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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吕思勉《大中国史》至15%。
《逸周书 · 殷祝篇》:“汤将放桀于中野;士民闻汤在野,皆委货,扶老携幼奔,国中虚……桀与其属五百人,南徙千里,止于不齐;不齐士民,往奔汤于中野……桀与其属五百人徙于鲁,鲁士民又奔汤……桀与其属五百人去居南巢……”就可以知道桀的踪迹,是步步往东南退的(《御览》八十三引《尚书大传》略同)。
桀既然是往东退,汤自然是往东进;那么,一定是先都商县的亳,再都偃师的亳,再都邻葛的亳的。不过,“既绌夏命还亳”的亳,却无从断定其在哪一处(因为他随便到什么地方,都把它唤做亳,所以不敢断定这亳是灭桀以前最后所住的亳。何以知道他随便到什么地方,都把它唤做亳呢?据上文所考证,当汤的时候,就有三个亳,是一个证据;左襄二十年,“乌鸣于亳社”,是宋国的社,还唤做亳社。《史记 · 秦本纪》:“宁公二年……遣兵伐荡社;三年,与亳战,亳王奔戎,遂灭荡社。”《集解》:“徐广曰:荡音汤,社,作杜。”《索隐》:“西戌之君,号曰亳王,盖成汤之胤。其邑曰荡社。徐广云:作汤杜,言汤邑在杜县之界,故曰汤杜也。”《封禅书》:“于社,亳有三社主之祠。”《索隐》:“徐广云:京兆杜县有亳亭,则社字误,合作杜亳。”《说文》:亳,“京兆杜陵”。是汤之后在雍州的,所居的城,还唤做亳。是两个证据。所以我只说汤的时候,考得出的亳有三处。并不敢说汤的时候,亳只有三处)。然而汤用兵的形势,却因此可以推定。
汤初都于今商县的亳,后来进取偃师;桀大约是这时候(或者不是)弃阳城,退到旧许;汤再进到现在河南的东境(邻葛的亳);从此以后,伐葛,伐韦,伐顾,然后迥向南伐昆吾。伐昆吾,就是伐桀;桀是从中野、不齐、鲁,步步东南退,最后逃到鸣条;汤以其间,又伐三。鸣条是东夷之地;三、鲁,也是和东夷逼近的。我们因此悟到:汤用兵的形势,实在和周初相同;不过周朝灭纣,东征,伐淮夷,是武王、周公、成王三世相继,汤却是一个人干的罢了(《孟子 · 滕文公篇》:“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赵注》:“载,始也……一说,言当作再字;再十一者,汤再征十一国;再十一,凡征二十二国也。”不论十一、二十二,总之汤用兵的次数很多)。
武王克纣之后,周朝的权力,仅及于洛邑。管、蔡和武庚同叛,这件事不入情理。大概“主少国疑”的时候,武庚想趁此“光复旧物”,管、蔡也要和周公争夺权位,叛虽同时,却是各有目的的;其曾否互相结合,却无可考了。周公东征,是一场大战(《孟子》“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他这战争,大概是和东夷的交涉东方毕定之后,仍旧要营建洛邑;成王亲政之后,还要去征淮夷、残奄;可见得周初用兵的形势,和夏商之际,实在是一样的(周营洛邑,就和汤从商迁到偃师相同;其用兵东夷,和汤迁到邻葛之亳以后,用兵的形势相同。
《左传》昭公七年,公将适楚,“梦襄公祖,梓慎曰:……襄公之适楚也,梦周公祖而行……子服惠伯曰:……先君未尝适楚,故周公祖以道之;襄公适楚矣,而祖以道君……”可见得周公奔楚,是实有的事(俞正燮《癸巳类稿 · 周公奔楚》义,引这一段事情,以证周公之奔楚,甚确。但以居东与奔楚并为一谈,却似非)。奔楚之后,不知道怎样又跑了回来,回来之后,不知道怎样死了。古人的迷信最重,活时候对人不起,到他死了之后,又去祭他求福,是不足怪的事(《汉书 · 匈奴列传》:“贰师在匈奴岁余,卫律害其宠,会母阏氏病,律饬胡巫言:先单于怒曰:胡故时祠兵,常言得贰师以社,今何故不用。于是收贰师。贰师骂曰:我死,必灭匈奴,遂屠贰师以祠。会连雨雪数月,畜产死,人民疫病,谷稼不熟,单于恐,为贰师立祠,室。”这件事,很可以推见野蛮时代的心理)。雷风示变,因而改葬周公,因而赐鲁郊祭,事虽离奇,其情节未尝不可推想而得。那么,周公之“以功名终”,怕又是儒家改制所托了。
据此看起来,当时的楚国,正在汉水流域。昭王这一役,一定是和楚国打仗而败,渡汉溺死的。
西周的盛衰,其原因有可推见的。周朝受封于陕西,本来是犬戎的根据地(参看第六章第一节)。历代都和犬戎竞争,到大王、王季、文王,三代相继,才得胜利,周朝立国的根据,到此才算确定。同时他的权力,向两方面发展:一种是出潼关,向如今的河洛一带,后来渡孟津伐纣,营建东都,所走的都是这一条路。一种便是出武关,向汉水流域,所以韩婴叙《周南》,说“其地在南郡、南阳之间”(《水经注》三十四)。现存的《诗序》,也说“文王之道,被乎南国,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汉广序》。就周公奔楚,所走的也是这条路)。后来他权力退缩,受敌人的压迫,也是从这两方面而来。昭王南征而不复,便是对于南方一条路权力的不振。宣王号称中兴,尚且败绩于姜戎,可见得戎狄的强盛。到幽王时候,东南一方面的申(申国,如今河南的南阳市)和西方一方面的犬戎相合,西周就此灭亡了。这种形势,和前于此的商朝,后于此的秦朝,实在是一样的,通观前后自明。
秦国所以能灭掉六国,下列三条,大约是最大的原因:(一)秦国和戎狄竞争最烈,以磨砺而强(晋在太原时近狄,迁绛之后,距敌较远。和楚竞争的“黎”、“越”二族,和齐竞争的莱荑,都不是强敌。比不上犬戎。参看第六章)。(二)秦国所据的地势,和商周先世是一样的(参看第四章。从这地方出函谷关攻山东,出武关攻南阳、襄汉,都是上流之势。秦国攻楚的路,和楚国先世拓土的路,也是一样。参看上节自明)。(三)秦国开化较晚,所以风气朴实,国力较六国为充足(试看李斯《谏逐客书》。列举当时淫侈的事情,秦国竟没有一件。大抵文明进化已久的国,往往不免于暮气;文明程度太浅的国,因为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强盛的元素都太缺乏,又兴旺不起来,就暂时强盛,也不能持久。吴越就属于这一种。战国时代的六国属于前一种。只有新进于文明的野蛮国家,最为可怕,秦国就属于这一种了)。秦国吞灭六国,我国的封建时代(实在应当说是分立时代,但是封建这名词,通行已久,现在姑且沿用它)就此告终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便是“我国的分裂时代从最早可考的时代起,到底共有若干国。
中国人向来称异族为“夷”、“蛮”、“戎”、“狄”,这四个字,是“因其所居的方位而称之”,不是种族的名词;若用这四个字来分别种族,一定要陷于误谬的(到后世,这四个字的称呼,也有不按着方位的〈譬如狄侵入东方,仍旧称它为狄〉。然而这是后起的事,到这时候,能够认明它的种族,居地虽然变换,还用旧名称称它——种族的关系,已经纷乱得不可究诘了)。同汉族杂居最久,而关系又最密切的,便是獯粥。獯粥,又唤做猃狁,后世唤做匈奴(《史记索隐》〈《匈奴列传》〉:“晋灼曰:匈奴,尧时曰獯粥,周曰猃允”),都是一音之转;这两个字的合音,便是混,又写作昆,写作串,写作畎,写作犬,到后世又写作胡(《诗 · 皇矣》:“串夷载路”,《郑笺》:“串夷,即混夷,西戎国名也。”《正义》:“《书传》作畎夷,盖畎混声相近,后世而作字异耳。或作犬夷,犬即畎字之省也”)。古代所谓西戎北狄,都是这一种人。何以知道呢?因为除这一族之外,可称为戎狄的,只有汉时之所谓羌,而据汉朝的事情看起来,羌人在古代,和汉族实在没甚交涉(看本章和第三篇所述羌人的事情自明)。太史公《匈奴列传》把古代的戎和狄都混杂在一起,或讥其不能分别,殊不知戎和狄本没有种族上的区别的。
这一族古代的根据地,也在黄河流域;到后世,才渐次退却到阴山山脉一带,再退却而至漠北,再退却而到如今俄领中央亚细亚一带,而入欧洲(参看第二篇)。误以为汉时的匈奴,在三代以前,就据有漠南北的,却是大误(漠南的南部,虽有“分散溪谷”的小种落,然而不是它重要的根据地。至于漠北,则三代以前,大抵是丁令的地方。所以《尚书大传》说“北方之极,自丁令北至于积雪之野”)。这一族的根据地,大约在汉族的西北。所以《史记》说“黄帝北伐獯粥,而邑于涿鹿之阿”(见第三章第二节);《墨子》说尧“北教八狄”(尧都太原);可见得这一族,从古以来,就占据如今直隶、山西的北半省。至于陕西,更是它的大本营。
太史公把古代的戎狄算做一族,并不能算他错;然而把东胡和匈奴混在一起,实在是弄错了的,为什么呢?因为东胡之后为“乌桓”、“鲜卑”,乌桓、鲜卑和匈奴,确非同族。《后汉书》、《三国志》都说:乌桓、鲜卑是东胡之后,东胡为匈奴所破,遗族分保此二山,因名焉。后人因把“东胡”两个字,当做这一族的本名,乌桓鲜卑,当做后起之名;因而有说东胡就是通古斯 Tongus 的音译的,依我看起来,却实在不然。为什么呢?据《希腊罗马古史》,“里海以西,黑海以北,古代即有‘辛卑尔族’居之;……故今黑海北境,有辛卑尔古城;黑海峡口,初名辛卑峡;而今俄人名乌拉岭一带曰西悉毕尔”(《元史译文证补》)。《北史 · 魏世纪》述“鲜卑”二字的由来,也说“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东西相去数千里,不谋而合。可见所谓鲜卑,不是“部族以山名”,实在是“山以部族名”的。
尧舜禹三代,都建都在太原,而禹又兼都阳城,到桀还是在阳城的。商周之先,都是从如今的陕西,用兵于河南,得手之后,就直打到如今山东的东部,江苏、安徽的北部。至于河南的西南部、湖北的西北部,也是竞争时候紧要的地方。可见古代汉族的实力:在陕西省里,限于渭水流域;在山西省里,限于太原以南;在直隶省里,限于恒山以南;河南一省,除西南一部外,大概全在汉族势力范围之内;山东的东部(半岛部),却就是异族;江苏、安徽的淮域,虽是异族,总算是关系较深的;对于湖北,仅及于汉水流域,江域还是没有设开辟的地方。长江流域和直隶山陕的北部、甘肃的东部、山东的东北部的开辟,都是东周以后的事;南岭以南,当这时代还不过仅有端倪,到秦汉时代才完全征服的。看前文所说的事情,已经很明白了。咱们现在,更把秦朝所设的三十六郡哪几郡是战国时代哪一国的地方,来考校一下,便更觉得清楚。太原、巨鹿、云中、雁门、代、邯郸,这几郡,都是赵国的地方。上党、三川、颍川、南阳是周朝的地方,其余都是韩国的地方。河东、东郡、上郡,这是魏国的地方。南郡、九江、泗水、会稽、汉中、砀、薛、长沙,这是楚国的地方。齐、琅邪,这是齐国的地方。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这是燕国的地方。此外巴蜀两郡,是灭蜀之后置的。陇西、北地两郡,是义渠的地方。内史所属,是秦国的旧地。南海、桂林、象三郡,是秦始皇并天下之后,略取南越的地方置的。
人类最初的团结,总是血统上的关系。这个便唤做“族”。所以《白虎通》说:“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依凑也;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所谓九族是:父属四:各属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之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女昆弟适人者为一族。妻族二: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这是今《戴礼》、《尚书》欧阳说。见《诗葛藟正义》引《五经异义》。古文家把“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算做九族〈《书 · 尧典释文》〉,则是九世,不是九族了)。
再从竖里头算起来,就有所谓“九世”。这便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再由此而旁推之,就成了一篇《尔雅》上的释亲。《礼记大传》上所谓“上治祖祢……下治子孙……旁治昆弟……”是说得最概括的。有这横竖两义,就把血族里头的人团结起来了。但是这种团结,范围究竟还不十分大;出于九族九世以外的人,又想个什么法子呢?《白虎通》说:“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有了“宗法”,便把血族团体里头的人无论亲疏远近都团结了起来;横里头的范围也广,竖里头的时间也持久了。所以宗法,实在是“古代贵族社会组织的根柢”。
宗法社会里,最重的就是“宗子”。这个宗子,便是代表始祖的。譬如有个人,征服了一处地方,他在这地方,就做了王,这便是“太祖甲”;他的嫡长子,接续他做王的,便是“大宗乙”;他还有庶子“次乙”,分封出去,做个诸侯。这个便是“小宗”;但是因为他做了诸侯,他的子孙,也奉祀他做大祖;他的嫡系,接续他做诸侯的,也唤做大宗;那么,次乙的子孙,对于乙这一支,固然是个小宗;对于次乙的诸子,分封出去做大夫的,却是个大宗;做大夫的,倘然再把自己的地方分给子弟,也是如此,这个分封出去的次乙,便是《大传》所谓“别子为祖”;次乙的嫡系接续下去做诸侯的,便是所谓“继别为宗”。普通的所谓“宗”,本来是“五世则迁”的;这个“继别”的“大宗”,却是“百世不迁”。凡是大祖的子孙,他都有收恤他的义务;这许多人,也都有尊敬他的义务;那么,有了一个宗子,就把从始祖相传下来的人都团结不散,而且历久不敝了。单是把这许多人团结在一块,原没有什么道理,但是当时所谓“为祖”的“别子”,都是有土地的——不是诸侯,就是大夫;所以继“别子”而为“宗子”的,都有收恤族人的力量;他的族人为自卫起见,要保守自己族里的财产,也不得不尽辅翼宗子的责任。这件事情的内容,便是有一个人,占据了一片土地,把这土地上的出产和附属于这土地的人民的劳力,来养活自己一族的人。自己族里的人,便帮同他管理这一片土地上的事务。倘然土地大了,一个人管辖不来,便把自己的族人分派一个出去。这分派出去的族人,管理他所受分的土地,也用这个法子,这便是古代的“封建政体”(所以封建政体,是从“族制”发达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