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体现形式就是虚增收入,虚增收入的体现形式通常分有现金流入与无现金流入两大类别,共4种造假方法。
①通过应收账款虚增来财务造假,就是和关联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形成应收账款,通过应收账款虚增的方式虚增收入,进而虚增利润。就是说合同是真的,但未实际发生交易,并没有卖出货物,只是把虚构的交易收入记入了“应收账款”科目。
②通过货币资金虚增来财务造假,就是和关联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进而虚增账面金额。就是说合同可能是真的,但是交易是假的,并没有卖出货物,只是把虚构的这笔收入记入了“货币资金”科目。
③通过流动资产虚增来财务造假,就是通过“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金额虚增,把钱转到关联方公司,通过和关联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形成“真实”现金收入,进而虚增收入。
④通过非流动资产虚增来财务造假,就是通过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的金额虚增,把钱转到关联方公司,通过和关联方公司签订对应的购销合同,形成“真实”的现金收入,进而虚增收入。
综上所述,只要具备基础的审计逻辑,是很容易发现企业财务造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