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
三个金句
母亲对婴儿来说就是温暖,就是食物,是婴儿感到满足和安全的快乐阶段。
成熟的爱的原则是:“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不成熟的、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此外靠努力换取的爱常常使人痛苦地感到:我之所以被人爱是因为我使对方快乐,而不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归根结底我不是被人爱,而是被人需要而已。
三个段落
大多数8岁到10岁的儿童他们的主要问题仍然是要被人爱,无条件地被人爱。8岁以下的儿童还不会爱,他对被爱的反应是感谢和高兴。儿童发展到这一阶段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因素——一种新的感情,那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唤起爱。孩子第一次感到要送给母亲(或父亲)一样东西——写一首诗、画一张画或者做别的东西。在他的生活中爱的观念——第一次从“被人爱”变成“爱别人”,变成“创造爱”。但从爱的最初阶段到爱的成熟阶段还会持续许多年。进入少年时代的儿童最终会克服他的自我中心阶段,他人就不会再是实现个人愿望的工具,他人的要求同自己的要求同等重要——事实上也许更为重要。给比得更能使自己满足,更能使自己快乐,爱要比被爱更重要。通过爱他就从他的由自恋引起的孤独中解脱出来,他开始体验关心他人以及同他人的统一,另外他还能感觉到爱唤起爱的力量。他不再依赖于接受爱以及为了赢得爱必须使自己弱小、孤立无援、生病或者听话。天真的、孩童式的爱情遵循下列原则:
“我爱,因为我被人爱。”
成熟的爱的原则是:“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不成熟的、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符合孩子的要求。婴儿无论从身体还是心理上都需要母亲的无条件的爱和关怀。在六岁左右孩子就需要父亲的权威和指引。母亲的作用是给予孩子一种生活上的安全感,而父亲的任务是指导孩子正视他将来会遇到的种种困难。一个好母亲是不会阻止孩子成长和不会鼓励孩子求援的。母亲应该相信生活,不应该惶恐不安并把她的这种情绪传染给孩子。她应该希望孩子独立并最终脱离自己。父爱应该受一定的原则支配并提出一定的要求,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不应该是咄咄逼人和专横的。父爱应该使孩子对自身的力量和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心,最后能使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从而能够脱离父亲的权威。
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他发展了一个母亲的良知,又发展了一个父亲的良知。母亲的良知对他说:“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恶都不会使你失去我的爱和我对你的生命、你的幸福的祝福。”父亲的良知却说:“你做错了,你就不得不承担后果;_最主要的是你必须改变自己,这样你才能得到我的爱。”成熟的人使自己同母亲和父亲的外部形象脱离,却在内心建立起这两个形象。同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论相反,人不是通过合并父亲和母亲,从而树立起这两个形象,而是把母亲的良知建筑在他自己爱的能力上,把父亲的良知建筑在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上。成熟的人既同母亲的良知,又同父亲的良知生活在一起,尽管两者看上去互为矛盾。如果一个人只发展父亲的良知,那他会变得严厉和没有人性;如果他只有母亲的良知,那他就有失去自我判断力的危险,就会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