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四岁的时候认识了转校来的卢云,她很好看,但我第一眼看到她,我就知道她是那种长大了之后会变丑的女生。她的嘴上有细小绒毛,虽毛色偏淡,不过密集。我当时对于此类人的感觉就是未进化好的人类。而且很有可能在月圆之夜出什么乱子。果真不出我所料,八月十五的早上她剪断了班主任摩托车的刹车线。我心想,卢云啊卢云,这次你篓子捅大了。但整整一天平安无事。第二天,班主任没来。我心想,十五的月亮十六圆。
后来她告诉我,刹车线是为了冯娇剪的。因为班主任这个老色鬼,常常把冯娇叫进办公室边思想教育,边摸她大腿。冯娇是班里为数不多小小年纪就长得让人惊艳的姑娘。但她的笑容里总有一丝风尘味,像是久经人世沧桑的淡然和抚媚。
既然是摸大腿的好色歹徒当然不能放过,于是我从教室里偷了许多粉笔,然后跑到他家门口,学着港台电视剧里写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了不还,全家死完。当然这样的恐吓是没有任何威慑力的。因为是用粉笔写的,老色鬼一下子就把犯罪嫌疑人确定在班级内。然后又凭借笔迹把范围逐步缩小。但始终没有逮到我,因为我是左撇子,而在学校又被逼着用右手写字。所以字迹完全不同。我心想,都是被你这个老色鬼逼的。不过老师的逼迫偶尔还是有点用的。
那年夏天,班里开始流行写小说,一个班里所有混混少年都开始写。我当然不能脱离群众。我们相互传阅,彼此点评,有些只是三两张纸,有些写成大作,有教科书的一半厚。被翻得越烂,代表受喜欢程度越高。为了我的作品不被大家翻烂掉,我特意包了书皮。不是我自视甚高,而是我的群众基础太好。
卢云也写,但不同流派,大家写言情校园,她写恐怖。一上来就是牛鬼蛇神,漫天妖魔。让不少同学大呼过瘾。卢云看过我的小说,她说,我的恐怖小说没有鬼怪,算不上大乘。我不以为然,因为群众都夸我写得比她煽情,也比她恐怖。但我并没有在她面前臭屁。我说,你是恐怖,我是惊悚,路数不同,你写的是鬼怪妖魔,恐怖骇人。我写的是人情世故,通过故事脉络埋下伏笔,结尾处才揭谜底,玩惊悚。她说,你这是投机取巧,披着校园爱情的外衣,写的全是妖魔糟粕。这点我是承认的。我写的故事里所有看似平常又爱得死去活来的男女都是为了最后变成厉鬼或者杀人狂来服务的。而糟粕,她大概是在说我其中参杂的性描写吧。我也确实通过这种描写,更加深入群众,抓住了群众的裤腰带。
最终我们让冯娇来做评判。冯娇是排球队的队长,也是理科的天才。但唯独不通文学。所以她说好,才是真的好。不会被任何修辞幻象所蒙骗。冯娇看了两眼她的,又看了两眼我的。然后宣布我赢了。卢云莫名其妙也气急败坏。质问冯娇,凭什么他赢。然后冯娇说,其实我是看包装的,他包了书皮,而且用的是F4的海报,说完她就继续开始做物理题了。那一刻我们明白,术业有专攻,并不是所有情况下,无招胜有招都一定成立的。
我和卢云的斗法一直没有结束,虽说我们一直对抗,但就是不比考分。我俩都清楚。比考分不实际,对我们这种学生而言,比考分相当于比运气,看不出真正实力。谁都有可能及格,谁也都有可能不及格。这一切都是运气,就让它随风而去吧。
我记得那几年里我们只有一次被安排在放学后一起打扫卫生。是个秋天,卢云在教室里拼命忙活,我在阳台上看操场。心里满是晚风清朗,融化夕阳的愁肠。卢云一个黑板擦飞到我头上。‘你很大爷啊’‘你大爷’‘你大爷的’‘去你大爷的’我突然有种想勒死她的冲动。她越走越近,然后我没有勒死她,我只是抱住了她。她呼吸的气流在我脖子上有种湿热的感觉。这一点让我很惊诧。我以为姑娘的呼吸都该是浅浅的,柔和而恬淡。虽然不习惯,但我还是没松手。
第二天,冯娇说她喜欢我。我没有拒绝这种喜欢的理由。冯娇有女人的样子。而且冯娇大我一岁。多年后,我和冯娇在床上讨论过卢云呼吸里的湿热。冯娇说,定是我心神不宁,让她有机可乘,吸了阳气。那种湿热不是她的呼吸,而是我身体里的元气。还好我天生邪气逼人,否则必定气数将绝。当然这都是后话,也是冯娇的鬼话。
我始终没能明白,我对卢云是什么感觉。或者说她是一个很好的对手。我相信爱这回事是很多元的。有些人相濡以沫,一生少有口角,活得悠然自得。也一定有些人,终日吵得不可开交,也因为争吵和辱骂让彼此难分难舍。我想,如果我和卢云结合,那一定属于后者。但其实我和冯娇结合也属于后者。我又想,其实这不关对手的事,我是什么样的人,就自然会找到什么样的对手。爱情这回事,不同于友情。无论同性异性,但凡友情都是生命里的帮手,不记恩仇,长长久久。而爱情最终找的都是对手。虽然有对抗,就会产生某种程度上的不自由,但很多时候,自由就代表了寂寞。
我和卢云有过一次旅行,当然其实只是学校组织的郊游。去了一个郊外的村子里。那是我第一次明白什么是农家乐。冯娇因为外祖父去世而没能同行。午餐时卢云给我舀鸡汤,还扯了一个鸡腿给自己,然后趁人不注意偷偷给了我。她说,吃了腿就能跑得快,以后再犯什么事儿,就能逃过一劫。我立刻扯了一个翅膀给她。我说,那你吃鸡翅就可以飞得很远,谁也逮不住你。她说,单个翅膀飞不起来。然后我又扯了一个翅膀给她。她说,其实鸡是飞不起来的。旁边的农场主人说,山鸡是可以飞的。我对他笑了笑,又对卢云笑了笑,示意赶快吃,吃了就能飞了。卢云一筷子插起两根翅膀像是吃烧烤的模样,刚要吃转过头对我说,这大概就叫插翅难飞了吧。
但后来,我听说卢云当了空姐,到处飞。
而我虽然吃了鸡腿,跑得再快也没逃过命里冯娇这一劫。
我和冯娇结婚的那一天,卢云来了。送了礼金,又走了。
她说,要赶飞机。
我问,去哪里?
她说,下一站是洛杉矶。
我问,洛杉鸡的腿好吃吗?
她说,吃多少腿你也跑不快跑不远了。
这时候冯娇穿着婚纱走了出来。
那一刻我明白,我跑不了了,但我看着她,就好像可以飞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