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快意事之一,乃是在追求知识和美德的路上,有良友相伴。这话听上去是柏拉图说的,实际上是我的感悟。
晚上小睡了20分钟,打开手机,看到朋友师北宸的微信,问我:
我记得好几年前你写过一篇文章,大意是买一本纸质书是30块,按照当时杭州的房价,存纸质书的成本都得60块,你还能找到那篇文章吗?
我当然说过,并且毫不费力地在自己的博客白板报(baibanbao.org)中搜到了这篇博文Kindle之火焰 « 白板报。顺便说一句,尽管有很多博客建站方案,可以在Github或者是bitcron上建博客,我依然保留着一个wordpress独立搭建的博客,并且为此每年支付很高的空间费。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检索方便。写了十几年博客,这已经成了我的对外公开的文章库,用的最多的人,当然是我自己。无数次,在没有灵感,面临催告,或者课件枯竭的时候,我求助于自己的博客。毕竟,自己抄自己,不算剽窃吧。
很快,我知道了北宸兄问我的目的。原来他搭乘飞机的过程中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我为什么抛弃Kindle,重新回归纸质书?
按照北宸的观点,尽管以前,他也是一个狂热的Kindle的支持者,现在也越来越倾向于看纸书。原因是:
虽然可以在知道关键词的时候「精准检索」,但是没办法在脑子里对某个片段有模糊印象的时候,快速「模糊翻阅」到自己想找到的内容片段。
没办法像纸质书一样,可以在书页空白处写写划划,让自己在读到某一段内容的时候,将自己的思维碎片与作者的思绪「即时」碰撞与交汇。
之前也有跟很多用过Kindle的人跟我说过这个问题,他们放弃Kindle的原因是:看电子书,记不住。
对于这一点,我感触太深了。面对电子书,如果是在电脑上打开,还算凑合,尤其是PDF图书,可以快速预览,拖动,加上电脑的处理速度快,屏幕大(我都是用双屏幕显示),在没有纸质书的情况下,可以急学先用起来。但是一旦在手机或者是Kindle这种电子设备上,不管是不是e-ink,都显得捉襟见肘。关键是有在锦州监狱防风的感觉。抬头一小片天,四处都是高墙,你看不到大的画面,看不到总纲概览,无法快速拖动,无法自由翻页,关键是看了就忘,无法在大脑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人类辉煌的文明史,书是最伟大的发明。尤其是纸质书,把人类一下子从蒙昧拉到文明时代。
纸质书,不需要能源。最重要的是,可以自由翻页,模糊查询,非线性阅读。我看书,往往不会从第一页看起,而是随便翻翻,看到有意思的内容,就扎下去往后看。看着看着,再往前翻一段,继续往后看。如果一本书的内容顺序是abcde的话,那么我看书的顺序可能是: d,c,b,a,e,这种阅读的便利性要拜纸质书所赐。
而在电子书上,我无法这样阅读。我甚至无法随便翻页。Kindle上没有页的概念,只有location,那是一长串对人类没有意义的数字。没有人类拿过一本Kindle版图书之后,立即输入go to location 23568,然后往后读。有病啊!
正因为Kindle这种反人类的性质,它不能给我们带来随便翻翻的快乐,也无法帮我们快速掌握一本书的内容。
我以前算账,只算了房价,没有算比水泥盒子更贵重的东西:时间。如果我们掌握一本纸质书用8个小时的话,看电子书至少要多花三倍的时间,而且看了还容易忘。那么人一生的岁数,按照《圣经》上给的标准是70岁,掐头去尾再减去荷尔蒙肆虐期,能读书的岁月,也就30年,如果一个人看电子书,虽然他节约了一点买书和买房的费用,但是一生,只过了别人三分之一的容量。这简直太可怕了。
我宁可用纸质书把家里填得满满的,书架里、地面上、婴儿床上都堆满书,我宁可每年把别人用来买电子玩意的钱,投入到逛实体书店和网络书店上,也不愿意让自己的生命打折。另外,我还多说一点,我买书有一个习惯,只要是看到就马上买,绝不考虑是不是打折。因为跟书的缘分,与跟人的缘分是一样的,错过一次,可能就错过一生。
纸质书因为有物理性质,比冰冷无形的电子书,多了更多的质感。我这两天,找出我买的一本英文版新译本的《安娜卡列尼娜》,这本书的毛边装帧,它厚实的纸质,它拿在手上的分量感,带给我一种莫名的愉悦。这跟摄影爱好者,手拿一台徕卡m系列胶片相机的感觉是类似的。这些物理性,是帮助我们记忆的。手指接触的地方,铅笔划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个人的痕迹,这就是生命的痕迹。
我以前心疼书,不忍心在上面划线写字,现在我问自己:
你买书的目的,是为了传给子孙呢,还是自己看呢?
子孙喜欢看什么书,我怎么知道?还是留给自己看的。既然如此,那么就把这些书当成一次性的消费品,让它们伴随我,度过读书的黄金岁月,让我的生命的价值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书中,比别人多活三倍的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