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小,爸妈是按着大家闺秀的方向来培养我的,而我琴棋书画样样不会,倒是跟着哥哥们学会了爬树、打弹弓、泡网吧。从来也不喜欢穿裙子,永远是牛仔裤,运动鞋,活脱脱一个假小子。直到遇见了苏东。
2007年,刚上初一,那一年我13岁。为了我能更好的学习,我们家搬到了离学校只有一墙之隔的新家,爸爸还去学校拉着校长磨破嘴皮子,让我进了重点班级。因为家离学校很近,每天只有听到上课铃响,我才会翻墙走进教室。也就是那一年的7月1号,我遇见了苏东。
2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只是因为那天阳光正好,而你穿了一件白衬衫。
第一次见到苏东,他就穿了一件白衬衫。上课铃声刚响,坐在靠窗的我望着窗外,一个高高的男生拿着蓝球向教室走来,我闪着光的眼睛看着他,他走到窗前,伸手摸了摸我的头,用着好听的声音说:“好好听课,看什么看,”然后一转身上了楼梯,留给我的只有阳光下那棱角分明的侧颜和穿着白衬衫高挑的身影。
苏东是初三的学长,他的教室在二楼。从那时候起,我每天早早到了教室等待上课铃声响起。因为每天上课铃响,苏东就会经过我们教室的窗口。我经常望着窗外,期盼着苏东的出现。而他每天都会抱着那颗蓝球向教室的方向走来,阳光折射在他的脸上,我能清晰地看见他脸上的汗水。
每天放学回到家,隔着一堵墙,我都能听见操场上蓝球撞击地板的声音和啦啦对疯狂的呐喊声。每次的学校组织的篮球比赛的拉拉队我都不会参加。只有那天,“苏东,加油,苏东加油……”听着操场上传来全校女生的加油声,我翻上围墙,站在墙上高喊着:“苏东,我喜欢你,苏东,我喜欢你,”我生怕别人听不到一样宣布着主权,一个不小心从墙上摔了下去。苏东抱着我去了校医室。结果膝盖上缝了三针。
缝针的时候,我硬是忍着没吭一声。同学在旁边看着,我羞得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苏东为了缓解我的尴尬,正声说道:“疼就叫出来,一个小女生爬什么墙,小不点,看你以后还敢不敢爬墙。”那时候起,我学会了从大门走进学校,不是因为怕摔疼,而是苏东不喜欢。
也许喜欢一个人,就是愿意为他改变。
3
那天后,苏东一直叫我小不点。我跟在他身后,看着他那高高的背影,说:“我不叫小不点。”
苏东数学很好,一直是他们班的数学课代表,我一直以为他最喜欢的是数学课。有天在上我最不喜欢的数学课,因昨天通宵泡在网吧,我趴在课桌上睡着了,苏东经过窗口,敲了敲我的头说:“小不点,你又不乖了,昨晚又通宵泡吧了吧!”我不好意思的说:“我不喜欢数学课,”后来,苏东和我约定只要我不去网吧,他就会帮我补习数学。从此之后,我再也没进过网吧。
苏东画画很好,而且很有天分,也因此进了美术班。
我很喜欢晚自习,因为每天晚自习后,苏东都会去美术教室上补习课。我每天会像跟屁虫一样和他一起去。久而久之,美术老师经常会开玩笑说:“苏东又带着小女朋友来上课啦!”全班发出很暧昧的声音“wuwo……”苏东满脸笑意,也没有否认。苏东给我画了第一张素描,画上写着:
祝我的小不点,永远开心快乐
——喜欢你的苏东
后来我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他答:“不记得了,”
“那你最喜欢上什么课?”
“美术班的课”他不假思索的答。
我问他:“为什么,你不是最喜欢数学课吗?”
他红着脸回答:“因为美术课有你啊。”
我当时的心情像吃了蜜一样甜。世界上最美好的事,应该就是,你喜欢的人,刚好也喜欢你吧。
4
初中毕业后,苏东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在毕业典礼上,苏东和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样,摸摸我的头说:“小不点,要好好学习,我等你。”
因此,从来不学习的我开始拼命读书。因为基础比较差,我经常会通宵苦读,后来,我如愿考上苏东的那所高中。
上了高中,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苏东的成绩一直都很好,加上那标志性迷死人不偿命的脸蛋,走到哪都很受欢迎。我和苏东常常黏在一起,一起去学校上课,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去操场跑步。学姐们会投来嫉妒的眼光。
中午在食堂吃饭时,苏东摸摸我的短发说:“小不点,把头发留长吧,我比较喜欢长头发。”我点点头说:“好。”一直以来,只要苏东喜欢的我都会做到,而苏东不喜欢的我会改掉。那时候,苏东就是我的全部,我一直都相信,我们会在一起一辈子。
学校举行运动会,从小到大,跑步我从来没有坚持跑到终点过。这一次,我说:“苏东,你在前面跑,我追你吧,这样,我才有力气跑到终点。”苏东无奈的笑笑。就像跑步一样,我人生的轨迹一直追着苏东来到了大学生活。我想,如果没有苏东,我可能早就放弃了。
苏东大学毕业后去了北京,我们第一次为了一件事吵架。他想去北京,而我想留在老家。在车站,我哭着对苏东说:“可不可以不要走,我真的好累,追上你真的很累。”
火车开走了,苏东在车上给我发了一条信息:“不要再追了,我们分手吧。”
我只记得那天,风很大,感觉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随时会被风吹走,然后凋零在风中。
5
大学毕业后,我在老家找了一份工作。那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去北京,去找苏东。
我想喜欢一个人,就是可以和他呼吸着同一座城市的空气,看着同一道彩虹,走着同一条街道。可是事实很残酷,我来到了你的城市,看到了你已牵起了别人的手……
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里,我哭了很久。那天,天很冷,可却不及心里的冷。
《十里红妆》中曾写道:待我长发及腰,少年你娶我可好?
我一直都相信我的那个少年就是苏东,现在,我已为你留起了极腰长发,可苏东,你又在哪?
今年,是喜欢你的第十年,以前,我从来不会知道自己可以爱一个人那么久,久到已经麻木,久到已经忘记了伤痛。
十年,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我知道忘记一个人很难,但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会忘记你,就像当初学会怎么喜欢你一样。
我不知道能不能忘记你。我命里的少年,花了十年的时间来爱你,那就让我用余生来忘记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