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心理学》第六讲,我最感兴趣的是弗洛伊德三重人格理论的部分,我认为这部分内容是精神分析的一个基础理论,是基于潜意识与意思层面的对个体的剖析。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分为三部分: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潜意识层面的“我”,是不受约束的受原始欲望支配的“我”,遵循的是“快乐原则”,就像一个宠坏的孩子,追求享乐;“自我”是掌控人行为和心理的管理者,延迟“本我”冲动的释放,遵循的是“现实原则”;而“超我”是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支持者,对社会不能接受的部分起限制作用,负责“良心”的部分,是“完美的我”,也是强迫症和完美主义的来源。当“超我”和“本我”起冲突时,“自我”负责起调节作用,协调矛盾,寻找平衡。可是“自我”总是容易在“本我”和“超我”的冲突中纠结拧巴,无法达到平衡。这大概就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容易产生焦虑的原因。
对于本我、自我、超我,我有一个思考:在这三个我中,本我和超我都不能过于强大。本我太强大,遵循快乐原则,“我的快乐我做主”,容易不受道德规范约束,走入歧途,比如边缘性人格和犯罪型人格就是本我过于强大。而超我过于强大,过于遵守规范和准则,行为上易表现为古板不通人情,会使自己不快乐,自己周边的人也会不快乐。比如完美主义者的极端表现:强迫症、洁癖(生理上和精神上的)。而自我在本我和超我之间负责协调就必须比两者都强大,既不受本我“勾引”而放纵,也不受超我影响而压抑,所以三个我当中,我们最应该修行的部分是“自我”,只有自我足够强大了,才能快乐而不失原则,正直而不失本心。
本我、自我和超我在人格中是共生共存的关系,世上没有完美的人,因而三者的冲突始终会存在,当自我的部分成长得足够强大了,并且超越自我了,我们就可以接近韦老师所说的“心灵自由”的状态,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超然忘我的至高境界,那将会是多么幸福的一种体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