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一个彻底的宅男。在家里闷了一整天,连房门都不曾打开。
百无聊赖,翻看起老剧《金粉世家》来,自然的,便想起了十几年前那段被此剧深深吸引的青涩岁月。这部剧当时是如此的大受欢迎,不谦虚的讲,我当年看过不下于三遍,每次都感触颇深,以至于多年以后的今天,突然因为听到那首《暗香》,仍旧还有重看的冲动。
作为民国第一写手,现代文学史上章回小说大家和通俗文学大师第一人,张恨水的小说自然是它精彩的基础,然而也不得不承认的是,演员的选择和发挥也颇为精准,让人印象深刻。
尤其是小家碧玉董小姐,那时是如此喜欢。然而今日再看着她那长着一张精致的小脸,竟不由的心生感叹。
她因为这部电视剧而大红,又因为洁身自好而有着良好的声名,前途一片光明,接着结婚生子,继而再复出演戏,没有绯闻缠身,夫唱妇随。在戏子圈这样的大染缸里,她活脱脱就像一朵安静的白莲花,那时觉得她的名字真好,人如其名,冰清玉洁。
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情再次证实着,眼睛看到的却不一定是事实。
因一场离婚闹剧,她苦心经营的好形象瞬时分崩离析。戏子圈里的事情本就充斥着太多荒唐的闹剧,然而她那时的所作所为以及因此而招致的诸多骂名和抹黑也确实让人心惊。
看客们无法理解,一个看上去如此温婉的女子,怎么会做出如此不齿的事情。做便做了,却还要枉顾夫妻情分和孩子的存在,穷凶极恶地相互指责,恶语相向。
这智商真是足够让人惊愕了。
事过境迁,前不久偶然在一篇文章里看到,她当时所发出的一些言论,是出自经纪人发出的软文和言论。看到这里,也曾跟随着网友在论坛参与过对她口诛笔伐以及拼命搜索她黑材料的我突然有种错怪好人的悔意。
这件事情里的她自然与是不是好人无关,然而我的的确确有种冤枉人的感觉。人都会犯错,在婚姻里面,幸不幸福只有自己知道,所以离婚当然不是一件不可原谅的事情,然而她那个长着猪脑的经纪人,是有多恨这个女子,才想到出此下策,连累她被网友群而攻之,身败名裂?
事实是否真是如那篇文章说的那样尚不可而知,若是,也真是让人唏嘘了。
但一个确定的事实是,从那件事情以后,她的好时代算是一去不复返了。
如果说董小姐这样还算有情可原,那毕竟是因为他人的无脑才导致她星途受损,但如文先生之流,则完全就是因自己性格乖张、狂妄自大、暴戾恣睢,可算是咎由自取了。
出轨当然并非不可原谅,不然成龙大哥也不会有如今的盛名,然而谄媚权贵,动辄破口大骂媒体,毫无修养,不懂做人的本分,不懂尊重作为衣食父母的观众,便没人能帮得了了。
如今,他即便是有干爹李巨星撑腰,或者是再认上几个干爹,大概也是难以恢复往日的荣光了吧。
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但用这样的准则要求他人,尤其是对于年少成名的文先生,真算是过于苛求了。
俗语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俗话又说,人之所以成为今天的自己,必有其成为今天自己的原因。
大多的怨恨,都源于曾经的喜欢。正如我今日鄙夷文先生,是因为之前曾那么喜欢过。
董小姐和文先生虽然距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也早已过了关注贵圈的年龄,然而在他们活跃的地方,何曾不是我们自己生活的圈子,当有着一样的警示意义。
作为围观群众,我真算是无聊透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