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注:本文引述史实和各方引文材料等都来自陕西人民出版社、陕西出版集团在2011年出版的戴茂林、赵晓光著作的《高岗传》第十四章“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
从这一章节开始,两位传记作家就写到了全书的最后一部分,也是高岗的终点部分“进北京”
在这一章节的最前一部分,两位传记作家用下面一段话做了全文的引子:
“黄土地、黑土地上的成功所造就的道道光环使高岗有些眩晕了。如何应对全新的工作环境和复杂的政治局势高岗自认为也不在话下,但事实证明,高岗的所思所想过于简单。”
高岗同时担任的三个“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东北人民政府主席、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
随着朝鲜战局的稳定和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初步完成,中共中央决定从1953年起开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为了适应这一转变,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机关必须加强。——两位传记作家在书中这样描述。
高岗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奉命调到了北京。
这次奉调进京,对于47岁的高岗而言确实是人生的重大转折。
1952年10月8日,高岗离沈进京。
高岗进京当务之急是尽快组建计委。——高岗负责组建和领导极其重要的国家计划委员会。
此时,高岗虽然奉调进京工作,但仍然兼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和东北人民政府主席,还要负责东北的党政军工作。
12月初,高岗结束了在东北的工作,来到北京就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到1953年1月,国家计划委员会的筹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此时的计委已经是一个编制1225人,内设16个厅局和一个直属处的庞大机构。高岗曾得意的说:”计委的人要文有文,要武有武,哪一个局长都能当部长。”
当时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直属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与政务院平行。
高岗居住在东交民巷8号。
高岗进京走马上任后,毛泽东对其负责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工作是满意的。
两位传记作家在文中写道:“看来,高岗进京后的开篇之作还是顺利的,毛泽东的肯定对高岗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
新中国建国初期,国家是按照暂时沿用旧税法,部分废除,逐步整理的方针。在1952年12月31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颁布了新税制。
但是,新税法由于在新税制公布的同时,商品流通税的各项施行细则并为及时公布,商人们对各种税率如何调整及纳税手续不甚了解,商业部调整牌价的通知又未及时下达,以致引起了物价波动、抢购商品、私商观望、思想混乱等情况,尤其是华东和中南地区。
一项税制改革引发的全社会的混乱,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关注。同时,毛泽东对新税制也是相当不满。他不但对新税制的实行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而且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了周恩来负责的政务院,认为政务院犯了“分散主义”的错误,并且在组时尚对中央政府进行了重大改组。
这次改组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把政务院20个部中的八个部都划归为国家计委主席高岗负责。这次改组,显然中央的决定和政府工作的重新分工是对周恩来工作的批评和对他工作范围的削弱。
——自此,虽然周恩来作为政务院总理仍要对政府全面工作负总责,但他只能具体管涉外的几个部门(对外工作(包括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文化联络和侨务工作)由周恩来负责),其他各部均直接对中央负责,而政务院所属的八个工业部的财经大权则规划高岗。
而高岗却进一步受到信任和重用,两位传记作家在文中写道“如果我们回到当时的背景之中,确实会感到毛泽东赋予高岗的权限是极大的。
当时高岗负责的国家计委,有”经济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