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里甲制,以邻近的一百十户为一里,从中推丁多田多的十户轮流充当里长,余一百户分十甲,每甲十户。轮流分当甲首。明初,县编户四十六里。内土民里二十二里,系大里;小民里二十四里,系小里。每里老人里长、书手原催各一名,各共四十六名。每里十排九名,见年里长一名,共十名。以上十年一轮,管催办勾摄。万历十五年,知县刘思诚,裁革十排里长并书手,止留老人,以存都图。乾隆《平原县志~里甲》记载》:一都十九里,二都十三里,三都十四里。正东乡“神”字号,编户二里;正东乡“正”字号,编户三里;正东乡“明”字号,编户五里。东南乡“天”字号,编户四里。正南乡“法”字号,编户六里;正南乡“直”字号,编户六里。西南乡“地”字号,编户五里。正西乡“纪”字号,编户三里。西北乡“纲”字号,编户三里。正北乡“道”字号,编户四里。东北乡“度”字号,编户二里;东北乡“公”字号,编户三里。
清代沿用旧制,分全县为四十六里,每里设里长一人,或二三人。
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一月,山东省府为试办自治起见,由民政厅委令区长培训班学员赴各县乡组织区公所,试办地方自治,平原县划为五区;后又改为九区。二十二年十一月,奉令调换区长,回避本籍,其所以附近各县互易者,既可以熟知地方情形,免其隔阂,兼可为亲友之回避。实因各县有不良分子,不知自治真义,乃复滥用职权,横行乡里,俨同官吏。二十三年(公元1934)十一月,省主政者韩复榘,洞烛其奸,乃毅然将各县区长一律裁撤,所有之卷宗、器具、款项,暂交所在地之乡镇长保管。于是,区长制度不能存在,自治工作完全委诸乡镇长。兹将当时划分九区之乡镇表列于下:
第一区:
第一乡:南门里、南关、三义庙西。
第二乡:东门里、东关、督府营。
第三乡:北门里、北关。
第四乡:西门里、西关。
第五乡:水(坑)〔清〕王庄、荆家堂、赵庄、朱庄、郑庄、董家楼、前屯子、后屯子、巩庄。
第六乡:十里墅、五里庄、坊、苇子园、王芽子庄。
第七乡:三里庄、莲花池、李国庄、邓庄、鲁庄、杨庄、贺
家杭、张庄、朱庄。
第八乡:张家堂、吴家庄、尚庄、宋庄。
第九乡:李付庄、前后迟庄、韩庄、小张庄。
第十乡:贾庄、张麻子庄。
第十一乡:大闫庄、小闫庄、宋家场、营子、任庄。
第十二乡:大五里庄、小五里庄、王富堂庄、杨庄、姚居
庄、大官道、小官道。
第十三乡:大万庄、小万庄、五里屯、朱庄、大八里庄、小
八里庄、八里园。
第十四乡:荆庄、马庄、赵家湾、小李庄、刘玉池庄、邓
庄。
第十五乡:任家铺、大蔡庄、小蔡庄、大眼李庄、潘庄。
第十六乡:刘殿杨庄、田家河、芦坊、虎皮张庄。
第十七乡:代子张庄、崔家庙、杨庄、孟庄。
第十八乡:何家堂、小赵庄、陈庄、祁庄、王豆包庄、任
庄。
第十九乡:东齐寨、西齐寨、前七里屯、后七里屯、前韩
庄、后韩庄
第二十乡:许家铺、姜庄、堤上王庄、堤下王庄。
第二十一乡:张家仓、刘家仓、李家仓、郑家仓、新桥、
花园、军屯。
第二十二乡:董家三里庄、五子杭庄、马庄、康庄、林
庄、陈庄、王仙庄、小贾庄、镰把张庄。
第二十三乡:毛庄、郑庄、刘庄、大张庄、小张庄、许庄、
郭庄。
第二十四乡:隋庄。
第二十五乡:大马庄。
第二十六乡:大芝坊,小马庄。
第一镇:车站。
第二镇:饮马店、寇家坊。
除城关车站外,共计一百一十八村。
第二区:
第一乡:箥箕张庄、万庄、刘双槐庄。
第二乡:宋美公庄、前李庄、后李庄、大黎吉寨。
第三乡:隋庄、常庄、杨庄、苏庄、聂庄。
第四乡:官庄、双庙于庄。
第五乡:黄家坊、任庄、韩庄、房庄、常张庄。
第六乡:刘万斛庄、宋庄、纪庄、吴庄、韩庄。
第七乡:张世行庄、刘依云庄、斛庄、东季家庄、西季家
庄。
第八乡:大刘家寨、小刘家寨、王仁语庄。
第九乡:前谢家洼、后谢家洼、陈庄、阮庄。
第十乡:大孙家寨、小孙家寨。
第十一乡:何庄、王庄、庞庄、官道张庄。
第十二乡:邵家庙、前林庄、后林庄。
第十三乡:蔡庄、姚家屯、于庄、沙庄。
第十四乡:董家集、孙庄、交兑子庄、张庄、张茂吴庄。
第十五乡:油坊、小曹庄、李家寨、任庄、董庄。
第十六乡:栾庄、小马庄、西侯庄。
第十七乡:大岳庄、魏庄、骆庄、小张庄。
第十八乡:李炉庄、大营张庄、赵庄、岳庄。
第十九乡:大马庄、杨庄、裴庄。
第二十乡:仇庄。
第二十一乡:马铁匠庄、董庄、贾庄、小李庄。
第一镇:崔魏寨。
第二镇:二十里铺、后路庄。
计八十一村镇。
第三区:
第一乡:阎家寨、秦家寨、赵家寨、辛庄。
第二乡:高庄、常庄、相庄。
第三乡:赵庄、榆树林张庄。
第四乡:萧庄、何庄、大郭庄、小郭庄。
第五乡:古台寺王庄、前卢庄、中卢庄、后卢庄。
第六乡:梁庄、麦王张庄、刘庄、王庄、娄庄。
第七乡:李得俭庄、邱庄、小李庄、大牛庄、小牛庄、王世
安庄。
第八乡:宋庄、枇子张庄、小宋庄、祝庄、马桥、陈庄。
第九乡:崔庄、邓庄、前枣棍刘庄、后枣棍刘庄。
第十乡:于庄、张玉皇庄、张官付庄、朱庄。
第十一乡:邱庄、坡于庄。
第十二乡:侯桥、王庄、孙庄、魏庄、阎坊。
第十三乡:张小庄、前李庄、后李庄。
第十四乡:辛章、顿庄、托车李庄、萧家洼。
第十五乡:王木匠庄、堤下赵庄。
第十六乡:乜庄、赵庄、东刘庄、西刘庄、东曹家庙。
第十七乡:王西明庄、沙集。
第十八乡:栾店、何庄、王庄、陈庄。
第十九乡:洼后李庄、土地庙、三官庙。
第二十乡:瓦刀李庄、郭庄、孙庄、大务集。
第一镇:捉虎屯、于庄。
第二镇:苏家集、段家集、刘庄、贾庄、郗庄、杜庄、李相
吴庄。
计八十五村。
第四区:
第一乡:卜庄、石庄、高家寨、商家庙、野庄。
第二乡:周家寨。
第三乡:车王庄。
第四乡:锅培口。
第五乡:堤上庄、堤下庄、阚庄。
第六乡:大魏庄。
第七乡:韩家营、小马庄。
第八乡:邱庄、李庄。
第九乡:林家桥。
第十乡:大张庄。
第十一乡:姚庄、李森庄。
第十二乡:梨园。
第十三乡:琉璃庙、姜集、高庄、赵庄。
第十四乡:刘新还庄。
第十五乡:大杜庄。
第十六乡:辛庄。
第十七乡:前李庄、小杜庄。
第十八乡:吴庄、闫庄、田庄。
第十九乡:韩庄、何庄。
第二十乡:东崔庄、方庄、程庄、裴庄。
第二十一乡:张老虎庄、王庄、小屯子。
第一镇:张官店。
第二镇:李家寨、小庄。
第三镇:齐庄、坡刘庄、田家坊、勇庄。
第四镇:徐庄、吴庄、小屯、陈牌庄、小芝坊、小魏庄。
第五镇:河路头崔庄。
计五十六村。
第五区:
第一乡:祖庄、韩庄、陈庄、王庄。
第二乡:贺沟、高沟。
第三乡:相庄、吴庄、曹庙、范庙。
第四乡:高庄、张庄、贺塘、白庄。
第五乡:刘悦庄、王达子庄、赵庄。
第六乡:黄庄、蔺庄、陈庄、何庙。
第七乡:王明庄、崔庄、儿马庄、侯庄。
第八乡:郑官屯、卜吉刘庄。
第九乡:薛庄、阎庄、大尹庄、姚庄。
第十乡:黄庄、李道人庄、盆吴庄。
第十一乡:张化庄、胡庄、张庄、望海寺、小尹庄。
第十二乡:大白佛寺、小白佛寺、土坞。
第十三乡:沙庄、塘坊。
第十四乡:柳庄、梁庄、郭庄。
第十五乡:大李庄、小李庄、宋范庄。
第十六乡:窑上、祀庄、韩庄、邢庄。
第十七乡:耿楼。
第十八乡:咸庄、王双堂庄。
第十九乡:前槐王庄、后槐王庄。
第二十乡:小张庄、蒲河。
第二十一乡:高庄、范庄、白庄。
第一镇:腰站街、张庄。
计六十六村。
第六区:(略)
计七十八村。
第七区:(略)
计七十六村。
第八区:(略)
计七十二村。
第九区:(略)
计六十七村。
全县共九区,计六百九十八村。
(根据乾隆《平原县志》民国《续修平原县志》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