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几乎不发任何动态的好友,昨天一连串地发了三条。仔细一瞧,原来是追“星”去了。
这个“星”可不是什么流量明星、歌星之类的,而是作家刘同。昨天是他的新书签售会,我的这位好友去了现场。她的第一条视频动态发出来的时候,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是作家刘同。视频里,他一边在新书上签字,一边和每一位购书者握手并说着感谢的话。语气温和,眼神真诚,气质儒雅。第二条动态,是她发的一段关于了解刘同的文字,十年前初识,十年后再识,而如今是现场接触、见到真人。我能感受到她那激动的心情,毕竟是第一次“追星”。我一个从没有追过星的人,看到她发的那些文字,都有些小激动,但更多的是羡慕。
相比较朋友的这次行动,好像这么多年,我都是默默地坚持着读书这个唯一的爱好,从来没有以其他的方式来展示自己对读书的热爱。但你若问我读书的意义是什么,我可以笃定的告诉你,读书让我拥有了另一片世界。
应该是从初中开始吧,在那个物质比较匮乏的年代,我能读到课本之外的书籍,可以说是在单调枯燥的学校、家庭生活之余,有了许多欢乐时光。犹记得读的第一本课外书,是《格林童话》。这本书是从学校的一个英语老师那里借到的,那时候我们两家离得不远。偶然一次路过他家门口的时候,看到他家女儿正在读那本《格林童话》,黑色的封面,金色的字体,书角有些微卷,应该是被翻看了很多遍了。
也不知道是书的魔力太大,还是纯粹被书名吸引了,我犹豫了好几天,最后还是鼓足了勇气去这位老师的家里,借到了这本书。一拿回家,我才体会到了什么叫废寝忘食。看了一遍又一遍,到最后一边看一边想像书里描述的种种神奇的画面,原来童话这么美。
上高中的时候,喜欢上了读者、青年文摘、意林之类的杂志。每每到书店里浏览,看到有新刊发行,都会毫不犹豫的从吃饭的钱里拿出来一部分把它们买回去。哪怕要饿好几顿肚子,也要把这些散发着书香的精神食粮拥入怀中。再之后,从那小子真帅,到茶花女、简爱、红楼梦、围城、平凡的世界、三毛文集、饶雪漫的小说、郭敬明的小说等等,一步一步走进了更广泛的书籍世界。不能说所读的每一本书都有意义,但它们都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人生,它们也都曾是我青春时期的伙伴,更是知己。
我常常从书里,读到另一个自己,看到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没有我,但又属于我。
上大学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泡过多少次图书馆,也忘了借过多少次书籍。但我始终记得那些经历,没有课程的时候,在图书馆里一坐就是一天,借到一本好书,恨不得一下子钻进书里,把每一个文字都嚼到肚子里。甚至有时候为了找一本书,翻遍了整个图书馆,真的不是夸张,只是因为有太多太多喜欢读书的小伙伴。犹记得大一的时候,一个关系很好的同学推荐我看《穆斯林的葬礼》,直到大三,我才真正把这本书借到手。当时的心情已经不能用激动来形容了,仿佛那本就是属于我的宝贝,丢了很久,又失而复得。看完之后的心情也更是久久不能平静,为书里的旷世爱情,为不同的种族文化,也为作者的如此才气。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吧,无形之中,似乎注定了我这辈子都离不开读书这件事了。无论在哪里,无论拥有怎样的心情,无论周遭的人和事发生怎样的变故,在花时间读书这件事情上,我从来不会吝啬。给我一本书,我就可以忘掉身边的一切。
所以直到现在,读书仍然是我唯一的爱好。只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自身角色的增多,越来越觉得能全身心投入到读书这件事的机会,越来越稀有、越来越珍贵。无比享受能有一隅角落,独自沉浸读书之欢愉的那些片刻。也很感激,在人生的低谷时期,唯有读书能给我精神和情感的依托。也是读书,给了我应对一切不如意和应对未知的将来的底气。
借用手头上正在读的,贾平凹的《自在独行》里的一段话,来表达对读书的热爱——人最大的“任性”就是不顾一切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只有这样,人才可以说,我这一生不虚此行。
我爱读书,我最大的“任性”就是坚持读书。无论现在贫穷富贵,无论将来能走多远,能读书,我便觉得人间值得!
谨以此文,和爱读书的你们,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