贵。一周的粮草自有老妈帮我准备,我从不操心。
周六的晚饭在家吃,老妈总会想尽办法补充一下我的营养,丰盛自然不在话下。周日的晚饭要提一提,老妈通常会在另一个铝饭盒里给我塞满已经剁得大小合适的,沁过调料的猪手,有时是炸好的酿着香菇肉碎的老豆腐,偶尔也有鸡翅鸭腿什么的。这些东西不能留,当天就得吃完,不然会坏掉。这顿饭通常就我和曾明权两个人吃,每次他都吃得见牙不见眼的,打着饱嗝说,以后一定请我吃猪脚。我心里在鄙视他,这是猪手好不好,猪脚能有这嚼劲?
曾明权家境比我的差。他每周带的粮草就是糙米、咸菜、晒干的萝卜腌成的老菜脯,还有黄豆和带着渣渣的猪油,几条瘦小干瘪的鱼干算是肉食,还不常有;最多的是番薯,一大蛇皮袋,自家种的。一周六天里,他至少有五天都放着带咸菜味的屁和喘着带咸菜味的气。他经常咬牙切齿地跟我说,一定要离开这鬼地方,去北京,去省上,最差也要到市里工作。再也不吃咸菜。谁吃谁就是狗娘养的!他说这话时透着股阴森的狠劲。挺瘆人的,我有点怕他。
曾明权的成绩比我的好,他是班长。平日里看着一本正经的,说话也铿锵有力,很有权威。但他在我面前不是,私下里都是我说什么是什么,估计是吃猪手吃的。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发现了我的秘密,我保证此前没有主动跟他说过。有一天,曾明权挤眉弄眼地跟我说了一个字,老半天才听懂,是“O”字。我问他什么意思。他说,你懂的。我说,我不懂,你别绕,直说。他支支吾吾的,后来我威胁他,再不说,我的“永久牌”就休想再碰。他只好解释,“O”不就是圆吗?圆对应方,方是指方子薇。他还说他知道我一直在注意方子薇。我当时的反应就想翻脸骂人,有种做坏事给揭穿的老羞成怒。不过后来忍住了,再后来还有了窃窃自喜的感觉,那种在漫漫黑夜里看到光明,长久埋没在心底的种子发芽的感觉。
一种寻求理解和支持的欲望让我向他敞开胸怀,压抑了很久的倾诉欲得到了释放。我从遮遮掩掩到滔滔不绝:跟他说方子薇那淡淡的笑容,跟他说方子薇那欲说还休的忧伤,跟他说方子薇那望穿山石草木的寂寥……不过,方子薇身上气味的事没跟他说,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还是要保留一点好,不能都说了。不然就像光屁股走在大街上,不安全。
不过,曾明权知道了也好。我可以名正言顺地跟他索要“O”的资料。他是班长,可以假公济私,从班主任那里弄到所有同学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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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度的班级篮球赛,三年级六个班先抽签对打淘汰掉三个,剩下三个进入循环赛。我们一班艰难地磕掉四班,竟然在循环赛的第一轮有如神助似的战胜了五班,即将跟六班进行最后一场决赛。六班是体育特招班,文化是渣渣;我们班是文化班,体育是渣渣。想想就该知道结果。大家都知道,在所有的球类比赛里,唯一不出现意外的就是篮球赛。
我们班主任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居然无比重视这场比赛。兴许是文化奖太多了,想得个体育奖,在万红之中添点绿。
比赛在下午四点半开打,运动白痴的班主任怕我们肚子饿,居然自掏腰包,在开赛前让曾明权带着两个同学扛来一簸箕刚出炉的菠萝包,还有一大锅热腾腾的豆浆。菠萝包飘出的香气,热豆浆散发的甜味,让我们几个正选队员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我抵挡不住吃了三个菠萝包,两碗甜豆浆。其他几个队员也跟我差不多,狼吞虎咽的。班主任看我们吃得热烈,按耐不住地说,多吃点,吃够了就有力气赢球。仿佛我们把菠萝包和豆浆都吃完、喝完,球就赢了似的。
只有梁公子例外,他没吃班主任送来的包和豆浆,只喝自己带来的矿泉水。梁公子也是县里青少年篮球队的队员,本来他应该跟其他三个队员在六班的,因为他爸是书记,才放到一班。
比赛哨声吹响的时候,我们几个才抹了抹嘴角的面包屑,松了松紧绷的裤腰带,狠狠地跺了跺脚,上场。
上半场20分钟,场面惨不忍睹:我们几个给面包撑得跑不动位、跟不上人、投不出球,只能按着肚子,嘴巴在乱嚷。梁公子一脸黑线地看着我们几个,无奈之下,只能一个人单打独斗,勉强进了几个球。结果是悲催的:12:28。我们落后16分。
熬过中场休息的15分钟,班主任的苦心终于见到了成效。几个人肚子里的面包和豆浆开始转化成力量,慢慢地越来越有章法,分数也在渐渐逼近。六班不得已叫了一次暂停,此时的比分是:26:35。他们安排两个人盯死梁公子,这恰恰是他们最大的失策。再战开始,他们剩下三个人打我们四个人,我们叮嘱两个体能和力量好的队员反盯他们两个主力,剩下二打一的自由人态势。我方屡屡得手。
我越打越勇,越投越顺。最关键是,我在人群中看到了“O”。她一反常态,竟然也在呐喊加油!也许是比赛氛围把她推进梦境,也许是赛场气氛把她拉回人间。她叫得那么投入和专注,叫得那么张扬和无所顾忌。以致她从来没有松开过的黑发也散落在肩膀上,纠缠在脸颊上。双手紧握着拳头,富有节奏地在胸前挥舞着,不断地鼓动和推高口中的呐喊声。
“一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