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21个世界读书日,许多机构都组织了读书活动,各个公众号荐书的活动也如火如荼。
从我的感受来看,最近几年,国人对于读书的关注度确实越来越高了。只是读书这码事,多数人还只停留在意念里,并没有真正投入行动,而各个机构所组织的活动,大多数也只是嚷嚷着,只是一场表面的狂欢。
只是无论如何,能在意念里重视读书也是一件好事。总算是一个好的开始。
今天上午,我参加了一个地铁读书活动,类似于快闪。大家各拿一本书在同一站上地铁,读半个小时,然后在同一站下地铁,参加这个活动之后才发现,也不是所有参加的人都是爱读书的人,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想要培养自己爱读书的习惯才来参加这个活动的。
这个社会浮躁,能够完整读一本书的人,似乎不是很多。当然考虑到我国的国情,能够有条件随意挑选自己喜欢的书来看的人也不是很多。
也许是已经养成了习惯吧,我本人并不觉得读书是一件很难的事,不读书才是一件让人难以忍受的事。
能养成这个习惯,最应该感谢的,应该是我的父母!
很小的时候,就常见父母两人一人捧着一本书,或正襟危坐,或哈哈大笑。而在90年代初的一个小村庄里,一个家庭能有满满一书架的书也是一件难得的事。
于是很自然,我就陷入了对文字的狂热当中。家里的书,只要看得懂的全看,没得看了就再翻一遍。最大的痛苦是没书可看,最高兴的事儿是又翻出一本没看过的书。而且越是大部头越高兴,因为这意味着我可以多看一阵子。
第一本完整看完、不带拼音的书叫什么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封面上有一只很大的黑猩猩,故事内容讲的是也是一个孩子,还是一个姑娘来着?跟那个大猩猩一起生活的故事,这本书看得很痛苦,因为拦路虎实在是太多了。
在之后,印象里比较早期的书就是《小布头奇遇记》,还有《木偶奇遇记》了。
再之后是一本《金银岛》,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第一次。读觉得啰里八嗦一点也不好看,勉强读了半本就只记得一句话:“75个人一同出海,只有一个活着回来。”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再读,爱不释手。好奇于三年级时的自己怎么会不喜欢。这倒应了《岛上书店》里的那个概念:“就算是同一本书,同一个人在不同阶段里也会有不同的诠释。”
占据我少年时代最久的一套书,叫做《哈尔罗杰历险记》,共14本,讲了一对兄弟在世界各地冒险,为他家的动物园捕捉动物的事情,这一套书我应该读了大概不止6遍。
之后零零散散还有一些,只是由于条件所限,在我进入初中之前,读了大概只有不到一百本,但其中相当一部分,我都可以熟读成诵。
初中高中大学这十年,是黑暗的十年。我把几乎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所读书目也以教科书为主,工作之后更是疲于奔命,顶多读一些网络文学。这样算起来,我有十多年的时间没有好好的读过书。
直到14年底,我才惊觉不能这样下去,要抛弃那些琐碎阅读,重新读一些正经文学,于是我的记录从15年开始了。好在对文字的热爱还在,2015年我读了69本书,书目很杂,以小说为主,2016年逐渐向严肃文学靠拢。到目前为止读了15本左右,数目并不多,但由于只能在为数不多的业余时间里读,我已经很满意了。
《岛上书店》里还有一句话:没有谁都是一座孤岛,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
别人当我傻子也好,当我书呆子也罢,我拥有许多世界,我心满意足。
群里有个小伙伴问我参加地铁读书活动,那么多人的众目睽睽之下读书不觉得尴尬吗?我说不尴尬呀,随身带着书或者kindle,走到哪里读到哪里早就成了我的习惯了。那么多人在地铁上看电视剧或者打游戏,都不觉得尴尬,我读书有个毛可尴尬的?
有句话说,成功之道就是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在自己热爱的事物上投入精力,让自己快乐,应该也是一种成功。何况又不会影响别人,那我就更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了。
说到底,读书只是一件小事儿。和很多其他的事情一样,只要习惯了就不需要自控力了,停下来才需要。不读书的人可能会觉得读书痛苦,而只有习惯于读书的人,才能发觉这其中有多么大的乐趣。
对了,我前两天好像立了个fl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