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微信群里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小七妹气得要死,她的一篇很优美的散文《那些年,猪油香》,被一个叫“有故事关于我们”的公众号给盗用了。
小七妹曾经问过我一件事:有人给他发信息,说她的文章很好,想转载。我意见很明确,没提报酬的问题,就不用理他或直接拒绝。小七妹认为我说的有道理,没有理会那个想空手套白狼的家伙。
最先发现七妹文章被盗的并不是她本人。七妹的一个朋友在一个叫“文明义乌”的公众号上发现了七妹的《那些年,猪油香》,标题,内容,甚至插图都没动,署名“有故事关于我们”。
小七妹自然是生气的,就给我发了个信息。我很惊讶,第一次感觉到知识产权的问题离自己这么近!先安慰她,我们几个还没被盗过呢,我就说过七妹是最有才华的。当然对盗贼还是怒火中烧的,恨不得立即找到他,揍他一顿。
我按小七妹给的链接找到“文明义乌”,义正辞严的怒斥他们的无耻行径,要求他们与原创作者联系,并首先删掉贴文。
公众号的留言是要经过筛选才能显示的,估计用途不大。我又顺藤摸瓜,找到义乌文明网,想拿到他们的联系方式,直截了当解决问题。
这时,小七妹又发来信息,说她联系到义乌市方面了,对方很诚恳。说他们是从一个叫“有故事关于我们”的公众号转来的,并且花100元使用费。
他们向七妹道了歉,删去了盗文,并表示愿意付给七妹50元补偿。虽然七妹没有接受他们的补偿,但对结果也很满意。毕竟人家是官方,民不与官斗可是古训。
我反省一下自己,还是不够沉着,义乌是小商品批发行业的龙头老大,浙江也是比较先进的省份,基本的法律意识和诚信观念肯定是有的。在国家日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应该做不出故意盗用他人文章的丑事。
七妹说,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给另一个人商量了几句,很快回话说,因为不了解情况,请七妹稍等一下,他们去找负责公众号的人来解决。
工作人员态度非常温和,并没有感觉是七妹给自己找了麻烦。具体负责人很快电话联系了七妹,说明了情况,诚恳地提出了解决办法。
幸亏自己没有大事宣扬,否则虽不是有意诬蔑,却也涉嫌造谣诽谤,就算有关部门不来请喝茶,自己也会愧疚的。好险,向义乌市人民道个歉,压压惊。
好啦,找到了罪魁祸首,就好办了!不过令我哭笑不得的是,小七妹又发来一张截图,还是那个公众号,上面赫然是我一篇小文《不懂规则,悲催了》!
七妹文章被盗,我虽义愤填膺,但感同却不至身受,今天轮到自己才知道什么叫“悲催”。
我顺着链接过去看一下,果然没错。又翻了几页,我的《养儿防老错了吗》也堂而皇之的载在上面,十五月妹妹的一篇点击量很高的文章也被盗用。我们一个群里居然有三人被盗,用赵本山小品里一句话说,这个公众号咋老逮着一个群里的人坑呢?
我却笑不出来,想想昨天,七妹生气,今天就轮到我了,这次我是“感同身受”了!明天呢,又会到谁?
不过也有很多朋友说,盗多了就习惯了——我可以说你是奴隶思维吗?有人对错的事情见得多了,经历得多了,就麻木了。久而久之,也变成了原先自己恶心咒骂的那种人。
伥鬼,说的好像就是这种情况。现在很多人还坚持着不同流合污的底线,但由愤怒不作为,到麻木不作为,甚至劝别人不作为,不是已经向“伥鬼”的方向走近了许多?再不警醒,真成了鬼就没救啦!
《有故事关于我们》公众号盗用文章显然不止一天了,积累了丰富的“对敌”经验。我们的愤怒甚至咒骂,他毫不畏惧,态度可以用八个字来说——“不卑不亢,不理不采”。给所有人都是回同一句话,“对你表示歉意,我们对小编进行严厉惩罚的”,删掉了文章,然后就没有然后啦。估计微信官方就是这样要求的吧,只要道歉了删帖了就没事了。
简书的反应也是耐人寻味,小七妹一篇《让我们端了那个盗文的贼窝》主页投稿没收,社会热点收录后又撤掉了,为什么?为什么?
有朋友会说,难道你想要经济补偿?太俗了吧!对,我就是要这个!我们不是他的奴隶,也不是他的爹娘,没有义务为他一个私人公众号免费打工!
公众号盗了我们的文章,走法律程序不容易,微信的马化腾也管不了这么多,投诉了这么多次,没回音。
不过,大多数网友还是支持我们的,这让我们在苦苦的维权中感到温暖和力量。
国家强调保护知识产权,但真正的惩罚措施还是很少。遇到了不要脸的“盗贼”,我们无可奈何。
忍气可以,但不能吞声。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但我们还有脑子,还有笔,发出声音就是我们的“用”!手里有笔的不应沉默,否则,作恶的得利,且名声无损;为善的受损,且名声不扬。逆淘汰之下,作恶者愈多,为善者愈少,我们将会生活在怎样的社会中?
沉默,并不总是金,书生们应有所作为!
最后向文明义乌官方公众号表示敬意,真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