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该写“自己想写的”还是该写“读者爱看的”?

第一次来简书写文,请大家轻拍。说实话,想了好久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不过捏,作为一个“业余哲学爱好者”,我平常喜欢讨论一些哲学问题,或是生活中一些模棱两可的问题——当然也可以说就是一个具体情境下的小哲学问题啦。

当然我也知道,有些问题,讨论起来可能很枯燥。

为了让讨论有趣一点呢,我决定参照《奇葩说》,采用正(泼)反(妇)方(骂)辩(街)论的方式来写。

         (众:那你有金句吗?有段子吗?   静思:呃,这个……我尽力吧。)

当然,最后我还是会给出“我的答案”,毕竟一篇文章,我觉得还是该有自己的观点。

不过,我想“我的答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能找到自己的答案。

         (众:废话太多了!   静思:马上开始啦。)


对着屏幕准备写文,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

写文,到底是该写“自己想写的”呢,还是写“读者爱看的”呢?

写自己想写的吧,很容易变成“自嗨”,自己倒是畅快了,但未必有人爱看。

写读者爱看的吧,一方面自己不情不愿,另一方面不是自己真正想写的也未必写得好,

绝对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所以,到底,该怎么选呢?


我们还是分正反方两派,来一场“虚拟辩论赛”,来讨论讨论这个问题吧。

正方【爱看派】:作者写文该写“读者爱看的”。

反方【想写派】:作者写文该写“自己想写的”。


                                                          (辩论开始)

【爱看派】:我方认为,写文该写“读者爱看的”。

本来嘛,你写文发表出来,就是写给读者看的,你不写“读者爱看的”,写什么呢?

你光写自己想写的,那你不如去写日记呀,爱咋写咋写,想咋嗨就咋嗨。

说到底,“写读者爱看的”其实就是一种“专业态度”。就像企业生产产品,哪个敢不考虑“用户体验”?若真有这样的企业,那它的产品,肯定无法畅销。而文字一旦发表,其实也就变成了一种特殊的产品,怎么能够不考虑“用户体验”呢?


【想写派】:我方认为,写文还是该写“自己想写的”。

第一,毕竟,你写自己真正想写的,才能写得好啊,你写自己不想写的,你自己都没有激情,怎么可能写得好呢?写得不好,怎么会有读者爱看呢?所以,所谓写“读者爱看的”,根本就是作者一厢情愿的想法。

第二,“读者”说到底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大群人,你用中文写作,可以说中国只要识字的,都可能是你的潜在读者。而每个人的喜好都是不相同的,你写张三爱看的,李四不爱看,你写李四爱看的,张三不爱看。不管你写啥,总有人爱看,有人不爱看。那你写“读者爱看的”,到底是写谁爱看的呢?

换句话说,你“迎合读者”也是“不迎合读者”,“不迎合读者”也是“迎合读者”,那你何苦还要费那么大劲,去“迎合读者”呢?


【爱看派】:有句话叫“用定性分析代替定量分析,就是耍流氓。”我觉得,对方辩友刚才,毫无疑问就是在耍流氓。

没错,读者是一大群人,每个人喜好不同,我承认。但是总有几个风格喜欢的人比较多,我们可以称之为“主流风格”。

而其他的很多风格喜欢的人较少,我们可以称之为“小众风格”。

而你如果在某个特定平台写作,其主流风格可能就是一个。

比如,起点就是爽文流,关键就是要爽,你让读者爽歪歪,读者才会陪你一起嗨,

而豆瓣就是文艺范,写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要逼格高。

最后,简书那就是鸡汤文,要温暖,要励志,要有故事。


【想写派】:哦,这样啊,那我就想问了,别人都卖“鸡汤”,你也卖“鸡汤”,那你这“鸡汤”,还卖得出去吗?别人卖“鸡汤”,你卖个“鸭血粉丝汤”,不是更好吗?更进一步说,你还可以卖“包子”啊,“包子”配“鸡汤”,又解馋又管饱,岂不完美?

《竞争战略论》里有个观点:竞争就是差异化。换句话说,只有突出自己的特色,避免同质化,实现差异化,才能创造价值,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就拿洗发水来说吧,各个牌子都有自己特别的功能,有的主打“去屑”,有的主打“修护”,有的主打“柔顺”。各卖各的,都有人会买,谁也不拦着谁。

回到我们的论题,虽然“主流风格”读者多,但“主流风格”的作者也多啊,所以竞争可能更激烈。

而“小众风格”读者少,作者也少啊,所以竞争可能反而不是那么激烈,甚至可能说,就你一朵奇葩,迎风傲然绽放。

另外,“小众风格”变成“主流风格”的例子也多的是,比如jk罗琳的《哈利·波特》,据说被编辑退稿了12次,因为之前没有人像她这样写童话,可以说毫无疑问属于“小众风格”了,最后结果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系列成了超级畅销书,也就是说成了“主流风格”。

还有《鬼吹灯》也是一样,之前几乎没人写盗墓题材,但最后也卖得挺好呀。

所以,可以说,其实有时,读者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爱看什么。

或者说,读者其实真正爱看的,是surprise,是惊喜,是他从来没有看过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超级畅销书往往出自“小众风格”,最后才大火,变成了“主流风格”。

总之,我方认为还是该写“自己想写的”,

就算当时看起来比较小众,没准也能火呢。


【爱看派】:既然对方辩友讲“策略”,那我就要说了,没有策略包赢不输,那选择策略,就要看哪种策略成功率高。

你说《哈利波特》,那我就要说《龙族》,你说《鬼吹灯》,那我就要说《盗墓笔记》,毫无疑问后者借鉴了前者的风格,即他们采用了一种“跟随主流风格”的策略,说通俗点,就是什么火写什么,你看看,他们不是也成功了么?

要把一种“小众风格”变成“主流风格”,这难度多大呀,但是“什么火写什么”就容易得多了。


【想写派】:选择策略,绝对不是比较成功率的问题,关键还是要看,适不适合自己。

比如手游《王者荣耀》里,我方开局五个法师,那就要打“阵地战”,稳扎稳打,集中一起推中线,推掉水晶就算赢。你要是分散到处跑,马上就团灭。

但是,你要是开局五个刺客,那就要打“游击战”,分散去抓单,去推塔,不然你五个刺客凑一块儿干嘛呢?打扑克吗?

综上所述,选策略,关键还是要看适不适合自己,不适合自己的策略,根本也赢不了。

回到我们的论题,假如说“主流风格”落在了“自己想写的”范围内,这也就是说“自己想写的”和“别人爱看的”是一致的,那当然可以放手去写,肯定有人爱看呀。

实际上《龙族》《盗墓笔记》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也绝对不是简单的模仿,他们也有自己的创新的。模仿《哈利·波特》的小说多了去了,也不是本本都畅销呀。

而假如说“主流风格”不在“自己想写的”范围内,那你为“赋新词强说愁”,那能写好吗?

还是那句话,要写自己想写的,写不好肯定没人爱看。

                                                           (辩论结束)

【我的答案】:

最后来说说我自己的想法吧,我觉得“自己想写的”说到底它也是个范围,而“读者爱看的”范围就更大了,我们其实就是要去写,“自己想写的”和“读者爱看的”之间的那个交汇点。如果这个点,是“主流风格”,那当然最好,但假如是“小众风格”,我觉得也没关系。

像纯文学就是“小众风格”,很多纯文学作家水准虽高,但一辈子也没有火过,但是他也还是会有自己的读者群,虽然作品不畅销,但长销,也一样有收入,能够过生活。

其实说到底,“写作-阅读”就是个作者与读者的沟通嘛。作者写了自己想写的,其读者看到了自己想看的,这不就是沟通的意义吗?这已经是很美好的事了,夫复何求呢?

当然,我的答案不重要啦,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答案。

(喜欢本文记得点赞哦^_^,有什么想讨论的题目也可以留言给我,如果有趣的话,我会抽空来来写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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