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通宵看了“阿廖沙事件”前后及林奕含自杀事件,与其说是失眠,倒不如说是好奇心促使我去猜测——还有什么天朝不能发生的事。在现实中,相比当事人和正义捍卫者,我愈来愈发现自己不过一条没有梦想的咸鱼。当别人饱含艰辛地一步步向梦想奋斗时,自己只能懦弱地躲在被窝里撸串、享受意淫的快感,却不敢钻出来望望窗外的蓝天,没有勇气正视因自己颓废而满目疮痍的人生,没有坚毅的意志向权威和现实呐喊,而是和大多数人隐没在镁光灯的幕后,当一个指手画脚的旁观者,做一个向卑鄙人生妥协的懦夫。
我自命知识分子,遑论什么艺术和美,高谈阔论别人的是非功过。而现实中,未曾真正为争取善和美努力奋斗过,妄图不劳而获的成功,追逐特权与寻租,除了一己之私未尝回报过社会点点滴滴。当挫折压垮自己时,归因于命运或外部环境。而自己因为成本过高,不愿改变固有的生活模式。
可能有人觉得,人与人的差别是际遇不同导致的,要是你处在相似环境下,也会愤而向人生反抗、向命运控诉。事实上,我们的思维已经被社会所同化,在人生道路上建了一道无可逾越的墙——改变自己去适应世界。试问,一个平时没有反抗意识的人,如何希冀他在挫折面前没有服软和丧失理智,同时做出反击?
作为男权社会的一分子,我不知如何客观地评价男性群体。经济地位、权力结构和生理差异,使男性先天或后天在话语权上有优势。而社会舆论总是站在受害者和弱势群体一方,指责施害者泯灭良知。看似弥补了受害者在社会地位上的失衡,实际上,现实是悲凉的。有权有势、欲望膨胀的男性仍可以罔顾舆论压力、凌驾于法律体制之上,做出逾越伦理道德之事。同情的旁观者,有多少是表面上义正言辞的指责,实际深夜里在被窝里意淫羡慕施害者的“特权”?他们的不满或愤怒抑或是出于嫉妒和不公心理所致;其他一部分人一面不住地哀叹受害者命运的不幸,另一面却深知这类事情无力改变,默示了“潜规则”的客观性和不可避免性,他们认为曝光这类事情只能徒增受害者的屈辱(二次伤害),无益于既定的事实,还会伤害爱她的人,所谓“亲者痛,仇者快”。这就是阿廖沙的同学认为她的举动只是带来“负能量”的原因。
但我觉得,社会的进步正需要一些“负能量”,它们好比火箭反向喷射的推力。只有我们清晰自己所厌恶的,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所爱的。痛定思痛之后,社会将明白缺位的和空白的是什么。而我们这些旁观者也应反思,在现实施加的强暴和不平等关系中,我们扮演的是什么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