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被月光无尽拉长,我的思念太过悲凉。
打开手机,点击日历,数了数手指。原来,时间过得那么快,我们别离已有271天了,在这271天的时间里,我想了你无数次,我念了你千百回,你却依旧不肯主动找我一次,心,被打碎,被刺伤。
终于,我不再想你,我试着去接受新的生活,过的很开心。
抬头望向天空,成排的大雁从头顶略过,遗落下淡淡的灰。灰蒙蒙的天空,很暗,很伤感。灰,是你的颜色。
我一直认为,不曾怀疑的以为,这个世界除了白即是黑,直到遇见了你,让我彻底认识了灰,认识了这个在黑与白之间交汇的颜色,却也是我不能理解,不敢触碰的颜色。如今,我终于明白,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你以为的都是你以为的。
忘记回忆的最好方式就是重新接受一段新的感情。新的开始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能够让人迅速“失忆”。
那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你嘴角带笑…
你,是我生命中的过客,遗忘,是最好的选择。我想,终有一天,属于我的归人会在微风中等待着我,我朝他微笑,美好的结局,直到终老。
(最后,童话只是童话,别老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