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组织的车棚漏了,找了一个人来修,那个人从破的地方不慎摔下,造成骨折。伤者需要做手术,手术费用逾万元,某组织是否有义务为其支付医药费用呢。
核心是此人与某组织之间形成的关系性质属于雇佣关系,还是为承揽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雇主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承揽关系,提供承揽工作的一方需自己承担工作过程中的风险,也就是说,只有在某组织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即双方有可能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如果是雇佣关系,则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其特征是雇员接受雇主的管理、指挥和控制。举个例子,就是雇的人来了,雇主要他快点干完他就得在指定的时间做完,才能拿到钱,所以法律保护这种提供体力的弱势群体,规定了雇主对雇员的对内责任。
而在题述情况下,提供修车棚劳务的一方,与某组织之间是平等协商达成的临时修理车棚的劳务关系,其自备工具,以其特有的技能提供一次性劳动成果,在此过程中并不受到某组织的支配和控制,因此双方之间是一种承揽关系。承揽人理应具备相应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预防自己免受伤害的能力,如果某组织对于承揽人的伤害不存在过错的话,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当然,作为接受劳务成果的一方,某组织应当尽到必要的谨慎、提示、协助工作的义务,事先尽量避免前来工作的人因维修活动而受到伤害。