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喜欢一个人会时刻都想和他黏在一起,那种叫做想念。
我记得忘记一个人,然而转角处再次相遇,心中萦绕许久挥之不去的却是,思念。
想念是近的,思念却是远的。
走在大街上,笑着跟同学们打招呼,跟我熟稔的人点头示意。面上是浅淡的笑容,心中缺少着新奇的感觉,希望结交新的朋友,但又惧怕新的人会带来我们不敢面对的未来。习惯旧的一切,却又对新的一切充满期待。每每回想起我儿时的小趣事,我才会找到这种奇妙的感觉。
我有一个类似青梅竹马的小男孩,个子不够,皮肤很白,看起来是一个很单纯,很乖巧的男孩。他不光是我的同学,也算是我长达多年的邻居。放了学,总是和他一道回家。他总是爱和我比成绩,用那种略带自豪和一点点的讨好,那种眼神不掺杂嫉妒和炫耀,只是单纯的一种期盼,期盼我能夸一夸他,其实就这么简单。可是,终不过,彼时的我也只是一个孩子。那种心理我不能体会,也难以回报。不久后,他也跟随他的妈妈离开了我们所熟悉的彼此,去另一个城市继续上学,继续遇见他生命中的另一个她。
我记忆中的两小无猜,最终也不过是不了了之。
当时不曾伤心,只是对少了一个玩的上的伙伴的失落。至今,我都对自己当时没能好好跟他说声再见而忧伤,只留下了一些卷边的相片,青涩的笑容,稚嫩的我们。因为没有人,能像他那样,在那么无知的年龄时,知道我生气会主动来哄我,或许只是一只课上老师奖励的棒棒糖,或许只是口袋里弯的皱皱的一两块钱,可这都不重要,至少他懂得。
有些时候,我们之间也有不吵架的小日子,背着小书包,一起拉着胖乎乎的小手踩着父母的背影,偷偷地在他们背后笑。那样快乐。现在我有我的新同学,新朋友,却始终找不回那种孩童时期无忧无虑的幸福。
我不想惋惜,因为没有意义,而且会格外幼稚。我也不能想念,因为没有资格,我和他如果此时再见,也不过只是认识过的人,熟稔的感觉再也不会回来。我更不能思念,因为我们未曾重逢。可是,我却会为此感到幸运,记忆之所以被称之为记忆,是因为它终归要逝去,我们可以记挂,却不能改变。
小时候。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