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快帮帮我们吧,我们的钱被骗了!”接待室进来两位老人,老太太身着橘黄色碎花连衣裙,带着一串亮白的珍珠项链,老大爷两眼浮肿,显然已经好几宿没睡好觉。
“您别着急,坐下慢慢说。”
“那是两个月前,他的一个哥们儿,说有个赚钱的好机会,让我们投资,”老太太指了指坐在旁边的老伴儿,略有颤巍的双手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个银行流水,“你看看,就这些钱。”
我接过来看了看资金流向,发现多个账户的提现资金,都流向了一个私人银行账户,共10万元。
“你看,这是我归拢自己的资金以后,把所有的钱投给了一个账户,说两个月翻一番,但是现在要不回来钱了。”
听完这几句,凭经验判断,这两位老人应该是参与了非法集资活动。
“大爷的‘哥们儿’是干什么的?你们投资约定的利息是多少?是个什么样的理财模式?理财周期是多少?有没有书面协议?有没有返还一部分资金?……您慢慢地把这件事儿说一下吧。”我简单问了几个比较核心的问题。
“唉,都是因为他呀,”老太太又指了指老伴儿,充满了懊悔和埋怨,“我老伴儿这哥们儿,是在合唱团认识的,认识没多久,他就经常在人前炫耀他买的理财产品,动不动就说今天赚了几万,今天翻了几番,一开始说的大家都挺烦的,都躲得他远远的,也就是我老伴儿脾气好,不好意思拒绝他,他反而更变本加厉。我当时就警告老伴儿,‘利’字头上一把刀啊,咱们千万不要糊涂!我女儿也让我管住钱,看住他爸别动钱,现在的骗子太多了,一不小心就上钩!”
“那为什么后来就把钱汇过去了呢?”
“也不知怎的,鬼迷了心窍了,就像着了魔似的,也可能没经得住软磨硬泡。”老太太眉头一紧,向前探探身子,语速有些急促,“他的朋友说可以选择两个月期限,反正时间也不长,两个月投资款就可以翻一番,我感觉突然就被他说动了,不就俩月嘛,试试也行啊,就当赌一把呗,不行就赶紧撤回来。唉,现在想一想,一旦产生了这个想法,就像中了魔怔一样,九头牛都拉不回了。”
“我当时也想着,俩月一转眼就过去了,我们也没和孩子说,就偷偷地决定把钱打给人家了。”一直不大说话的老大爷开口了,一边说话一边摇头,红肿的下眼皮跳动了几下。
“汇款当天,我老伴儿的朋友一直陪着我办理汇款手续。他给了我一个别人的银行账号,让我给这个账号汇款时选择‘即时到账’,我就听了他的。”
“汇款期间,感觉他朋友一直鬼鬼祟祟的,汇完钱回到家以后,一个号码给我发短信,说我汇的10万块钱,已经换成了什么积分,这个积分的价值根据市场变动而变化,还给了我一个平台账号,可以通过这个账号关注积分的价格。我一点儿都不懂这些操作啊,越想就觉得越有问题,和老伴儿一合计,打算把钱要回来。第二天就给他朋友打了电话,他朋友说得等到两个月到期,让我们放心,两个月保证能变成20万。”
“后来我每次给他打电话要钱,他都是找理由拒绝,说让再等一等,等到两个月以后就能取出来。这期间他也从来不告诉我钱到底去了哪里,也不告诉我收我钱的人的任何信息。终于等到两个月了,他直接和我们挑明了,说钱被上面的人分了,目前还取不出来。”
“唉,都怪我们一时糊涂啊,太相信这个人了!”老大爷捶胸顿足。
“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您二位就不要再自责了。您报案了吗?”
“报案了。但是公安局说现在非法集资的案件,都比较复杂,破案难度较大,尤其是涉及网络非法集资,线索很难搜集,他们也没有立案。”
“您这种情况,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后,还是有希望追回资金的。”我安慰两位老人,“您要向公安机关提供更多的线索,有助于他们立案侦查。”
“唉,我看这钱也是悬了。”老太太叹息道。“那我们只能搜集一下线索,再去趟公安局了。谢谢你了,陈律师!”
老两口起身,收起桌子上皱巴巴的汇款单回执,有些失望地转身离去了。我也站起来目送他们离去,只能祝愿他们能顺利追回自己的投资款。
点评
以上是笔者在某区信访办值班,当事人咨询律师的情况,本案是非法集资参与行为的典型案例。
传销活动与非法集资是当前我国老百姓投资生财的两大陷阱,前者通过控制参与者的人身自由和思想观念,吸引了大批中青年陷入连环骗局的漩涡,而后者则抛出极具诱惑力的投资回报,吸引了大批拥有闲置资金的群众,将手中的富余资产投入到这种击鼓传花的危险游戏中。
近年来,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的情况越来越多,就像上述案例呈现的一样,老年人手头资金比较宽裕,对层出不穷的理财投资花样缺少警惕性,也没有能力去辨识,于是犯罪分子往往混迹于广场舞队、合唱团、棋牌室等老年人居多的场合,对老年人反复诱劝、思想渗透,很容易就得手。被骗的老年人往往具有侥幸心理,背着自己的子女进行理财投资,上当受骗却浑然不觉,像上面案例中的老两口,发现被骗已为时晚矣。
参与非法集资,不但所获利益会被依法追缴,所投的本金也很有可能无法追回。非法集资行为,往往会触犯刑律,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一旦构成犯罪,参与者所获得的利益,包括所得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因帮助介绍业务所得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都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依法追缴;而所投资的本金,只能等待刑事案件终结以后,将所扣押的财物按照参与者的集资额比例返还,所形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担。另外,此类案件遵循“先刑后民”的原则,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参与者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本金,只能等待刑事案件终结以后再分配涉案财物。
所以,参与非法集资总体上是一种高度危险的投资理财方式,一不小心就会血本无归。投资者一定要理性投资,不要轻信高额回报,尤其是老年人,对社会上新生的理财方式一定提高警惕,投资理财之前建议听取子女的意见,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