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有些人,一旦遇见,便一眼万年。有些心动,一旦开始,便覆水难收。
如果有人在我遇见他之前,告诉我爱情是什么样子的,幸福或者痛苦,我一定嘲笑他,甚至很无情的送他一连串白眼。
很多年之后我才明白,有些人一旦遇上了,就再也忘不掉,无论是时间流逝不复返,还是世间经历沧桑变化,也唯有他依旧如故,无法忘却。
〈一〉
初次遇见张帅,那还是在高一的时候。他一双墨黑色的眼睛吸引了我,他笑得是那么的阳光,那么迷人。那一刻我真的怦然心动。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喜欢,但是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的眼睛,爱上了他的笑容。真的很奇怪,从那时候起我再也不敢嘲笑别人口中或者眼中的“爱情“。
直到今天我都无法忘记那一双眼睛和那阳光的笑容。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犯了一个让我怀念多年的罪。
张帅走进来在我旁边坐下来,微笑对我说“同学,你坐了我的位子。我不好意思的站起来,和朋友道了一声就离开了。我和他不同班也不同楼,我在A栋(11)班三楼,一个普通班;而他在A栋(6)班,二楼,一个重点班。我多么想和他同一个班,这样子我就可以天天看到他了,我自私的想。我知道有一个方法可以做到,那就是我努力的学习,上重点班。我心里坚定了这个念头,每天都会上自修前都会捧着课本去综合楼二楼的走廊里默诵,那个地方很安静,我把它当做我的根据地,而这个根据地也因此陪伴了我三年,见证了我一点一滴的希望。
每天,我借着找朋友找宿友的借口,天天往他的教室里跑。有时候,我都在想上帝可能給我安排了一场属于青春的爱情。因为我是临时安排宿舍的,所以是随机安排的一个宿舍,很巧,这个宿舍里的女生都是(6)班的。
下了夜自习,我会飞快地下楼,和我宿友一起会宿舍。张帅每次也都是磨叽很久,程生总是取笑他:不要像女孩子一样磨叽。我总是趁着这个时间偷偷地看他一眼,然后和宿友离去。
两个月过去了,我和(6)班很多人都混熟了,其中包括程生。现在我每天都是大胆地往他班里跑 ,在他班里和朋友宿友玩闹,时间久了,我获得了(6)班的一个特殊名额:第49号。我也得以进入他们的班群,我第一个想法就是去搜索张帅的QQ号,我盯着QQ号很久都不敢加他为好友。
也许,上帝真的很眷顾我。张帅主动和我说话了,因为我和他宿友程生正聊得很开心。他笑笑地问我是不是喜欢程生。我脸红而有掷地有声地回了一句:不是,我们两个是“好哥们“,不要乱说话喔。那天,在玩笑和打闹中,我和张帅正式成为了“朋友”。那天晚上,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久久不能入睡。
程生喜欢我一个宿友,我和张帅一起计谋如何帮程生,每天都帮程生制造机会,我负责约宿友,然后和张帅再找借口离开。我们走在操场,都默默不说话,气氛尴尬到了极点。他看了他一眼,他墨黑色的眼睛好像夜空中最亮的星,明亮又干净,好像能把人吸进去,我晃了神。他拉着我跑向篮球场,我多么想这条路能长一点。我看着他在场上跳动的身影,微扬了嘴角,我想能就这样陪着你就行了。
那天之后,我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程生问我是不是喜欢张帅的时候,我看着旁边张帅的坏坏的笑容,我慌乱了,有一种想找他个洞藏起来的冲动。那是我心里最深的秘密啊,我只想默默地看着他一直到永远,我就满足了。张帅一脸坏笑的说:真的吗?蓁蓁。我尴尬一笑说:怎么可能,我们可是朋友。不要听程生瞎说。张帅转移了话题,约大家周末去海边。晚上,程生发了一条QQ消息給我:为什么不敢承认。我没有回复,因为我怕破坏了我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友情”,我也没有足够的勇气。我的野心不大,我只想和他永远都是朋友,这样子就没有分离,可以永远在一起,永远联系。
〈二〉
很多时候,选择也许意味着你将失去某些东西。也许真的注定有些东西需要自己承受,这样子才能长大。
第二年,文理分科的时候,我很惆怅,我只擅长文科,而张帅选择了理科。我毅然选择了文科,我想能与他并肩而行,我只能选择我擅长的,我才能成为优秀的自己,才能与他站在一起。
这一次,我站在了重点班里,可是这个班里已经没有我喜欢的那个他了。这次我在B栋(10)班二楼,他在B栋(8 )班三楼,我开始怀疑平行线的由来。
我趴在走廊里背英文,这里真的很安静,安静得有时候令我害怕。程生和张帅他们突然站在楼上朝着我大喊:林蓁蓁,你在这里干嘛?这么努力。是的,我这么努力是为了能够自信地与张帅站在一起,他太耀眼了,我得足够优秀才能追上他的脚步。程生阴阳怪气地怂恿张帅下来找我,但是张帅没有下来,我不禁有点失望,他们走了,而我却无法静心的学习。
我再也没有去楼上找张帅和程生玩了,因为学习压力很大,特别是在一个充满竞争,优胜劣汰的地方。
晚上回到宿舍,宿友都在议论张帅喜欢某某班的一个女生,而且那女生经常去班里找张帅。我的心不由得一紧,我闷在被窝里不愿意相信。我发一条消息向程生确认,程生没有回复我,我眼泪忍不住留下来。
我鼓起勇气借口去找程生借东西,然后见到了张帅。我调侃他说:有女朋友也不介绍一下給大家看看。张帅笑笑否认了女朋友的事件。张帅说弹吉他給我听,我们一起去了综合楼二楼的走廊。阳光洒在他身上,衬的他更加阳光帅气。他边弹边唱《夜空中最亮的星》,你说你是第一次弹吉他和唱歌給女生听,虽然我不太相信,但是我还是开心了很久。那一次,不喜欢听歌的我喜欢上了这首歌。
夜空中最亮的星
是否在意
是等太阳升起
还是意外先来临我宁愿所有痛苦都留在心里
也不愿忘记你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
oh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oh~夜空中最亮的星
oh请照亮我前行
许多年之后,当我再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忍不住哭了,像个小孩子迷失了路一样,哭得痛彻心扉。
〈三〉
为了靠近你,我花光了所有的勇气和借口。
有人问我说:如果重来,你还会选择喜欢他吗。我想会的,只不过我想我已经没有勇气了。
有些事情我希望我永远都不会知道,那该有多好。没有人告诉我你有了喜欢的她,而那个她不是我。在无数个日夜里,我曾经幻想站在你身边的人是我。但幻想破碎时,我连面对的勇气都没有。
在楼梯道上,我能听见你爽朗的声音和陌生的女生的声音,我多想回头跑掉,可是已经来不及。你看见我的时候,笑容瞬间僵硬住了,我也只能硬扯着一个丑陋的笑容和你相视而过。我一直不愿意相信,直到毕业的那一天晚上,玩真心话大冒险你输了,我问你:如果給你一个机会,你会不会向你喜欢的人告白。所有人都安静了,你笑笑的对我说你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只记得后来我唱着歌哭了,哭得一塌糊涂。
那一天,我告诉自己,我不会再喜欢你了。
那一天,我告诉自己,少年,你会一直在我心底里的深处。
那一天,我告诉自己,再见,我一定会活得比现在更好。
少年,你还在吗?我还记得,你说:蓁蓁。乃出自诗经,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前阵子,在图书馆突然翻到〈诗经〉,然后傻傻地把诗经看了一遍,你说,是不是很傻。
少年,我祝愿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