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这个东西是多变的,从一而终只是浪漫的情怀和一厢情愿的幻想。一旦情感有变,婚姻就成为束缚,成为障碍,人必欲弃之而后快。
今晚在倾听了三个女性朋友不约而同得向我述说她们的婚变(男方错误)经历之后,刚好打开千字打卡群群友写的文章看到上述这段话,表示不明觉厉。好可怕,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稳定就算了,因为爱情而结合的婚姻为何也会如此不堪一击?
“从18世纪末开始,爱情婚姻的思想越来越强烈地陷入了婚姻机制范畴的对立面,也越来越削弱了婚姻的机制范畴。”如果仅仅因为感情的结合,最自然的形式绝对不是婚姻,而是同居。
是的吧,这一刻起,我更加坚定“不要太早结婚”的人生方针,即使有幸遇见对的人,我的结婚日更将无限期延后。
“婚姻”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结婚的最佳时机应该是这么递进的:你恰好单身,我恰好单身,你恰好成熟,我恰好成熟,你恰好爱我,我恰好爱你,你恰好想有个家,我恰好想和你有个家。
曾经十分正经得想过,如果我30岁没结婚,我就在31岁生日时把自己嫁给自己,然后为自己策划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日婚礼,做舞台中央绝对的主角,邀请亲朋好友来参加,怕亲朋好友会觉得我是神经病,万一不肯来,我连理由都想好了“那些年做出去的份子钱,总要以红包的形式收回”。婚已结,而且是永不分手的婚姻,人生算是圆满了。然后谈一辈子恋爱,爱到深处就同居,不爱了就分手。
大多数人会觉得我天马行空不可理喻,现在看来我终于找到有共鸣的盟友:如果仅仅因为爱情而结合,同居比婚姻更合适,也更美好。
大多数因为情到深处而投身婚姻,最后因为爱情死了而日渐远离甚至演变成撕逼的夫妻。男女双方都忽略了婚姻关系中,比爱情更重要的是责任,哪怕当初仅仅是因为爱情发的誓,那也是一种责任。
所以女生就哪怕遭男方变心而离婚了,也不要像怨妇一样声嘶力竭不停数落对方的不是,那是你爱过的人,这不是在打脸自己眼瞎嘛?更不要如祥林嫂一般晦暗失色喋喋不休,用自我惩罚来等人怜悯你?要知道大多人只会信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正确的做法是忠于内心,如果不想放手,那就做个有节操的心机婊去披荆斩棘挽回对方,就算败了也无怨无悔。如果觉得再将就不了,那就潇洒转身祝福对方,情侣分手了或许不可以做朋友,但大多离婚了的夫妻是可以的,因为他们之间可能有孩子,因为他们都曾叫过对方父母一句“爸!妈!”。
爱情是美好开始,也应该是美好结束得。别老说什么永远,可能明天就挂了,泰坦尼克号的悲剧式爱情我一点也不喜欢。
我们要做的是认真对待自己的生活,能遇见一个喜欢的人不容易,所以就要认真对待自己的爱情,世上两情相悦的几率真的很小很小,遇见了,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就飞蛾扑火吧,哪怕是烧死了,也会是浴火重生,短暂人世生活至少我曾痛快过。
所以亲爱的女友们,敢爱敢恨也要敢失去,没什么大不了的,请保持你的少女心,你的英雄最终会踏着七彩祥云来接你的,可能他在高考,也可能还在读幼儿园,哈哈哈。
这两天好像写作话题都是感情,是不是再过一阵我可以改行去做“两性关系”研究者?开个玩笑,哈哈,自己的情感都理不清在那,只是我想说:作为朋友,我永远在,给你力量,为你加油打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