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

文/洋气杂货店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总想着借来看看,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没觉得村庄有什么好写的东西,更不知道一个人的村庄究竟是什么样子。

看了两页的时候,我就已经彻底喜欢上这本书了,记得第一章是描写自家的驴,作者幽默的文笔将一件小小的事刻画出太多有意思的东西,让人忍不住想要继续看下去。

读完这本书,作者刘亮程在我内心根本不是一个农民,也不是一个作家,而是完完整整的哲学家,他用人生几十年的生活总结出无数哲理,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他像一个怪人,用独特的视角去审视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头驴,每一头猪,每一棵草。


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我把故乡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我在任何一个地方走动,居住和生活,那不是我的,我不会留下脚步。

作者后来搬家,离开了生活多年的地方,当听别人谈论到那个地方的时候,他并没有宣扬自己就是那儿的人。

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外面上学,很多人都会谈论到家在哪里,听到相同的口音,便会倍感亲切;而无论我们走到哪里,在团聚的节日,都会回家,家里人在等你,你无论在哪,都是流浪,只有家才是安心的停靠点。


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自会醒来。

你听见外面有小雨淅淅沥沥的声音,于是赶忙穿件衣服,将院子内的东西往室内拾掇,然后便可以安心地睡觉了;六点多钟,你听见其他人家起床干活的声音,并没有着急起来,因为你知道不需要着急,我的早晨还没到。


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

在农村多的是荒地,也许那块地方土壤不好,也许人家外出,地就空了下来。朴实的农民会辛苦地去整地,去挽救那块荒地。我们每个人都像一个农民,一生都在耕种自己的心地,而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没有种好自己的心地。


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儿,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

对农民来说,每年的农活一样多,都是这几亩地,今年做完了,明年依然有,是做不完的。他们的一生就是这样慢慢干着活消磨完的,尽管慢悠悠地去做,不慌不忙。

如今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压得人喘不过去来,催完孩子上学高考后催大学毕业找工作,接着催结婚生孩子,生完孩子催生二胎,然后接着催孩子上学高考。

人的一生怎么度过都是几十年,最重要的是自己活的开开心心,不要活的太快,忘了看人生路途中的风景,那些该来的都会来,一样少不了。


不知道住多少年才能把一个新地方认成家。认定一个地方时或许人已经老了,或许到老也无法把一个新地方真正认成家。

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安土重迁,在一个地方生活惯了,就离不开了,哪怕儿女要将他们接到城市里享福,他们都不愿意。

钢筋水泥太冰冷,根本暖不了一个老人的心,小茅屋很小,却处处有孩子未曾长大的痕迹:我记得你就是在这儿摔倒,掉了一颗牙的,哈哈哈。


迟早我也会搁荒一块地,住空一幢房子,惹哭几个亲人。

生前老人总会闲着没事,抗一把铁锨去地里除除草,施施肥,回家一个人点燃一盏灯,没人说话,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这一夜就过去了。

后来,老人去世,那块地再也没人去除草施肥,任由它野蛮生长,这间小屋上了把锁,也就再也没人进去过,闻事赶来的儿女们痛哭流涕后,这个世界就和老人再也无关了。

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无论生前什么样子,辉煌或者孤寂,最终都会走上同一条路,哪怕了不起的盖茨比生前举办舞会,过得那样精彩,死后也依然孤寂的让人唏嘘。


《一个人的村庄》里面除了涉及一点家人和村里几个特别的人之外,只有作者和这个村庄相处,用眼睛去看一棵草,一头猪,一头驴,一间房子,一个村庄。范围很小,内涵却很大。

不论我们生活在哪里,带上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一个人的村庄也注定不一般。

END

这里是《洋气杂货店》,店主是大三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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