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辩证法”不是通俗易懂,而是短小易读。通俗易懂是庸俗辩证法的显著特点。这种通俗易懂的结构很快就会失去他的全部辩证特征,尽管有些时候为了展示辩证过程之外的考虑,辩证法家经常不得已而为之。简言之,“通俗辩证法”,通俗而不庸俗。
辩证过程是很快的,只是人们对合题的接受不够明显,因此产生了某种慢腾腾的思辨。这就是辩证法留给诡辩的机会——各种日积月累的记忆术和黑白参半的即时废话——允许形形色色的学院登台亮相。慢是学习的原罪。这对于掌握辩证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辩证法家宁可说胡话。
苏格拉底确实教授了辩证法。他在雅典城邦中的推波助澜让伊甸园的毒蛇也大受震撼:苏格拉底不是热衷于让别人怀上自己的孩子(这样他或许能逃一死),而是热衷于让别人产下陌生的第三者的孩子(这样他必然难逃一死)。是啊!苏格拉底就是这样一个魔鬼——在某种程度上,这就解释了哲学家为何独自沉思(躲起来自己玩),是因为他们都不愿意做苏格拉底——热衷于到众人当中自寻短见。
“通俗辩证法”并不全是一种辩证地书写,反而是大量存在辩证过程的断裂。但是,正因如此,可以提高我们辩证阅读(补完辩证过程)的能力,因为辩证法的进阶在于克服“信仰之一跃”。这种坚持是困难的:我们不应试图在学习中巩固对正题的忠诚,相反,我们应当忠于正题的辩证过程。在这个意义上,一切信仰终归都是辩证地信仰。
只有第一跳能够叫做“信仰之一跃”。
辩证法不是一种缝合术。(即使辩证法在虚空中缝合虚空,如同委罗内塞的“蛛网”一般。)哪怕是虚假的,外部的合题,也绝不等同于正题缝上反题。庸俗辩证法能够提供的本真的超越性,反倒是那些克制着跳跃冲动的本真的辩证过程能够提供的解放性所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