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想过我会提笔怀念,毕竟这是我最爱的小言,毫不夸张的说,伴随着我青春的成长,这本书我看了也有超过二十遍了。
何以琛,法学系高材生,赵默笙,一个各方面都还过得去的女孩子。为什么这么多人挚爱这本书呢,顾漫的文笔俏皮温暖,而书中表达的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主旨,自然是所有女性向往的情感。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知道世间再无何以琛,但在美好的二次元世界里,他毫无疑问是一个完美的理想对象。耐得住漫长寂寞,七年等待,其实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才是尽头。终于,她回来了,长发变成短发,还告诉了他在美国结婚的事情。
何以琛是个高傲自尊的人,他确实是很介意对方心灵上的走失,却因为太爱那个人,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立刻就去扯证,只因他分得清楚什么对自己最重要。我喜欢他的深情,就连嫉妒发狂都让人心疼。当然在最后他知道默笙前段婚姻的真相之后,他确实是没爱错人的,这是个值得他去等待的女孩子。他是一个为爱的人安排好一切的人,外冷内热,爱上仇人的女儿,但他却说我没有那么多精力去编排一场复仇,我也永远不会让她知道,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所以最先开始他还误导默笙,这样一个事事为你着想的人,长年占据最爱小说男主榜首也不足为奇。
默笙并不陌生,一开始就是喜欢这个阳光乐观的女孩,勇敢追求爱,不做作可爱,她是照耀何以琛的sunshine 。我也曾为她在美国的经历哭过,就是觉得太不容易了,一个女孩子在异国,从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逼着自己蜕变成长,心疼她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也欣赏她更好的诠释了骄傲一词。
PS:如果你是资深书迷,那么你就不必去电影院了,我是发疯了才让它这么践踏,致电影版何以笙箫默。如果一定要给亿年修得何以琛找个代言人,电视剧钟汉良版本倒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